《锦绣未央》被判抄袭还有11人排队告,《延禧攻略》编剧也是她?

据媒体报道:2019年5月8日上午,为期2年的《锦绣未央》侵权首案于朝阳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周静侵权成立,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之内赔偿原告沈文文经济损失12万及维权开支1.65万,共计13.65万元。据律师介绍,此案为《锦绣未央》侵权案首案,另外还有11案等待法院后续宣判。

而另据各大媒体报道:小说《锦绣未央》曾被指抄袭200余部小说,志愿者花三年时间做抄袭对比工作,与之同时,影视行业也有诸多有正义感的编剧就“抄袭情况”发表公开抵制,也就是在电视剧《锦绣未央》播出的2016年,这一公开抵制曾引起广泛关注。

后来,作家温瑞安也加入诉讼,与之前的11位作家组团状告《锦绣未央》作者周静(笔名秦简),今天判决抄袭成立的,仅仅是组团维权第一案,也就是说,之后还将有11位作家排队诉秦简。


《锦绣未央》被判抄袭还有11人排队告,《延禧攻略》编剧也是她?

去年,《延禧攻略》热播的时候,我就曾发文指出:

《延禧攻略》的编剧周末,其实就是秦简,本名周静,因为《锦绣未央》被爆抄袭而引发诸多编剧和作者的声讨。估计片方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有可能成为该剧的一大污点,所以,豆瓣上的曾用名之类的已经被删除了,其他平台也都没有和该编剧相关联的信息。

一部剧火了,哪有编剧像周末如此低调的?连张公开的照片都没有!说白了,就是怕受之前的不良声名所累。而这方面,于正既有经历又有经验。有报道说于正想得到尊重,你抄袭被法判你都不公开道歉,你还想受到尊重?!你尊重你自己吗?你尊重别人吗?你尊重法律吗?


《锦绣未央》被判抄袭还有11人排队告,《延禧攻略》编剧也是她?

我们泱泱大国的创作者,除了一大堆热衷于抄袭还不道歉的主儿,他们的作品被判抄袭,即便是赔钱也不主动公开道歉;还有一群热衷于翻拍的主儿,比如正在热播的《封神演义》、《新白娘子传奇》等烂剧,这些几乎占据了影视剧市场的半壁江山,而真正的原创影视剧则少得可怜。

这一方面说明国内的制片方出品方急功近利投机取巧得多,另一方面说明国产影视缺乏起码的原创动能和基本的原创生产力;这就是国产剧缘何烂剧居多,一年到头想挑几部口碑剧都挑选不出来!

我曾经看到一个热门话题叫:影视圈没有编剧了吗?现在影视剧,要么改编、翻拍泛滥成灾,要么抄袭剽窃成风,网文界的抄袭剽窃更是如此,多部所谓IP大剧都是如此,而真正搞原创的编剧,却成了市场的“弃婴”,这是编剧的不幸,也是畸形市场的悲哀。

最重要的是,对于原创作者而言,维权的成本太高,时间太长,惩罚的力度太低,虽然《锦绣未央》首案抄袭成立,但也只是赔偿13.65万,相较于因为抄袭而带给抄袭者的收入而言,简直就是九牛一毛。

更可怕的是,这样的人在影视行业照样风生水起,活得比谁都滋味,赚得比谁都多,而一些平台以及影似投资机构照样花大钱请他们,大有笑贫不笑娼的意思,这很可悲。

我们知道,对于知名艺人来说,一旦成为劣迹艺人,基本上片方和投资方就都不敢用了,因为风险太大,用了以后你的影视作品很可能无法播出无法上映,即便是有些影视作品为了上线而进行补拍或者通过后期进行“换脸”,但成本是高昂的,代价是巨大的,所以,片方和投资方不敢轻易冒这样的风险。

但,如果是一部影视作品的编剧出了问题,他们可以给编剧换个笔名,就像《延禧攻略》的编剧叫周末一样,很少有人在意这个编剧到底是谁,观众就是看剧,剧好看谁管你抄袭不抄袭呢?

不过,伴随着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想必对抄袭侵权等恶劣行为的惩罚力度必然得到加强,让抄袭侵权者付出惨痛的代价,同时也应降低原创作者的维权成本,进一步提升对原创作者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

我认为,应该对被法判抄袭的作家、编剧等行业从业人员设立“黑名单”,且将这些人归类到“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当中去,限制其高消费等等,不能让这些劣迹人员活得比被侵权人还要滋润,凭什么?!

而对所有和抄袭侵权作品有关的影视作品都应予以封杀、下架,要让制片方投资人有所忌惮,不能继续为抄袭侵权惯犯的恶劣行为买单!因为,不管是影视圈还是网文界,都不能对这种泛滥成灾的抄袭、侵权之风视而不见充耳不闻,甚至为这些恶劣风气推波助澜!

所以,对于抄袭侵权等,我们不仅仅局限于道德谴责,那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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