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沒有遺囑就去世了,遺產怎麼分配?財產分割不均怎麼辦?

老人沒有遺囑就去世了,遺產怎麼分配?財產分割不均怎麼辦?

一、老人財產分割不均怎麼辦?

老人的財產老人當然有支配權,老人會根據情況對財產做出處理,或者分配給兒女。兒女對老人應盡的義務,不以得到老人財產的多少來區分。得到財產的要盡義務,沒有得到財產的同樣要盡義務。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二、老人去世後遺產怎麼分配

按《繼承法》第13條的規定,依法繼承中遺產分配應遵守以下原則:

1、份額均等原則。

按《繼承法》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這裡的一般是指大致上相同的意思。但有些遺產分配達到均等很難掌握。但經各繼承人協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2、體現養老育幼的原則

我國《繼承法》規定: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即多分點遺產。

3、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

可概括三句話:多盡義務者多分;少盡義務者少分;不盡義務者不分。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時可以多分。相反,對被繼承人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少分;

4、適當照顧的原則

我國《繼承法》第14條規定: 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撫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按具體情況可以多分點遺產。

如果老人未去世,對自己的財產進行處理的話分多分少有老人自己進行決定。可能老人會分給贍養自己的、照顧自己多一點的子女多一些。但是如果老人去世的話,那麼對於遺產的相關分配就是需要按照所有的繼承人平均分配才行。

三、遺產分割的方式

實物分割、變價分割、補償分割、保留共有四種,我國《繼承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辦法處理。”根據這一規定,遺產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具體內容:

(1)實物分割。

遺產分割在不違反分割原則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實物分割的方式。適用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對可分物,可以作總體的實物分割。如對糧食,可劃分出每個繼承人應繼承的數量。但對不可分物,則不能作總體的分割,只能作個體的分割,如電視機、冰箱等。對不可分物不能作實物分割的,應當採取折價補償的辦法。

(2)變價分割。

對不宜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將其變賣,換取價金,再由各繼承人按照自己應得的遺產份額的比例,對價金進行分割,各自取得與應得遺產份額相對應的價金。

(3)補償分割。

對不宜分割的遺產,如果繼承人中有人願意取得該遺產,則由該繼承人取得該遺產的所有權。取得遺產所有權的繼承人按照其他繼承人應繼份的比例,分別補償給其他繼承人相應的價金。

(4)保留共有的分割。

遺產不宜實物分割,繼承人又都願意取得遺產,或繼承人願意繼續保持遺產共有狀況的,則可將其作為共同所有的財產,由各繼承人按各自應得的遺產份額,確定該項財產所應享有的權利與應分擔的義務。繼承人應當及時通知其他繼承人和遺囑執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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