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河源市和平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駱某廷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被告人駱某露、劉某林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在和平縣人民法院第一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和平縣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肖敏、員額檢察官王君芳及檢察官助理曾茂出庭支持公訴。
下面,讓我們跟隨鏡頭,感受他們一天的工作軌跡:
08:30
清查文書、案卷
一來到單位,肖敏、王君芳和曾茂便投入緊張有序的工作狀態中,仔細清查提前準備好的文書、案卷,整裝待發。肖敏說,案件的庭審就如一場考試,考驗著檢察官前期的辦案成效,還考驗著檢察官的辦案能力。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代表的不再是個人,而是以國家公訴人身份維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特別是該案案情複雜,涉案人員較多,社會關注度高,出庭前就更應該做好充分的準備,核對出庭案件的三綱一書(訊問提綱、舉證提綱、答辯提綱、公訴意見書),充分熟悉案件的證據細節,預測好控辯雙方的爭議焦點。
8:45
整理著裝,出發
9:00
開 庭
9:30
法庭調查階段
庭審開始,法庭調查階段,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駱某廷於2015年至2018年期間,涉嫌容留他人吸毒、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尋釁滋事等犯罪。在審判長的主持下,公訴人根據事先準備的庭審預案,緊扣案件事實情況和證據,依法對被告人駱照廷等人進行訊問。
舉證質證中,公訴人採取分組舉證質證方式,當庭出示和宣讀了書證、勘查筆錄、未到庭的證人證言筆錄等證據。
15:00
繼續開庭
公訴人繼續就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繼續向法庭舉證。隨後,進入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根據涉嫌罪名、犯罪事實、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公訴人在發表公訴意見時注重以案釋法,適時做好法律宣傳和警示教育。
18:20
庭審結束,肖敏一行走出審判法庭
歷時近6個小時的出庭支持公訴工作終於結束,肖敏一行回到了單位,整理出庭的筆錄,總結出庭支持公訴工作。
儘管下著大雨,肖敏一行依舊堅定自若。堅守正義在路上,掃黑除惡在路上,他們願意在檢察崗位上砥礪前行,履行好法律監督的神聖職責,讓法治的明天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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