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經常家暴媽媽,媽媽想母親節那天辦理離婚手續,該不該攔著?為什麼?

兵傳媒


人的一生很短暫,不要為了一個圓滿的家而讓媽媽承受痛苦跟不幸吧,媽媽在不斷的家暴中只會惶恐度日,沒有幸福可言,如果再繼續你可能會失去母親,我就是曾經因為孩子而離不了婚,但是總是想用死而逃避,想等孩子再大點,能自理了就去死,慢慢的開始抑鬱,身體各個器官都出現了病症,三十多歲的年紀還不如八十老太太身體強健,眼看死神就來帶走我,後來女兒漸漸懂事,看到她的媽媽是怎樣的不開心而對我的種種不公平,她主動勸我離婚,說她爸如同瘋狗一樣,時不時就犯瘋難以改變了!不想讓我總受傷,說離婚了我們也是她父母,該看她爸看她爸,也會孝順我們!既然過不到一起就分開吧!否則都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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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況和我家裡一樣。我爸爸打我媽媽,自我懂事,知道喝酒就打媽媽大的都很重。我媽媽經常說要不是為了我早走了。我一天一天的長大那年我17歲。大年初三哪天。爸爸喝酒打媽媽,我在外面打牌,媽媽頭上流著血找到我,說你爸爸打的,我夥計家是打鐵的。我拿著錘子跑著回家。把我爸爸手臂壓斷,跟多人拉著,也拉不開像瘋了一樣。我出去了,找我夥計,我瞞著我夥計說我讓別人揍了。一起去。四個人一起把我爸爸腿又打斷。夥計打完才知道打的是我爸爸。自從那時,我爸爸不敢動我媽媽一下。現在還一瘸一瘸的。只能說他自作自受。因為我是從家暴中長大,印象深刻。我發誓以後從不打女人。現在已經結婚生子,我沒有動過我老婆一下。很親近。將心比心,你對人家好,人家才對你好。


李子涵爸


父母結婚三十年了,這三十年裡父親在酗酒後經常打罵母親,十幾年前母親得了乳腺癌,父親在那個時候又下崗了,即使上班的時候他也不正經工作,每天不是喝酒就是找人在家打麻將,母親做完手術以後就繼續工作了,這些年這個家都是母親在維持,慢慢的我們都大學畢業了,有了工作,媽媽總是想可能他年齡大點了就能好了,可這幾年他變本加厲了,總跟我媽要錢,不給錢他就找茬打我媽(他還有兩年退休,正交養老保險呢),我媽每個月給他的生活費他基本都不花,自己攢著,家裡的開支還是我媽支付,我媽在單位有點不順心的什麼的跟他說說,他就罵我媽沒能耐什麼的,一打我媽的時候就威脅我媽,說我媽要是離婚就得給他多少多少錢,不然就讓我媽死家裡,我和弟弟常年不在家,我媽被她打怕了,今天中午又打起來了,我晚上就得坐車回去看看我媽,我想諮詢的是,如果我讓我媽和他離婚,、遭到家庭暴力應該報警,派出所出警記錄可以作為證據;醫院的門診及住院治療病例等也能夠證明家庭暴力的程度。 2、根據法律規定,遭受家庭暴力離婚的,不但可請求物質賠償,還可以請求精神賠償。 3、家庭暴力屬於自訴案件,只有情節嚴重構成虐待才屬於刑事犯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可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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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大多數都是父母雙方勸,但是丈夫死不悔改,仍然繼續家暴妻子,為了不要悲劇發生,也是無奈之舉:一:四川某地有一個女教師叫趙盼盼二十六歲,和丈夫徐丁有四年婚姻生活了,但是丈夫徐丁從小嬌生慣養,蠻橫無理,經常家暴趙盼盼,一開始她忍了兩年,時年二十四歲,這年生了兒子,原來以為丈夫徐丁會看兒子的份上改變自己,婆婆也勸夫妻倆好好過啦,結果,徐丁屢教不改,趙盼盼幾次想離婚,但是婆婆與她的父母都勸她:孩子還是要一個完整的家⋯,這樣又忍了兩個年!到夫妻倆的兒子兩歲時,丈夫徐丁的家暴仍然有增無減,終於在二O一八年母親節那天,趙盼盼提出與徐丁離婚時,徐丁正好賭博回來,氣急敗壞的徐丁把趙盼盼往死裡打,並且當著他母親的面打,一會兒趙盼盼被丈夫打的死去活來,奄奄一息,徐丁仍然繼續往死裡打妻子,終於婆婆憤怒了,打電話報警了,隨後徐丁被抓獲歸案,婆婆仗義舉報兒子罪惡行徑,兒媳婦趙盼盼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趙家人十分後悔,婆婆也十分後悔當初沒有好好勸勸兒子兒媳⋯二:北京市有一個叫王光宇的男人,在二00八年五一節,被抓了,原因就是打死了妻子董姍姍,當時,王光宇三十四歲!董姍姍二十六歲,兩個人在二000年先戀愛一年後的二OO一年結婚,有人告訴董方人:你的心上人有家暴傾向,脾氣暴躁⋯你不能嫁給他!可是董姍姍不聽,認為這是真正的男人,結果發現自己真的錯了,結婚七年,這個王光宇經常家暴董姍姍,每次打了還威脅她:你敢告我,你敢去離婚老子滅了你的全家人!結果,她一忍再忍七年了,每次都被丈夫王光宇打的住院,醫院還給她開出了診斷病例:你因為長期受到嚴重的暴力,身體健康狀況不好了,要馬上住院治療,於是,董姍姍住了一個月的院,在這期間,除了她的父母與她幾個要好的朋友來看過她,送禮送錢給她,鼓勵安慰她,丈夫王光宇卻沒有來一次,居然說:她死不了,敢告我,我弄死她們全家人!出院後,她父母朋友們都勸她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但是公安機關介入調查後,把王光宇批評教育拘留了幾天,放了,他出來就把董姍姍又是一頓死裡打,這一次直接把董姍姍暴打至死!醫院出具的診斷結果是:遭到嚴重暴力傷害導致董姍姍身體的腎臟丶心臟丶肺部呼吸道系統丶腸道嚴重影響與破壞,這才導致她死亡,董姍姍父母又恨又氣又怒:一下子就把女婿王光宇舉報了,公安局立案調查把王光宇逮捕了,在這之前,董姍姍也提出了離婚,因為這天是母親節,又趕上董姍姍懷孕了,結果,被丈夫打的流產了!這些醫院也開出了證明!北京市人民法院後來宣判了王光宇六年六個月的有期徒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王光宇!這個結果不僅是董家人不敢相信,連局外人與董家人代理律師也不敢相信!時間是二〇〇八年六月判的!二O一四年十二月,他居然刑滿釋放了,一年後,他又結婚了,此時他已經四十一歲的時候,與當地一個叫呂曉澤的二十三歲女孩結婚了!小他十八歲的嬌妻!按理說王光宇應該會改正自己的行為,誰知道他仍舊老樣子,家暴現任妻子,打的呂曉澤家裡丶父母丶朋友那都不敢去!他至今惡狠狠的說:老子打你了,你又能把我怎麼辦?你告我,你離婚老子就要殺了你的全家人!他還厚臉皮無恥的向別人炫耀自己:老子打死了前面的老婆,也是隻坐了幾年的牢,老子今天打死這個老婆,不就是再坐幾年牢麼!他的妻子呂曉澤至今在逃⋯不敢再回家!而前妻董姍姍的父母朋友們一直都沒有放棄為她討公道!他們表示:哪怕是賠上性命也要把這個王光宇送到監獄讓他永遠不會再害人一一呂曉澤的父母親戚朋友們也一致認為:就算是死也不可能叫女兒再與王光宇生活在一起⋯據說這個王光宇依然不悔改⋯人們都罵他:你怎麼就沒有遭到惡報?三:遼寧省有一個叫金貴忠的把自己的妻子張曉棠打的跳樓身亡了!原來張曉堂曾經有一次婚姻,因為家裡條件不好,父母看上了當地的一個叫劉志洋的男青年,因為他的家裡條件好,父親在政府機關工作過,有人脈,母親是一個民企老闆,夫妻倆都為人正直,仗義,張曉棠在二十歲出頭就嫁給了二十四歲的劉志洋,因為他的家庭環境好!誰知道結婚才三年多,張曉棠的女兒晶晶出生了,本來以為夫妻倆可以開心幸福的生活!誰知道,張曉棠在二十七歲那一年向丈夫劉志洋提出離婚,這下劉志洋與公公婆婆看不懂了:你為什麼要離婚?我們對你不好嗎?還是別的什麼事?張曉棠卻滿不在乎的說:我丈夫太於老實了,木納了,別人的丈夫都那麼懂浪漫懂風情,你為什麼不行啊?不顧丈夫與婆婆公公女兒的勸她,你要好好珍惜現在的人⋯女兒已經有四歲了,也勸她不要丟下我⋯劉志洋也竭力地挽留她:你就是看在孩子的份上,不要離婚⋯正好今天是母親節,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行不?可是張曉棠現在是打死也不回頭了,留下一點生活費給自己女兒,頭也不回的去了,兩天後兩個人辦理了離婚手續!張曉棠在省城一家公司打工,認識了金貴忠,三十五歲,公司某部門的副科長,人雖然長相一般,可是他全部靠自己的一張口花言巧語連哄帶騙把張曉棠追到手了,他看張曉棠長相不錯有幾分姿色,這兩個人怱怱投懷送抱,認識了才七天領證結婚了!誰知道,這個叫金貴忠的男人與張曉棠結婚後才發現,張曉棠太太好哄了,他從公司辭職了,準備與張曉棠一起自己開公司賺錢當老闆!哪知,他多番多次向張曉棠借錢,數字也是大的可怕!一下子,張曉棠離婚後帶來的幾十萬元錢全都叫他借光!這時候才發現金貴忠有暴力傾向!而且是一次比一次狠死丶毒惡的下手!結婚才多久,金貴忠就打張曉棠,打的遍體鱗傷!一直忍了兩年,一天,張曉棠實在忍不住了,向金貴忠提出離婚,結果又遭到金貴忠往死裡打!張曉棠爬上了窗口臺階,你再打我,我會跳下去⋯誰知道金貴忠不僅不勸阻,反而繼續進行暴力行為,這一下張曉棠直接跳了下去,這是九層樓,張曉棠當場死亡!這時金貴忠才發現自己是弄了命案,他在母親節這天導致妻子張曉棠死亡,自己不想去判刑,跑了:至今還被公安局通緝⋯她的父母與前夫前公公婆婆知道了也是十分傷心難過,唯有女兒晶晶勸四位老人:爺爺奶奶姥爺姥姥,你們都不必難過,我全部當我媽媽出國旅遊去了⋯四個老人一聽,更加傷心難過了⋯孩子的爺爺奶奶發誓:一定要不惜一切代價找到那個該死的金貴忠⋯四: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家暴至死案:一個叫金柱的男人站在法院的被告席上,垂頭喪氣丶面無表情,略帶悔恨聽著法官的判決結果:被告人金柱犯掠待罪,至使受害人紅梅死亡,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永遠不得減刑!被告人金柱不服,當時就提出上訴,但是上訴了多次仍然一次又一次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他又以自己患有嚴重的精神分裂症為由上訴,仍然失敗!原來,紅梅在二十一歲那年,為了減輕家裡的負擔,她早一點把自己嫁出去了,男方婆家就是被告人金柱!也是本地人,二十三歲,本來以為自己可以很幸福吧,結婚前金家人給了紅梅二十多萬元人民幣的彩禮,風風光光把紅梅娶進門!哪裡是,結婚才一年內,金柱多次對紅梅實施家暴,經常把妻子打的遍體鱗傷,慘不忍睹!公公婆婆也是愚蠢愚昧無知,還幫他打,紅梅自打嫁進去就是一個免費的保姆,天天干重活,稍微有點不聽使喚,金柱對紅梅一頓死裡打!這樣一來就是三年多,二十四歲那年,紅梅懷孕生下一個女兒,這樣又遭到丈夫婆婆公公的不滿,紅梅三個姐姐知道了非常氣憤:你不能再這樣下來,你必須學會自己去拿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還有我們姐姐們,她的父母丶姐夫們也是勸她放棄這個婚姻⋯紅梅不想,為了女兒一個完整的家,不離婚,金柱會改的!可是令她失望啊,丈夫依舊是狗改不了吃嗅臭糞,對紅梅的家暴有增無減!終於在紅梅二十九歲那年,丈夫金柱因為外面打牌輸了錢心裡不爽,一肚子氣全部撒在了紅梅身上,他用鐵鍬狠狠的打了紅梅,這時紅梅提出與金柱離婚,這天正是母親節,女兒也五歲了,看到父母打罵吵她十分恐懼⋯就是這一離婚提出,金柱在家抄上一把鐵鍬,狠狠地打紅梅,結果發現自己把妻子打死了⋯很快臨居報警了,當時就抓住了金柱,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賠償損失八十五萬給人家!金柱不服多次上訴又不斷的被法院駁回!他是怎麼也不明原因:為什麼王光宇打死了老婆僅僅判處六年六個月?我打死我老婆是判死緩?五:貴州某地有一個叫李國強的男人也是經常家暴自己妻子唐慧,終於在忍受了十年的家暴唐慧在母親節這天向丈夫提出離婚,女兒李小威表示支持父母離開,她恨父親家暴母親,但是李國強聽見女兒這麼說,他立即冷靜下來反思自己的錯誤,並且為了女兒有人關心有一個完整的家,他改變了,唐慧見他是真正改變了,原諒他了,李國強慶幸自己改變自己,不再家暴了,用心去經營這個家⋯有些人改變了不再家暴,可以原諒…有些人是習慣封建,不能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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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選擇母親節這一天離婚,可見她的心被你的父親傷的是多麼的破碎。她選擇在她節日的這一天離婚,找回自己做女人的尊嚴。一個女人被男人像家常便飯一樣的家暴,而你做為孩子卻束手無策.保護不了母親。當母親自己解救自己的時候,你還想為了能有一個完整的家阻攔她,不能不說你有點自私了。

我小區有一從農村來的媳婦,因為沒有工作靠著城市的男人養她。經常是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的事情,被她男人家暴。身上臉上被打的烏青紫黑的,看著十分的可憐。辦事處.社區從中調停幹予很多次,但她男人仍是不改惡習。

為了孩子,她忍了五六年,最後這個男人又在外面找小三兒小四兒的。逼的她實在過不下去了,最後離了婚。所以與其看著母親這樣屈辱的活著,不如勸她離婚。





123春之花


如果你已成年,我希望你能在這時候成為媽媽堅強的後盾和依靠。

長期處在家暴中的媽媽之前沒離婚,可能是出於對孩子的考慮,怕孩子沒有一個完美的家庭,現在孩子大了,該是孩子站出來保護她的時候了。

家庭暴力為什麼會循環?那是因為家暴起了作用。男人覺得動手能夠解決問題,因為女方在拳頭下面退縮了,男人覺得在某種情況下暴力是有效果的。





這是塗磊在愛情保衛戰裡說過的話,一個男人長期的家暴,是因為他覺得家暴能解決所有的問題,所以他不會改,也不會覺得自己有錯,你如果不想媽媽永遠生活在暴力之下,就支持媽媽吧。

給媽媽一個陽光的未來,也給她一個光彩的明天,她隱忍了半輩子,總得讓她也享受一下生活。


黑土陌


比如我的爸爸媽媽,爸爸一時中動把媽媽家暴了,媽媽一氣之下要和爸爸離婚,肯定攔住媽媽這樣做,我會說,媽媽我還小不能沒有爸爸媽媽。

為什麼攔住媽媽呢!,現在很多離婚家庭的小孩,給他們帶來的影響也是一輩子的,去讀書會給同學說,你是個沒有媽媽的孩子,影響小孩的心理,沒有接受過母愛的小孩,心裡會有點恨爸爸也同時恨媽媽當初為什麼離開我們這個家。

如果爸爸二婚又帶來個親媽,對於我的小小年紀心裡也是很難接受,所以說離婚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事情,不能輕易說出來,老話說的好,一個家庭少了誰都不完整了。

如果爸爸是噩魔一樣,沒辦法調解,天天對媽媽家暴,媽媽要離婚是對的,做為我的話會選擇跟媽媽走,在如果媽媽找到好的丈夫,我會認他為父親,如果一時中動偶爾家暴“請不要輕易說離婚”。

在這裡望全天下的媽媽幸福快樂,在苦在累,合理解決,因為你還有個家,兒子女兒需要你的關愛呵護,才能快樂成長。





知知萬事


你應該是一個懂事的孩子啦。能問這個問題,證明你其實已經接受父母的感情不好,媽媽過得不開心。那出於你想她不要離開可能是對她不捨,或者不想讓家裡三個人變成兩個人。其實,一個家,不管怎樣,重要的是和諧幸福快樂。可能你爸爸覺得沒什麼,打了道歉再打,你也覺得沒那麼嚴重。非離婚。可你母親呢?她是為了一個家忍了多少次,為了你忍了多少次?那些暴力對她來說是惡夢,是會造成心理陰影的。如果你也常被父母暴力,我估計你也會有一定程度的叛逆心理和逃離心理。所以,你想想,是讓你媽留下來繼續過著這種日子,而你自私的就是滿足她在家就行。還是讓她解脫,讓她也可以接受陽光明媚的生活。離婚後,媽還是媽,爸還是爸。你不會缺少什麼。有些陪伴得在相對比較下放棄。不要拿你媽的痛苦換來陪伴你的生活。多少孩子不理解父母離婚…也是,既然要離,何必要生呢?唉…結果誰都沒想到的


向日葵548


不知這位提問的朋友你是小學生、還是中學生,我們每個人上學的目的不僅是要學習以及掌握各種文化知識、為圖個功名或者前途;更主要的是通過自己的所學所得,去提高自己思考、分析問題的能力,樹立自己的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從而用自己的眼光去審視外界給予的思想、言論、行為等,不要人云亦云,盲目從眾!

由於受傳統儒家文化的影響,什麼“三從四德,嫁雞隨雞嫁狗隨狗”,讓女性陷於弱勢群體。家暴問題在我國來說可能是尤來以久,尤其是在經濟文化水平相對欠發達、夫妻雙方文化學歷較低的地方來說是司空見慣、屢見不鮮,使一個又一個本該幸福美好的家庭籠罩在一片烏雲密佈的天空下。許多時候受傷害的一方會捨棄自己的人格尊嚴,自暴自棄,委屈求全,一味的退讓、一味的妥協,讓自己成為一隻可憐無助的羔羊;然而,你越是低頭你越是忍讓,對方反而越是變本加厲,更加肆無忌憚,長此以往就會演化成小說演義中所寫的“周瑜打黃蓋,一方願打另一方願挨”的局面。

人生在世,不論男女首先你自己要愛惜自己,如果自己都不愛自己了,別人還會在乎你?我覺得你媽媽應該儘早選擇與你爸爸離婚,為了自己,也為了孩子(你),我想任何一個在家暴中成長起來的孩子,在未來的生活之路上都會留下難以抹去的陰影,直接會影響到他(她)以後的婚姻、生活。

很多時候在聽人們閒談時會說:我們一定要學會包容、學會理解、懂得忍讓對方。但凡事都要有度,如果超越了忍讓的極限就要勇敢的站起來反駁、反抗,絕不能因為顧慮太多,將對方縱容成一個神鬼不懼的“惡魔”,最終害了自己,毀了家庭。

我的觀點是, 如果你媽媽決定離婚,你就要主動站在你媽媽這邊,讓他儘早脫離苦海,從獲新生,俗話說,世界上無論沒有了誰地球照樣轉個不停。更何況是對自己整天拳腳相加、豪無人性的一個人呢!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挺直腰板,撼衛自己的人格尊嚴!





音痴李小金


不應該。

也許你不知道成為一個母親要付出多大的代價,身材走樣,身上難看的疤痕和妊娠紋,下垂的乳房,糟糕的睡眠,獨自帶娃的歇斯底里…

她熬過了孕期的沉重,生產時的十級疼痛,哺乳期的切膚之痛,產後抑鬱的內心折磨,帶孩子的艱辛,卻倒在了自己愛人的拳腳之下。

你作為她的孩子,何其殘忍要求她繼續這樣的生活?

家暴其事與出軌一樣,一次原諒換來一萬次的肆無忌憚。

因為男人感知到了暴力帶來的便利和滿足感——他們深以為這是大男人的象徵。

請問,換做是你,你願意生活在一顆不定時炸彈身邊,時刻擔驚受怕他會隨時暴起給你的心口來上一拳,在你肚子上踹上一腳?

你不會願意的。

所以你也沒有資格強求你媽媽忍受。

放過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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