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和業委會不作為,該怎麼辦?

roche


業主委員會也是個班子,班長很重要,委員也要盡職盡責。業委會的現狀堪憂,中青年業主在崗拼搏無瑕顧及,退休人員業主七老八十健康每況愈下,有心無力。業委會的工作眾口難調,費力不討好,有的業主要求高標準,口號震天響,但不願意當業委會委員,有的當選了也只是個掛名委員不幹事,有的業委會連開個會都困難。有的業委會沒有一分錢補貼,連工作電話都是自掏腰包。

建議:

1、業委會成員都是能幹事特別是願意幹事的業主,有一個好主任至關重要。

2、業主要支持業委會的工作,首要的是按時繳納物業費。

3、業委會要有政府部門直接領導,具體檢查督促業委會的工作。

4、政府授權街道或社區制定業委會成員的補貼標準,審批業委會年度辦公費用計劃,明確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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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題主所說的:物業公司和業委會都“不作為”是真的,那從側面反映出該小區的業主們是多麼的軟弱無能、不團結、一盤散沙……

作為小區的業主,首先要盡到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要去監督好業委會,才能讓業委會去監督好物業公司。

既然這樣,那就不要物業公司和業委會了吧。各人只掃門前雪,讓小區亂成一鍋粥算了。如何?業主們都不爭氣!怪誰呢?




倘若業主們真想為小區好,那當務之急要做的事情是:首先組織20%以上的業主書面提議。要求現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如果業委會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召開業主大會且沒有給出正當理由的,當地街道辦就可以介入,責令並監督業委會召開業主大會。

然後通過業主大會按程序進行罷免現“不作為”的業委會,改選新的負責任、“有作為”的業委會。再通過業主大會授權新的業委會去解聘“不作為”的物業公司,然後招聘稍負責的物業公司。



理論上是這樣操作,說起來也挺容易,但真正實操起來就會麻煩多多,困難重重的,需耗時、耗力、耗金錢,同時必須要廣大業主團結一致,積極去參與才行,否則說再多也是廢話,無補於事。業主們要有硬氣,更要抱團取暖,自己的“地盤”自己話事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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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業主大會罷免業委會,解除原物業合同。20%業主提議,召開臨時業主大會,罷免業委會。制定良好的管理規約,新的規則下選舉新的業委會。同步通過解除原物業服務合同、新的物業服務標準和獎懲措施,招標評分辦法,作為招標新物業的條件。

第二步,邀請多家物業公司投標,根據評標辦法評分,原物業公司可參與競爭,同等條件優先錄用。評標結果公示給全體業主,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選聘哪家物業公司。

第三步,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按合同條款監督物業服務。


姜姜聊物業


看起來有法可依,但執行起來是艱難萬分,如果你想做,要有堅定的決心,還要團結半數有想法的業主。

同時,你必須有一條路走到黑的勇氣!因為你可能面臨各種打擊、報復和不支持!在知道和你類似情況中,能扭轉局勢和成功的不到十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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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大很難很難召開起來,沒有制約。物業合同沒有規定在什麼條件發生業主是可以扣物業費的。化解矛盾。第三是物業管理條例設計有重大缺陷。第一,業主不參加業主大會有什麼不利後果。第二,為什麼業委會不拿工資,誰去幹長時間。難度不小。第三為什麼不規定物業合同必須約好在什麼條件發生是可以扣物的費?為什麼把業主請人服務他們不服務,亂服務沒有權扣物業非。物管公司可扣員工工資,這是什麼條列。第四是物業合同要小鋪一半業主簽字,要在籤前向業主公示一個月。還允許業主與物業公司籤個人補充協議來化解矛盾。第五規定當發生問題,社區,街道辦事處和物業管理科如何調解和事情確認,記錄,有答覆存業主或業委會。留下打官司證據。沒有一部門作為。很難辦。


小何愛吹牛


物業與業主是服務與被服務的關係,就算這種關係在官商式壟斷下被扭曲到什麼程度,至少原始的繳費換服務的關係還是存在的。

當物業不作為時,違法嚴重到可以起訴時,用法律手段(別指望解決問題)督促一下、或許可以緩解問題/也或許會加重物業打擊你的力度;

而對於物業達不到可借用司法手段干預的其他不作為、亂作為的行為,法律上除了組織業主自己的業委會干預外,確實沒什麼好辦法;

再如果無法組織業委會,或者業委會也因各種原因無力更換物業,那麼與物業不作為最簡單的對抗方式就是拒交物業費——拒交前要保留好物業不作為的證據和交涉後繼續不作為的證據,做好被物業起訴的準備,也要做好被堵門塞鎖眼等各種流氓行徑騷擾的準備。

最後,當拒交物業費都無法改變物業服務態度後,最後的手段只能是用腳投票——搬家。

當更多的人搬家離開,物業收入下降,物業的房價也必然因物業名聲和物業服務效果而下跌,讓物業公司自己把自己的業務作死。

當一切法律、規則都無法約束物業行為後,只能用最原始的買賣關係去餓死物業了。


理得心安


切身體會,正在與物業不作為,實話說。物業公司的不作為到哪裡告都告不贏的,由於前期不知道如何去告,走了一些彎路。後來在有關人士點解下告,但是其結果沒有一個部門確定物業公司的不作為,所以說業主們只有團結起來才能遏制物業公司的不作為。所謂的主管部門早被物業公司的骨頭打到了,他們不會向業主們的,而我遇到的,所謂主管部門不明確說物業公司不作為,讓到法院去告,讓法院判定。


金輝物業真髒


業委會不作為,通過正常程序改選。物業不作為,業委會解聘。這裡要明確業委會和物業兩個不同機構是如何產生的:業委會是小區業主民主選舉產生的代表全體業主的基層組織。小區裡的所有事情的決定權都屬於業委會而並非物業。對於業委會班子不作為問題,小區業主可以聯名向社區、街道辦、房地產管理部門反映,進行改選班子。而對於物業不作為,那就是業委會直接去管了。根據物業應聘協議合同進行處置,責令改正、扣發薪資、經濟處罰,甚至辭退。


楓林千山


一點辦法都沒有,業主投訴無門,政府又管不了物業,物業現在就是業主花錢請來的管理者,只有國家出臺取消物業,否則到什麼時候受傷害的都是業主


人在旅途26604


報社區申請,重新選舉業主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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