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權凍結是什麼意思?

《商標法》第39條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之日起計算。註冊商標在有效期內能讓商標的權利人享有多種權利,一旦商標被凍結,這些權利也會煙消雲散。那麼什麼是商標權凍結?它的期限是多久?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希望對您有幫助。

商標權凍結是什麼意思,期限是多久?

商標權凍結是什麼意思?

商標權凍結是指由與商標註冊人有債權關係的民事主體提出請求並提供擔保,由人民法院下達協助通知,採取凍結商標註冊人商標所有權的行為。商標權在凍結期間,商標享有人不得許可他人使用其商標,與他人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屬無效合同,許可合同備案機關不予備案存查。註冊商標權的凍結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

哪些情況會導致商標權終止

商標權終止的情形:

(1)因註冊商標法定有效期限屆滿又末辦理續展註冊,導致註冊商標註銷,商標權因而終止。

(2)因商標註冊人自動申請註銷註冊而導致商標權終止。

(3)因註冊商標爭議被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註冊商標,而導致商標權終止。

(4)因商標註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而導致商標權終止。

(5)因商標註冊不當,被商標局撤銷註冊或者經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註冊,而導致商標權終止。

(6)因商標註冊人違反商標法規定被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導致商標權終止。

商標權的凍結是發生在與註冊商標人有債權債務關係,申請法院凍結的情況下,發生的。被凍結的註冊商標,商標享有人不得許可他人使用其商標,與他人簽訂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屬無效合同,許可合同備案機關不予備案存查。

侵害商標權的行為

一是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又稱使用侵權。

二是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即屬流通領域的商標侵權行為,又稱銷售侵權。

三是偽造、擅自制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又稱為商標標識侵權。

四是未經商標註冊人的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在國外稱為反向假冒行為。

五是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為了能繼續享有商標權,當事人需留意商標權凍結的情況,及時續展。如若發現有個人或單位侵犯自身的商標權,當事人可以及時收集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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