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大慶市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

【扫黑除恶】大庆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19年5月8日,大慶高新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被告人王某、高某茹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等罪名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經檢察機關審理查明,為獲取高額利益,被告人王某、高某茹等人通過發放小廣告、利用網絡宣傳、經由中介介紹等方式,以“無抵押貸款”、“當天放款”等為誘餌吸引被害人借款,繼而以“保證金”、“行規”等虛假理由誘使被害人簽訂金額虛高的“借貸”協議,並製造資金流水等虛假給付事實。協議簽訂後,該組織便採取設置違約陷阱、製造還款障礙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違約”,甚至通過肆意認定違約強行要求被害人償還虛假債務。當被害人無法償還時,該組織又通過“轉單平賬”、“以貸還貸”等方式,不斷壘高債務。

在索要“債務”過程中,該組織使用擴音器喊話、噴紅漆、鋪黃紙、張貼大字報等“軟暴力”手段到被害人家中或單位進行滋擾,或者採用毆打等暴力手段,並且恐嚇威逼被害人不敢報案。他們實施的不法行為使得被害人有的無家可歸、有的有家不敢回、有的被單位辭退、有的妻離子散甚至精神失常。該組織的犯罪活動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影響極其惡劣。

大慶高新區檢察院受理案件後,抽調骨幹力量組成以郭玉峰副檢察長為組長的專案組,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在辦案過程中,鍾國慶檢察長靠前指揮,親自帶隊到看守所集中提審訊問,為案件辦理取得實質性、突破性的進展。

經審查,檢察機關決定對該案31名被告人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和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搶劫罪、非法拘禁罪、盜竊罪、聚眾鬥毆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虛假訴訟罪、妨害作證罪提起公訴。對於在辦案過程中發現的“保護傘”線索已移送至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扫黑除恶】大庆市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文字:李昊 編輯:馬彥靈 審核:蔣本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