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醉酒乘客毆打,公交司機“撞車洩憤”,處罰結果引發爭議

5月8日,有媒體對4月7日晚上8點,蘭州35路公交車司機捱打事件進行了案情瞭解,得知該名司機被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損壞財物罪逮捕,而毆打司機的醉酒乘客,則被處以10天拘留。

事發時,該司機被一名醉酒乘客毆打,情急下將公交車直接撞擊前方車輛,最終導致公交車和其餘三輛車遭受不同程度的損傷,35路乘客也由於衝擊力直接跌倒,造成經濟損失27764元。

被醉酒乘客毆打,公交司機“撞車洩憤”,處罰結果引發爭議

網絡圖片

當天,35路司機肖某將行駛到新港城站附近時,一名李姓醉酒乘客提出要下車,因為當時並未到站,所以司機拒絕了其要求,兩人還進行了言語爭執。到站時,李某已從後門走下車,但卻聽見了司機肖某的辱罵,李某轉身走到前門上車,對司機肖某右側頭部用力一拳,肖某被打後情緒憤怒,便直接衝著前方轎車撞了上去,剎那間的衝擊力度,讓這輛小車追尾了前方轎車,直接造成3車受損。

在肖某造成了這起嚴重車禍後,緊急剎車趴在了方向盤上,乘客見狀立刻報警,肖某也被送往醫院。在接受警方調查時,他稱因被突然襲擊所以意識模糊,失手撞到了前方的車。隨後又改變說辭,表示是因為右手被打骨折,所以才導致公交車失控。

被醉酒乘客毆打,公交司機“撞車洩憤”,處罰結果引發爭議

網絡圖片

在警方觀看公車監控視頻後,便拆穿了肖某的“謊言”,根據畫面顯示,肖某被打後、開車撞擊前方車輛時的意識清醒,右手也並沒有骨折,依舊靈活自如。證據確鑿,肖某隻好坦白,他承認是為了洩憤,想讓毆打自己的乘客花錢修車,所以便撞了上去,雖然當時意識清醒,但後來也十分後悔,也為自己的行為致歉。

針對此事件,當地檢察官進行了全面審查,認為司機肖某的行為構成了“故意毀壞財物罪”,雖然肖某是初犯,但是這種不理智的行為十分不可取,這次的損害雖然較輕,但是社會危害性質嚴重,所以,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檢察院最終決定,以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對涉事司機肖某進行逮捕。

被醉酒乘客毆打,公交司機“撞車洩憤”,處罰結果引發爭議

網絡圖片

而此事故的“始作俑者”之一的李某,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對其進行了為期10日的行政拘留,因為李某的行為不構成“危害社會安全罪”,由此,只給予其相應的處罰決定,但並未讓其進行金額賠償。

對於此事件,不少網友也發表了看法:

@王宛城:毆打司機,拘留10天,太輕了

@醉酒的保護傘:看著吧,以後毆打司機的情況會越來越多的

@我不是瘋子:為啥打人的才拘留10天?

@世界之首:你們都忘了上次的公交墜橋事件了嗎?嚴懲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