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聞記者體驗消防員出警:接警45秒即可出發,路上卻有人“添堵”

上游新聞記者體驗消防員出警:接警45秒即可出發,路上卻有人“添堵”

5月8日,記者在南岸區消防救援支隊瞭解到,5月6日至12日為防災減災宣傳週,今年的防災減災宣傳週將重點開展生命通道專項宣傳教育和整治。

昨(8)日,上游新聞記者跟隨南岸區消防支隊上新街中隊消防員出警體驗發現,多處小區外的通道被私家車佔道,消防車難以通行。

上游新聞記者體驗消防員出警:接警45秒即可出發,路上卻有人“添堵”

8日下午3時,上游新聞記者坐上消防車在上新街、龍門路、南濱路、煙雨路、前驅路等路段行駛時,大多社會車輛和行人見到消防車到來,會及時讓道;少數車輛和行人出現未避讓,或隔了很久才避讓的情況。

消防車駕駛員表示,一般來說,不避讓的情況還是比較少見,只要拉開警笛,除了堵車的情況外,大家都會進行避讓。

上游新聞記者體驗消防員出警:接警45秒即可出發,路上卻有人“添堵”

記者在上新街消防中隊瞭解到,消防指戰員們從聽到警報,到上車出警,規定是一分鐘之內,但經過長期訓練的指戰員們,一般情況下只需要45秒左右即可出警,可謂是相當的快速。

可是體驗過程中,上游新聞記者發現,沿途多處小區的消防通道停滿了私家車,出現了消防車輛無法進出的情況。在前驅路一段狹長的上坡路處,幾輛社會車輛停在了道路轉角處,導致消防車無法向上行駛,一旦發生災情,將嚴重拖累救援速度。

上游新聞記者體驗消防員出警:接警45秒即可出發,路上卻有人“添堵”

上新街中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該中隊轄區主要為老城區,道路較狹窄,在執行救援任務過程中經常遇到消防通道被車輛堵塞的情況,“這種情況我們一般只能揹著滅火設備,徒步進入失火現場救火,但這樣會延誤救火最佳時機。”

“去年夏天,我們接到火警,海棠溪某小區居民樓起火,但當我們到達小區時,就有兩輛小車停在小區裡的道路上,把路堵住,導致我們的消防車無法到達火災事發地。”該負責人介紹,當時,消防員鋪了200多米的水帶,才及時將火勢控制住。

記者瞭解到,根據《消防法》第六十條第(5)款規定:佔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行為,如是單位,將被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如是個人,將被處以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

南岸區消防救援支隊提醒大家:如果遇到拉響警報器的消防車輛,請及時避讓,為他人讓出“生命通道”;此外,請勿在消防通道停車、堆放私人物品等,以免影響消防車通行,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宋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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