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媽媽在你小時候把你拋棄了,等你長大了後,她來認你,你會認嗎?

十七愛遊玩


我覺得會認。


不管當初那個媽媽,是因為什麼把孩子送人的。當時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而不是推卸責任和自私。

我覺得那個被送走的孩子,如果被好好的對待,在養父母家裡得到好的照顧,或者說是一種福報。

如果說他在養父母家裡,被區別對待或者被虐待,想必任何一個親媽都會心痛。

假如現在我沒有做媽媽,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肯定有些片面。我會覺得既然當初狠得下心,現在就不要回頭。你覺得這麼多年愛的缺失,他憑什麼還要叫你一聲媽。

可是我現在做了媽媽,我能夠體會到,當一個媽媽在孕育一個小寶寶的時候,當他還在你的肚子裡的時候,兩個人已經建立了鏈接。


如果說需要用媽媽的生命,換來孩子的生命,我願意交換。

再說這麼些年她還在惦記著你,還想著去找你。她比你要難受的多,她要日夜受到煎熬和思念。

如果她來找你的時候,你肯定是本能的抗拒的。覺得她不夠愛你,那麼狠心拋棄你。

但是隻有你們相認之後,你的人生才算是圓滿。那些傷痛才會得到治癒,那些想不通的事情,才得以有了答案。

何況你要聽一下,她是為什麼那麼做。也可以讓自己心理上得到慰藉,讓她的餘生變得心安。


親生母親就是自己的根,就是記憶開始的地方。一個沒有記憶的人是可憐的,你要想方設法的讓自己知道過去發生的事情。

假如你的養父母也對你很好,那你可以選擇留在養父母身邊。對於親生母親,可以選擇平常多走動。

這樣你就可以寬慰兩方父母,自己也多了一個人愛你,豈不是更加快樂的事情。


薛綰


我媽媽出生三天被送到乳母家,乳母家窮,剛剛生了女兒夭折,正好奶水多,親外婆是富裕人家的大小姐,我媽是第6個女兒不被待見,親外婆心煩,就找個地方打發了這個孩子,只說乳期結束就帶回家撫養。

誰知風雲突變,外婆外公離婚了,他們忙著分割財產,忙亂中去了另外一個大城市,媽媽就被丟下了。乳母一開始還能收到親外公寄來的保姆費,後來漸漸失去消息,直至音訊全無。媽媽從一戶富裕人家的小小姐頓入貧窮極度的乳母家,從小割草餵豬,讀書輟學,度過窮苦的少年光景。

直到18歲第一次見著親身父親,爸爸已經是一個非常著名的醫學專家,滿身土氣沒讀兩年書的小女兒被領到西裝革履的爸爸前面,父女兩人嚎啕大哭。

總算認了親,但是沒有養育之親的父女母女,自然不少芥蒂,沒有文化,媽媽和大城市格格不入,眾多兄弟姐妹也嘲笑她,於是只得重新回到農村,嫁人成家。於是有了我。

親外婆活了98歲,最後幾年這個強勢的老太太終於向這個被扔掉的小女兒懺悔,後悔自己的舉動害她一輩子受盡苦難。媽媽泣不成聲,母女合好如初。

現在媽媽也老了,越老兄弟姐妹關係越好,人生苦短,來日無多,都奔八十趕九十的人了,姐姐哥哥們特別享受親情。血緣是無法割捨的,打斷骨頭連著筋。

另外再說一句,媽媽的乳母很疼這個平空得來的女兒,媽媽把她當成親孃,養老送終。我們也不知道她不是親外婆,等親外婆終於出現的時候我都上高中了。



細數人生果


認會認,但談感情不會太深,我母親離異。再婚的地方離我也不遠,在同一鎮上。

然而離異之後沒來看過我一眼,當時久歲。

街上相見視而不見,那天我十三歲生日。

有一次拿到了她的電話,她主動說給我充50元話費,這一充直到現在都沒實現

今年過年去看我外婆,她說要讓我認她,她說不然別人會對我指指點點,這是道德綁架?

她就只有我一個孩子

我認她沒問題,,但是沒事感情呀!

我也一直對她說,我沒怪過誰啊,一般也不會去怪別人,但我對你沒感情,認與不認不過就只是一句話,這句話有意義嗎?


往事如煙心思如夢


如果媽媽在你小時候把你拋棄了,等你長大了,她來認你,你會認她嗎?

不要說我冷血,如果是我,我是不會認的。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

或許,在她拋棄我的那一刻,她也曾經猶豫過,思想鬥爭過、掙扎過,可是最終她還是拋棄了人性,恨心的把我拋棄了。

特別是剛出生就被無情的拋棄的那種,要麼是出生時有殘疾,要麼就是出生時患有先天性疾病,怕日後連累自己,要麼就是女嬰。試想,假如不是被現在的養父母撿來收養,一條幼小的生命在垃圾桶旁邊,怎麼經得起烈日和瀑雨下折騰,一條活生生的小命恐怕早就烏呼哀哉了。



儘管說,人來到這個世界上不是為了恨而是為了愛,但是既然上天做了這樣的安排,就沒有必要節外生枝,雖說身是你生,可命是養父母給的,我只想用我的餘生好好的報答養父母的養育之恩。

縱使當初有千般的苦衷和無奈,你努力過了嗎,你爭取過了嗎,你堅持過了嗎?都說兒女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生男生女對你真的有那麼重要?你拋棄我的那一瞬,你心疼過嗎?沒有!

現在我長大成人,你要來認我?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我只想平平淡淡過日子,不想因為你的出現再剌痛我內心的傷疤。

對不起,至少目前我做不到。


木頭二根


如果換成我會認的。

如果一個母親選擇把自己的孩子送人,她不是不愛她的孩子,她肯定有難言的苦衷,這是她萬般無奈下做的決定。

而且她肯定忘不了自己的孩子,這個孩子就是她一生的心結。她能付出艱辛回頭來找你,這說明她始終放不下你。無論山高路遠歲月迷離,她對你的牽掛和惦記始終沒變,那麼我們為什麼要那麼殘忍拒絕相認呢?她雖然沒有養你,但是卻給了你在這個世上奔跑的機會,這份血緣永遠不會改變。

記得鄰居二小就有這樣的身世。那年那天,他的生母不遠萬里從山東來認他,二小把門鎖得死死的,就是不開門!滿頭白髮的母親絕望到極點,仰靠在院牆上,臉上全是淚水。

捱到半夜,二小出來了,他一定是以為母親走了!但母親沒走,她掙扎著站起來,給二小跪下了!二小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他哭喊著撲到母親的懷裡。那是穿越歲月的冰牆世上最感人的擁抱,我這一生都不會忘記。

其實,世上最美好的事情,就是原諒!

我會認的!你也會嗎?



煥晨的情感低語


認與不認,得看原因;有些原因可以原諒,有些原因不能原諒;原諒不原諒都要分清主次,養父母是主,生母乃輔,必須分清,並且絕對不能當白眼狼呀,否則忘恩負義過河拆橋,根本不算人呀!而且必須要考慮養父母感受,其實養父母才是你真正父母,盡父母之責任才是真父母,不盡責父母連動物都不如不能算父母,其實不認生母最好,一心一意對待孝敬養父母更棒,無情無義。不用憐惜!再打個比方,比如養父母支持你認生母,說明養父母太偉大了,當你與生母團聚歡樂之時,養父養母只能默默偷偷流著眼淚,傷心的相擁而泣,這對他們太不公平了,一個真正明白有良心的好孩子,我相信他絕對不會這做的!


用戶一棵小小草


似這種現象大多發生在邊緣農村,女孩不給唸書,長大缺乏文化,嫁人後受婆婆家裡的規距,重男輕女,如果第一胎是男孩那她日子還好過些,接下來再生個女兒,那婆婆還能接受,如果第三胎又是女孩,那婆婆肯定不樂意了,要硬逼她拋棄女兒(送給不育症)家庭,這還算好的起碼女兒沒受苦。最可怕的是隨地拋棄,讓好心人領養了。這怪誰?肯定不是媽媽的本意…所以才會出現開如的一幕。老話說得對,養母恩情大於天,因為她是養母一滴一滴米湯水餵養大的,所付出的心血無法估計,也無人可代替。你說,長大後生母要討回去,這時養母的心有多痛,無人知道,只有養女知道。所以這時的養女根本就不會認這個生母,心裡恨生母你為啥要拋棄我???在以後的日子裡各人的思想都在慢慢變化,最後的結果 ,最好的😄是從道義講上①負責對生母的養老送終,因為上面還有哥嫂,所以對她而言只是義務與報答生她之恩。②回過頭來對養母是盡孝,你養我小,我現在陪你到老,不讓你受苦受累,相伴永遠!我愛你媽媽。


蘭雨46


需要了解當時拋棄的原因再做決定吧,如果當時她沒有任何理由的就拋棄了你,我感覺這樣的父母不值得認,因為她沒有愛過你。但是她如果當時是因為環境,家庭等迫不得已做出的決定,那麼該認就認吧。做了母親我才能瞭解母愛,就是那種孩子哪怕咳嗽一聲,心裡也會跟著難受。所以她可能因為當時迫不得已的一個選擇已經愧疚了一輩子,現在找到你了,你如果再不原諒她,那她後半生可能更是鬱鬱寡歡了,血濃於水,所以親情還是很可貴的,需要我們共同珍惜!


雞毛蒜皮的遠方


媽媽是家裡的第一個女兒,但被送到鄉下的外婆家。那時家裡只有舅舅一個男孩子,剛開始只說讓外婆幫忙帶一段時間,後來,外婆接著生了三個兒子,說我媽是福星,儘管家裡很窮很窮,但還是留下了我媽媽。後來媽媽嫁給了我爸爸,爸爸家更窮,窮的分家時還欠了債,媽媽現在還會說著過去,那時沒有錢,沒鹽了都不敢上街,懷著我時特別想吃肉…她的親生媽媽經濟一直很好,省城,有房子,有工作,聽媽媽說她親爸還有點名氣。媽媽有點怨,但還是和她們聯繫著,骨肉相連吧。


水上漂808


不會……因為從小把我拋棄,我肯定是被別人撫養大的,生娘沒有養娘親……從小就是在別人家長大,也許一直挺幸福,也許不幸福還有家暴,不過從小就是這樣過的……又不是不慎丟失,拋棄了就別再去找回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