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譙法院:公開審理10人汙染環境罪,用法治守護綠水青山

在滁州市珠龍鎮一個簡易搭建的工廠裡,在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僅五個月的時間就非法焚燒廢舊電路板1000餘噸,並依靠非法鍊銅獲利300餘萬元。2019年3月12日,南譙區人民法院依法組成7人合議庭對被告人陳法方、葉某、顏某等10人汙染環境罪案件公開開庭審理。

南譙法院:公開審理10人汙染環境罪,用法治守護綠水青山

“喂,蘇老闆,我這鍊銅又出來一批廢渣和爐灰,什麼時候有空我給你送過去” 。2017年8月,陳法方、葉某、顏某等五人共同出資40萬元購買建鍋爐鋼材等材料,開始用廢舊電路板鍊銅。發現有利可圖,陳法方隨後從村民王某手裡租了一塊位於珠龍鎮的隱蔽山地建廠鍊銅。陳法方告訴王某其租地是為了收集廢舊電路板鍊銅的,這是私人加工坊,不合法的,必須隱蔽。王某於是高價將自己承包的土地以每月12.5萬元出租給陳法方。2017年10月,鍊銅工廠基本搭建完成後,陳法方又聯繫舒某僱傭工人,教他們用焚燒廢舊電路板煉製金屬銅,並以每噸145元支付給工人工資。為躲避查處,他們組織工人全部夜間生產。陳法方、葉某、顏某等人負責管理廠日常事務、聯繫客戶收取加工費、並非法處置廢渣,逐漸形成了原料購進、非法冶煉、銅錠銷售、廢渣處理等環節的犯罪團伙。

南譙法院:公開審理10人汙染環境罪,用法治守護綠水青山

檢察機關指控,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期間,陳法方、葉某、顏某等人在未採取任何環保措施的情況下,非法購進廢舊電路板焚燒煉銅,然後將煉出的銅錠以每噸9000餘元對外出售給客戶,同時陳法方等人還代為他人加工廢舊電路板鍊銅,為客戶運送廢舊電路板到其場內焚燒煉銅,按每噸收取客戶加工費1000元。除此之外,陳法方等人還將鍊銅產生的廢渣和爐灰以每噸320餘元出售給蘇某,蘇某在明知陳某沒有危險廢物許可證的情況下,仍多次購進廢渣400餘噸運回自己作坊裡進行粉碎、篩選、冶煉製成銅錠出售,謀取非法利益,陳法方、葉某、顏某等十人已構成汙染環境罪應追究其刑事責任。

南譙法院:公開審理10人汙染環境罪,用法治守護綠水青山

近年來,南譙法院不斷加大環境權益保護力度,積極推進環境公益訴訟,依法懲治汙染環境、破壞資源等犯罪,保障了人民群眾身體健康、財產安全,為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做出了積極貢獻,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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