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啥意思?

二胡說三農


所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簡單的說就是人們非常關心的農村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村集體成員享有宅基地使用權。從《物權法》定意上講,宅基地屬於用益物權,它是用來保障農民基本住房建設用地的集體土地,所以稱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那麼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什麼意思?

宅基地入市概念。

所謂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就是指允許宅基地進行市場買賣交易,說白了就是有宅基地的人可以賣宅基地,沒宅基地的人可以買宅基地,但目前我國宅基地入市仍然只能在法律允許條件下進行買賣交易,並未全面放開。

宅基地入市範圍有限制。

1、《土地管理法》規定,允許農村宅基地在村集體範圍內合法轉讓,未來有可能會逐步放寬到跨村集體合法轉讓,禁止農民將宅基地出售給城市人,這條紅線是絕對不能踩的,也不能破的。


2、《物權法》規定,宅基地屬於用益物權。宅基地只能用作農民最基本的住房保障建設用地,嚴格禁止城市人購買農村宅基地私建別墅大院或私人會所。這是政策決對不允許踩的第二條紅線。

允許入市的是閒置宅基地。

所謂閒置宅基地是指農民一戶人家擁有多處住宅的宅基地,或者村集體依法有償收回的宅基地。

有三類閒置宅基地可以上市出售。

一類是一戶多宅多餘的宅基地可以上市出售。

二類是村集體依法有償收回的宅基地可以上市出售,出售所得歸集體所有。

三類是戶口已經遷出村集體的宅基地,可以自願有償出售轉讓宅基地。

有兩類宅基地原則上不能買賣。

一類是一戶一宅的宅基地不能上市交易。《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將自己唯一宅基地出售給他人的,不能再申請新的宅基地。

二類是有宅基地的人家不能再買他人宅基地。《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一戶人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有宅基地再購買宅基地就違反了一戶一宅規定。

終上所述,政策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是有條件限制的,並不是全面放開自由上市買賣交易。但根據農村經濟發展狀況,應該會逐步放寬上市交易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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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人阿洪


我國土地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兩大類,具體的說就是城鎮土地和農村土地。十幾年年來的大規模城市化建設,己經無限度的擴展了城市範圍,那麼這些擴大的土地從哪裡來的,《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從事非農業建設使用土地的,必須使用國有土地或徵為國有的原集體土地。就是說,都是徵收的農村土地。這就是一直被人們抱怨的高房價的重要原因,政府以比較低的價格,徵走了農民的土地,再以招標的形式拍賣給開發商,開發商為了追逐利益必須獲得土地,於是競相抬高土地價格,全國各地“地王”頻出,開發商高價拍得土地,自然這個價值要加在房價中,所以房價一路高漲,居高不下。我家鄉的開發區,十幾年前政府就以每畝二至三萬的價格徵走了所有村的土地,現在土地毎畝高的漲到一百萬元,低的也漲到六十萬元,而被徵地的村當年得到的幾千萬元,早已被幹部揮霍一空,村民現在吃飯都成問題。

新的土地管理法草案提出:農村集體經濟建設經營性用地,可以進入城市建設用地巿場,享受和國有土地同等的權利,允許土地使用權人出讓、租賃、入股、入市,強調同權同價,但使用權的轉移不意味著所有權的轉移。土地仍屬於村集體經濟所有。那麼什麼叫農村集體經濟建設經營性用地呢?簡單的說,就是取得合法手續,以營利為目的而佔用的土地。比喻過去的鄉村企業用地,招商引資用地等。這類土地,土地使用權人或組織可直接與新的土地使用人交易,直至達成協議,不用象過去先過渡給政府,政府再出讓給經營者。

這裡面要注意一個問題,就是農村建設用地分三塊,一是宅基地;二是公益性建設用地;三是集體經濟建設經營性用地。可以直接入市交易的僅指第三類,集體經濟建設經營性用地,宅基地和公益性建設用地是不可以的。


若飛305


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就是經有關部門審核批准合法的個人宅基地,通過統一打包,網上招標的方式轉讓,用於建設性的用地。其所得到的款項,按照每戶面積大小進行分配的。

本人不是國土工作人員,對錯與否,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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