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電動車管理最新進展來了,5月1日以後,嚴重超標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路,太原市交管部門按照規定對太原市電動自行車進行治理。
太原市交警支隊122指揮中心主任王豔:對比去年同期,涉及電動自行車的交通事故發生率下降40%,道路交通秩序有所好轉。
5月1日到8月31日,主要針對嚴重超標的電動自行車進行查處,太原交警支隊法制大隊大隊長杜曉峰:現階段僅對嚴重超標的“超級路霸“、“黑金剛”、“陸地巡洋艦”三類電動自行車進行處罰。接受處罰並提交相關材料後電動自行車可交還違法當事人,但需保證今後不再上路行駛。
《太原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交通違法行為及新增交通違法代碼:
非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進入環形路口時,未按照交通信號指示方向行駛的(違法代碼:2007 罰款20元)
進入環形路口時,未讓已在環形路內的車輛先行的;(違法代碼:80011 罰款30元)
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未隨身攜帶本人殘疾人證或者違反規定載人、載物的;(違法代碼:80021 罰款20元)
推拉式人力車在城市主幹路上行駛的;(違法代碼:80031 罰款30元)
在夜間或者遇有霧、雨、雪、冰雹、沙塵等低能見度情況下,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未開啟照明燈光的;(違法代碼:80041 罰款50元)
駕駛未註冊登記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的;(違法代碼:2003 罰款20元)
超過國家規定的行駛速度的;(違法代碼:2011 罰款50元)
擅自拆除非機動車限速裝置的;(違法代碼:80051 罰款50元)
進入城市快速路、高架橋或者上跨式立交橋的;(違法代碼:80061 罰款50元)
駕駛中以手持方式接打電話、牽引動物的。(違法代碼:80071 罰款30元)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未按規定使用遠光燈的;(違法代碼:1102 罰款100元)
未按規定減速、讓行的;(違法代碼:80081 罰款100元)
在限制區域或者限行時間內上道路行駛的;(違法代碼:8012 罰款100元)
載運危險物品的機動車牽引故障機動車的;(違法代碼:80091 罰款100元)
使用變形、殘缺、褪色以及字跡模糊的號牌,影響辨認的;(違法代碼:80101 罰款200元)
在機動車號牌上安裝、噴塗、粘貼反光材料的;(違法代碼:80111 罰款100元)
在城市快速路停車上下乘客、裝卸貨物的;(違法代碼:80121 罰款100元)
機動車未按規定停放(違法代碼:1039罰款200元)或者超出規定時限停放的。(違法代碼:80131 罰款200元)
加裝、改裝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外部照明裝置的;(違法代碼:80141 罰款200元)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違反本條例規定,替代他人記分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並從中牟取利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違法代碼:80151 罰款2000元)
組織、介紹替代他人記分處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並從中牟取利益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違法代碼:80161 罰款5000元)
違反本條例規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長期服用依賴性精神藥品成癮尚未戒除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機動車駕駛證。
違反本條例規定,機動車駕駛培訓教練員飲酒後在道路上教練學員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1000元罰款,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違法代碼:80171 罰款1000元)情節嚴重的,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違法代碼:80181 罰款1000元)
《太原市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交通違法行為及新增交通違法代碼:
違反本條例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元罰款:
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按照規定安裝號牌的;(違法代碼:80191 )
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按照規定攜帶行駛證的; (違法代碼:80201 )
不遵守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違法代碼:2007 )不服從交通警察指揮或者交通協管人員引導的; (違法代碼:2008 )
在路段上橫過機動車道,不下車推行的; (違法代碼:2024 )
駕駛時雙手離把(違法代碼:2033)或者手中持物的; (違法代碼:2034 )
不按照規定停放的; (違法代碼:2014
電動自行車載人(違法代碼:80211)、載物(違法代碼:2013)超出規定的。
違反本條例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30元罰款:
牽引動物的; (違法代碼:80081 罰款30元)
以手持方式接打電話的; (違法代碼:80081 罰款30元)
有非機動車道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的;(違法代碼:2009)
沒有非機動車道不靠車行道右側行駛的; (違法代碼:2005)
違反規定進入專用車道內行駛的; (違法代碼:2006)
駕駛時扶身並行(違法代碼:2035)、互相追逐(違法代碼:2036)或者曲折競駛的;(違法代碼:2037)
違反本條例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50元罰款:
醉酒駕駛的; (違法代碼:2010)
駕駛拼裝、改裝、加裝等改變電動自行車外形結構影響車輛安全行駛的; (違法代碼:80221)
駕駛電動自行車超速行駛的; (違法代碼:2012)
故意遮擋、汙損號牌的; (違法代碼:80231)
在城市快速路行駛的; (違法代碼:80241)
駕駛未依法辦理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的; (違法代碼:2003)
逆向行駛的;(違法代碼:2004)
不按規定掉頭的; (違法代碼:80251)
使用其他電動自行車號牌和行駛證的; (違法代碼:80261)
使用偽造、變造電動自行車號牌和行駛證的。(違法代碼:80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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