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戶口在農村,房屋所有人是父母的。兒女戶口在城市,老人百年後房屋該如何處理?

婞諨10


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人進了城,在城裡有了工作、安了家,也將戶口遷出了農村,成為名副其實的城裡人!而這時,留在農村的房子,就成了牽掛,父母健在還好,沒人爭、沒人搶;但是父母百年之後呢?是不是房子不再屬於自己了?是不是會被村集體收回?



政策法規是這樣規定的

宅基地,是村民作為村集體的一員才能無償享有的,用作住宅基地的村集體土地。農民享有使用權,可以建設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權和公民私房的所有權是分離的,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或集體,私房的所有權屬於私房產權人。

農村宅基地能否繼承,土地管理法和繼承法沒有明確規定,可見,宅基地不屬於遺產,是不能繼承的。但是建設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則屬於村民個人所有,是可以被繼承的。



由此可見, 雖然說宅基地的使用權不屬於遺產,是不能被繼承的;但是房屋屬個人所有,是可以繼承的,而我國現行的政策是“地隨房走”,所以,可以通過繼承房屋而依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

現實情況又是怎樣

在我們當地,父母在農村,子女在城裡的現象很是普遍,特別是最近兩年,更是如此。

而至於父母百年之後,對於宅基地和房屋的問題,大家都達成一致的共識,默認都屬於其子女繼承所有。同村的村民不會去糾結於這個問題,村幹部也不會去幹擾。



但是,依法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子還在,所以,如果想依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就要對房子進行及時修繕,避免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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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的意思是父母在農村,農村房屋的所有權是父母的名,等父母百年以後這房子的所有權歸誰?這個問題我幫你解答一下吧。

①像你這種情況呢就是現在父母同意把農村房子過到你名下也行不通了,土地確權之前可以的,土地確權之後農村父母的房子想過到兒女的名下是不可能了,在說你的戶口還不在農村。

②我和你的情況差不多,農村的房子是我父親的名字,上段我父親腦膜瘤手術之後說把房子過到我的名下吧,但是鄉里土地辦主管告訴我百分之百過不了名。也不知道這是什麼鬼政策,可能和日後土地流轉有關係吧?也就是說我父親百年以後這房子的居住權肯定是我的,但所有權應該就是歸村集體了。

比如你是哥們多的話,那麼你父母說把這房子給誰就給誰唄,但所有權肯定沒有啊!

謝謝!


北大倉君哥


目前,城市人口在農村擁有房屋的現象非常普遍,因為我國的城鎮化發展是在近幾十年才突飛猛進的。有些人在農村建有房屋後,又通過進城務工經商,在城裡購買房屋,實現了在城裡居住,逐步成為城市人口;有些人通過參軍、上學、就業等離開農村,或者當時父母已經為其建起房屋,或者後來繼承了父母在農村的房屋這種現象非常多。比如我1981年考學離開農村,但父母當時已經為了準備了房子,我兄弟兩個,一人一套房子在當時已經定了的,這個是當時寫在分家的分書上的。不過屬於我的那棟,當時由父母住著,父母去世後,理所當然就是我的了,

本題的題意,大概和我的情況是相似的,就是子女通過升學或就業離開農村,父母在農村有房,父母去世後這房屋該怎麼處理。其實,雖然現在宅基地管理政策越來越嚴,城市人口無法享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父母農村的房產我們依法可以繼承,而承來的房產是我們的,房下的宅基地使用權也就暫時歸了我們,我們完全可以正常使用這棟繼承來的房屋。只不過這個繼承來的房屋,只可以維修使用,不可以重新翻建罷了。

其實,對於我們大部分進入城市工作的人來說,起碼退休前是無法回農村居住生活的,但是,也確實有很大一部分從小在農村長大的城市人,有落葉歸根老了回農村養老的打算。那麼,這棟繼承來的房產,我們就應該及時修繕,並委託農村的親戚朋友代為管理,做為我們將來回農村的落腳點,千萬不要當心疏於管理。因為我們對於這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權,就到房屋自然倒塌時,萬一我們沒退休這房子因沒人管理倒塌了,那我們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權,無法再回農村生活了。

當然,如果不打算老了以後回農村生活,這棟老宅就對我們失去了價格,完全可以進行變賣,或者有償退出宅基地使用權。不過,不到萬不得一,晏子以為沒必要那樣做,畢竟,那是我們的念想,是我們的鄉愁,是我們的根本所在。


齊東晏子


對於這個問題,在現實生活當中還是普遍存在的,很多人可能對於農村的房屋的產權性質還是弄不太清楚,其實,我們國家的農村房屋跟城市的房屋的性質還是不太一樣的,因為農村的房屋屬於宅基地,而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歸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換句話說,村民是不享有宅基地的所有權的,而只是享有土地的使用權。既然是使用權,那麼該地就不是農民的合法財產,所以,對於農村的土地,是不能進行繼承的。

但是地上的房屋大部分都是村民自己所蓋,所以這部分房屋應當是屬於私有財產,是屬於農民的合法財產,因此,如果一方去世了,生前所建的房屋是可以作為遺產由子女繼承的。

因此,即便是子女現在的戶口已經遷入到城市,但是對於房屋依然是享有繼承權,只不過因為房屋跟土地是不可分離的一個整體,房屋繼承下來,相應的土地也自然會隨房屋存在,總不能房屋變成空中樓閣,而懸在半空中,因此,根據我們國家地隨房走的原則,如果繼承下來房屋,也相應的可以暫時使用土地,但是這並不代表城市的戶口人員就可以擁有農村的宅基地。

對於地上的房屋,如果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權要求的人只能暫時居住,使用房屋,不能對房屋進行翻蓋,直到房屋倒塌滅失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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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鎮戶口的子女完全可以繼承父母的農房,並繼續使用房屋及其宅基地,但該房屋不能改擴建,只能維修修繕。

這是在從事村建國土工作的筆者,根據現行法律和政策給出的最靠譜的答覆。

第一,先看一看相關案例。

(一)案例一:筆者的一個朋友在行政單位工作,是城鎮戶口,其父母為農村戶口並有農房,父母一方過世後,筆者的朋友就繼承了該農房50%的產權份額。

(二)案例二:筆者所在地一個鎮一戶農房已符合繼承條件,結果其兒子兒媳、姑娘女婿共8人按份額繼承了該農房,在進行拆遷時就分別對繼承農房的8人進行了住房安置。

第二,找一找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是繼承父母農村房屋的主要法律依據。該法中的第三條規定: “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從規定中可以看出,屬於遺產的農房是可以繼承並過戶的。

第三,說一說為什麼只能維修修繕。

由於宅基地是農村戶口人員特有的福利,城鎮戶口人員不具備使用農村宅基地的資格。但又由於宅基地與建在其上的農房不可分割,所以規定“地”隨“房”走,繼承了農房仍可無償使用該宅基地。

既然城鎮戶口人員是繼承農房,是因“房”而附帶使用宅基地,並不是真正具有使用宅基地的資格,所以不能如具有宅基地使用資格的人一樣可以對該宅基地任意進行使用(含改建、翻建)。

第四,談一談具體的處置。

因為房屋滅失後,宅基地將由集體收回。隨著農村發展越來越好,宅基地越來越值錢,城鎮戶口人員要想保留住農村的根,就必須留住宅基地及其地面上的農房。因此,當前必須儘可能保住宅基地上的農房,在以後想回到農村居住或再行處置宅基地時,可以做到進退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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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毋戶口在農村,房屋所有人是父母的,兒女戶口在城市,老人百年後房屋該如何處理?

你的意思是父母農村戶口,百年以後,非農戶的子女怎樣繼承農村的住宅房屋?

目前農村房屋沒有房產證,設有過戶一說。


情感三農扭坤


父母戶口在農村,房屋所有人是父母,兒女戶口在城市。老人百年以後房屋該如何處理,

首先。根據國家政策,只有農村戶口,還得是本村集體組織成員的兒女,才可以繼承父母宅基地,你也是父母的兒女沒錯,但你是非農業戶口,只可以繼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當然,地隨房走,只要房屋一直都在,那麼宅基地就是你的,如果房屋倒了,沒有了,對不起村委會就會收回你的宅基地,另作他用。


快樂在農村


父母百年後,房子兒女可以繼承,但是不能重建或者翻新,只要房子不倒,兒女一直擁有房子的產權,如果遇到拆遷,也可以獲得賠償,但是賠的錢僅僅是房子的價值。現在趁父母還健在,可以以父母的名義建房,建結實一點,可以多住幾代人。


寶慶農村人


利用戶口紙,輕鬆的把人祖傳的的田產巧取豪奪,這就是萬惡的資本主義


Roger89014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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