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户口在农村,房屋所有人是父母的。儿女户口在城市,老人百年后房屋该如何处理?

婞諨10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进了城,在城里有了工作、安了家,也将户口迁出了农村,成为名副其实的城里人!而这时,留在农村的房子,就成了牵挂,父母健在还好,没人争、没人抢;但是父母百年之后呢?是不是房子不再属于自己了?是不是会被村集体收回?



政策法规是这样规定的

宅基地,是村民作为村集体的一员才能无偿享有的,用作住宅基地的村集体土地。农民享有使用权,可以建设房屋。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所有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

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土地管理法和继承法没有明确规定,可见,宅基地不属于遗产,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建设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则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



由此可见, 虽然说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属于遗产,是不能被继承的;但是房屋属个人所有,是可以继承的,而我国现行的政策是“地随房走”,所以,可以通过继承房屋而依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现实情况又是怎样

在我们当地,父母在农村,子女在城里的现象很是普遍,特别是最近两年,更是如此。

而至于父母百年之后,对于宅基地和房屋的问题,大家都达成一致的共识,默认都属于其子女继承所有。同村的村民不会去纠结于这个问题,村干部也不会去干扰。



但是,依法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子还在,所以,如果想依然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就要对房子进行及时修缮,避免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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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的意思是父母在农村,农村房屋的所有权是父母的名,等父母百年以后这房子的所有权归谁?这个问题我帮你解答一下吧。

①像你这种情况呢就是现在父母同意把农村房子过到你名下也行不通了,土地确权之前可以的,土地确权之后农村父母的房子想过到儿女的名下是不可能了,在说你的户口还不在农村。

②我和你的情况差不多,农村的房子是我父亲的名字,上段我父亲脑膜瘤手术之后说把房子过到我的名下吧,但是乡里土地办主管告诉我百分之百过不了名。也不知道这是什么鬼政策,可能和日后土地流转有关系吧?也就是说我父亲百年以后这房子的居住权肯定是我的,但所有权应该就是归村集体了。

比如你是哥们多的话,那么你父母说把这房子给谁就给谁呗,但所有权肯定没有啊!

谢谢!


北大仓君哥


目前,城市人口在农村拥有房屋的现象非常普遍,因为我国的城镇化发展是在近几十年才突飞猛进的。有些人在农村建有房屋后,又通过进城务工经商,在城里购买房屋,实现了在城里居住,逐步成为城市人口;有些人通过参军、上学、就业等离开农村,或者当时父母已经为其建起房屋,或者后来继承了父母在农村的房屋这种现象非常多。比如我1981年考学离开农村,但父母当时已经为了准备了房子,我兄弟两个,一人一套房子在当时已经定了的,这个是当时写在分家的分书上的。不过属于我的那栋,当时由父母住着,父母去世后,理所当然就是我的了,

本题的题意,大概和我的情况是相似的,就是子女通过升学或就业离开农村,父母在农村有房,父母去世后这房屋该怎么处理。其实,虽然现在宅基地管理政策越来越严,城市人口无法享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父母农村的房产我们依法可以继承,而承来的房产是我们的,房下的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暂时归了我们,我们完全可以正常使用这栋继承来的房屋。只不过这个继承来的房屋,只可以维修使用,不可以重新翻建罢了。

其实,对于我们大部分进入城市工作的人来说,起码退休前是无法回农村居住生活的,但是,也确实有很大一部分从小在农村长大的城市人,有落叶归根老了回农村养老的打算。那么,这栋继承来的房产,我们就应该及时修缮,并委托农村的亲戚朋友代为管理,做为我们将来回农村的落脚点,千万不要当心疏于管理。因为我们对于这房屋下的宅基地使用权,就到房屋自然倒塌时,万一我们没退休这房子因没人管理倒塌了,那我们就失去了宅基地的使用权,无法再回农村生活了。

当然,如果不打算老了以后回农村生活,这栋老宅就对我们失去了价格,完全可以进行变卖,或者有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不过,不到万不得一,晏子以为没必要那样做,毕竟,那是我们的念想,是我们的乡愁,是我们的根本所在。


齐东晏子


对于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当中还是普遍存在的,很多人可能对于农村的房屋的产权性质还是弄不太清楚,其实,我们国家的农村房屋跟城市的房屋的性质还是不太一样的,因为农村的房屋属于宅基地,而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换句话说,村民是不享有宅基地的所有权的,而只是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既然是使用权,那么该地就不是农民的合法财产,所以,对于农村的土地,是不能进行继承的。

但是地上的房屋大部分都是村民自己所盖,所以这部分房屋应当是属于私有财产,是属于农民的合法财产,因此,如果一方去世了,生前所建的房屋是可以作为遗产由子女继承的。

因此,即便是子女现在的户口已经迁入到城市,但是对于房屋依然是享有继承权,只不过因为房屋跟土地是不可分离的一个整体,房屋继承下来,相应的土地也自然会随房屋存在,总不能房屋变成空中楼阁,而悬在半空中,因此,根据我们国家地随房走的原则,如果继承下来房屋,也相应的可以暂时使用土地,但是这并不代表城市的户口人员就可以拥有农村的宅基地。

对于地上的房屋,如果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权要求的人只能暂时居住,使用房屋,不能对房屋进行翻盖,直到房屋倒塌灭失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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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户口的子女完全可以继承父母的农房,并继续使用房屋及其宅基地,但该房屋不能改扩建,只能维修修缮。

这是在从事村建国土工作的笔者,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给出的最靠谱的答复。

第一,先看一看相关案例。

(一)案例一:笔者的一个朋友在行政单位工作,是城镇户口,其父母为农村户口并有农房,父母一方过世后,笔者的朋友就继承了该农房50%的产权份额。

(二)案例二:笔者所在地一个镇一户农房已符合继承条件,结果其儿子儿媳、姑娘女婿共8人按份额继承了该农房,在进行拆迁时就分别对继承农房的8人进行了住房安置。

第二,找一找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继承父母农村房屋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法中的第三条规定: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从规定中可以看出,属于遗产的农房是可以继承并过户的。

第三,说一说为什么只能维修修缮。

由于宅基地是农村户口人员特有的福利,城镇户口人员不具备使用农村宅基地的资格。但又由于宅基地与建在其上的农房不可分割,所以规定“地”随“房”走,继承了农房仍可无偿使用该宅基地。

既然城镇户口人员是继承农房,是因“房”而附带使用宅基地,并不是真正具有使用宅基地的资格,所以不能如具有宅基地使用资格的人一样可以对该宅基地任意进行使用(含改建、翻建)。

第四,谈一谈具体的处置。

因为房屋灭失后,宅基地将由集体收回。随着农村发展越来越好,宅基地越来越值钱,城镇户口人员要想保留住农村的根,就必须留住宅基地及其地面上的农房。因此,当前必须尽可能保住宅基地上的农房,在以后想回到农村居住或再行处置宅基地时,可以做到进退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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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毋户口在农村,房屋所有人是父母的,儿女户口在城市,老人百年后房屋该如何处理?

你的意思是父母农村户口,百年以后,非农户的子女怎样继承农村的住宅房屋?

目前农村房屋没有房产证,设有过户一说。


情感三农扭坤


父母户口在农村,房屋所有人是父母,儿女户口在城市。老人百年以后房屋该如何处理,

首先。根据国家政策,只有农村户口,还得是本村集体组织成员的儿女,才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你也是父母的儿女没错,但你是非农业户口,只可以继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当然,地随房走,只要房屋一直都在,那么宅基地就是你的,如果房屋倒了,没有了,对不起村委会就会收回你的宅基地,另作他用。


快乐在农村


父母百年后,房子儿女可以继承,但是不能重建或者翻新,只要房子不倒,儿女一直拥有房子的产权,如果遇到拆迁,也可以获得赔偿,但是赔的钱仅仅是房子的价值。现在趁父母还健在,可以以父母的名义建房,建结实一点,可以多住几代人。


宝庆农村人


利用户口纸,轻松的把人祖传的的田产巧取豪夺,这就是万恶的资本主义


Roger89014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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