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文市場不平靜,6年結出空前“抄襲大瓜”

網文市場不平靜,6年結出空前“抄襲大瓜”

2013年—2019年,在這800多個日夜,2萬多個小時裡,60位編劇、12個作者、9位律師以及成百上千的聲援者,用無數的汗淚寫出了一篇浩浩湯湯的網文維權辛酸史。

5月8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對網絡作者沈文文訴電視劇《錦繡未央》原著作者周靜以及噹噹網侵犯著作權糾紛首案進行宣判,判定《錦繡未央》侵權成立,合計判賠原告沈文文13.65萬元,同時被告周靜在判決生效日起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複製、發行及網絡傳播,且被告噹噹網於判決生效之日立即停止對小說《錦繡未央》的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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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公開消息顯示,《錦繡未央》全文294章,涉嫌抄襲219部作品,僅有9章未涉嫌抄襲,其中抄襲情節最嚴重的是網絡作者沈文文的《身歷六帝寵不衰》。而且,從2016年9月到2017年2月,《錦繡未央》就先後被沈文文、張之帆、傅世瑾等12位作者陸續起訴,被一致公認為網絡文學市場有史以來抄襲比例和維權規模最大的侵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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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文學市場,靈感不夠抄襲來湊?

網絡文學作品抄襲並不是什麼鮮見的事,只不過維權路坎坷,沒多少人能走到終點,抄襲者也因此“生生不息”。據悉,《錦繡未央》原著小說自連載以來,便蟬聯瀟湘書院多數榜單首名,小說一出版便長據暢銷書榜首。而那些被抄襲的小說,或不溫不火,或銷聲匿跡。力量的懸殊,讓原創靈感成了最廉價的獲益利器。

有趣的是,在2013年時,瀟湘書院就曾發佈過一則關於《錦繡未央》的處理聲明。聲明判定《錦繡未央》僅為借鑑,並對公開指責秦簡抄襲的三位作者進行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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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路艱,網文且看且珍惜

2016年12月19日,朝陽法院受理《錦繡未央》侵權案件,當時時距離《錦繡未央》被爆出抄襲已過去了3年。據公開資料顯示,《錦繡未央》一案在取證階段,從篇幅長達270萬字的網絡版《錦繡未央》,及6冊《錦繡未央》實體書,與11部參與維權作品中的8部實體書中採集證據,僅志願者們購買實體書便花費了上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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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文學維權向來都不容易,有些甚至打了幾年官司都不了了之,其中花費的人力和物力可想而知。為保證有足夠的維權經費,此次的維權隊伍曾發起過三次眾籌,合計籌得二十餘萬元。一審判定中,賠償原告沈文文的維權開支就有1.65萬。

而在立案之後,由於案件涉及大量作品內容對比,工作量巨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法院將審理期限延長了6個月。挑起《錦繡未央》被訴抄襲系列案“大梁”的王國華律師也表示:本案最大難點在於定性和取證,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物力,團隊最終向法院提供的維權證據疊起來已超過兩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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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按首案宣判的判賠標準,王國華估算每千字的賠付可達到4000元~5000元。這已超過通常確定的判賠標準,不難看出司法保護力度正在增強。就算網絡文學抄襲現象“野草燒不盡”,也希望相關法律體制能更完善,作者維權意識與原創意識能增強,每個人都能堅守個人道德素質底線,不讓不法分子“春風吹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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