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900多億!合肥警方偵破特大虛開增值稅發票案,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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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合肥市公安局5月8日發佈的消息,合肥市公安局破獲了一起價稅合計超900億元的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抓獲邱某塔等11名團伙主犯及成員,搗毀開票窩點5處,現場繳獲用於群發賣票短信設備的偽基站設施4臺、筆記本電腦30多部、臺式電腦10多臺、手機100多部、大量稅控盤、空白髮票、虛假身份證件、公章、銀行卡等贓物。

俗話說,拔出蘿蔔帶出泥,涉案金額如此巨大的虛開增值稅專用案件,必定會涉及很多的上下游企業、人員。據報道,截至案發,共涉及合肥區域虛開企業1300多戶,涉及外省市虛開企業11000餘戶。

要知道,虛開行為包括:為他人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等四種行為,而且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這些涉案的企業可能要面臨補繳稅款、繳納滯納金、罰金等行政處罰,甚至會被追究刑事責任。因此,除了邱某塔等11名團伙主犯及成員會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追究刑事責任外,涉案企業中的直接負責的主管或者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面臨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刑事風險,這些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財務人員等。此外,從中介紹他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人員也會面臨著刑事追究。

如何為涉案人員進行辯護呢?

1.受票企業的辯護

對於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下游企業來說,他們可能會存在著真實交易。那麼,就主要考慮是否存在如實代開的可能,或者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

2.從中介紹人的辯護

《刑法》二百零五條第三款規定介紹他人虛開作為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行為之一,因此,因從中介紹而被立案偵查,需要考慮的是,介紹人在當中處於什麼作用,是否從中斡旋使雙方達成虛開,並從中獲得利益,或者只是作為一個信息傳遞者,將他們的聯繫方式告知對方,之後不再參與其中的任何環節,也未從中獲取利益。要知道,可能存在很多人都是因為雙方關係的原因,而為之提供一個開票方的信息而已,並未在當中起到什麼主要或者決定性作用。


稅與罰


財務知識比較匱乏,來行家學多點吧,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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