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讓女孩坐在車蓋上哭泣

消費維權簡史 | 別再讓女孩坐在車蓋上哭泣

“很顯然,底特律(的製造商)在設計汽車時追求的是時尚、成本、性能和計算好的報廢期,而不是安全——儘管每年有500萬起車禍,有4萬人因車禍身亡,11萬人終身殘疾,150萬人受傷。”

1959年4月,一篇題為《買不到的安全車》的文章,破天荒地將汽車安全問題呈現在美國民眾眼前。

當時,底特律汽車廠商們並不在意這篇“譁眾取寵”的文章,他們沒有想到汽車巨頭的好日子很快到頭了。

美國民眾對此也感到驚訝。早在1920年代開始,美國家庭就逐漸普及汽車。二戰之後,美國消費大潮興起,汽車消費上升,各類車型也層出不窮。隨著高速公路的出現,汽車設計速度也大大提高。

汽車廠商為迎合消費市場,在汽車設計及製造上追求時尚、速度,而忽略安全。雖然當時汽車事故率大幅度上升,但美國民眾與政府普遍認為,“十次事故九次快”,事故原因主要是駕駛速度過快及個人操作不當,而不會想到汽車廠商在設計及製造上的缺陷。

這篇文章的作者,名叫拉爾夫·納德,當時只有25歲。

納德是第一個將安全事故指向汽車缺陷的人,也是世界上第一個汽車召回制度的推動者。

或許在發表這篇文章時,納德並不知道,他將開啟一個開掛而艱辛的維權人生,在“大企業主義”、“經濟增長至上主義”統治的時代,撕開一道的口子,幾乎憑藉一己之力樹起消費權益的大旗,半個世紀以來推動美國建立一套完整的消費保護法案。

他被譽為“現代消費者運動之父”、“消費者保護神”與“美國第一公民”。他還是反對者口中的“惡棍”、“小丑”和“演員”。

常青藤“異類”

納德1934年出生於美國康涅狄格州的一個移民家庭。納德父親早年在黎巴嫩生活,當時黎巴嫩分別被奧斯曼帝國和法國統治。納德父親對這個國家的政治及社會環境非常不滿,他曾經對別人說:“當你的敵人是你的法官時,你該向誰抱怨?”

19歲時,納德父親手揣20美元孤身闖蕩美國。在東海岸作工賺到一筆錢後,他回黎巴嫩與納德母親結婚,二人此後移居美國,在康涅狄格州開了一家名為“高原徽章”餐廳營生。

不過,沒過多久大蕭條爆發,納德父親的餐廳為捱餓的失業者提供食物和飲水。

大蕭條剛結束,納德便出生了。納德繼承了老納德身上的憤世嫉俗、善良正義以及獨立思考。

老納德關注政治鬥爭,關心社會不公,但他不寫文章,而是喜歡用法律手段來解決問題。當納德只有四五歲時,老納德就帶著他去旁聽庭審。法庭上,律師唇槍舌戰,陪審團為民直言,法官慎重斷案,讓小納德激動而入迷。

從此,小納德立志成為一名律師,一名為民請命的律師。

老納德不斷地鼓勵小納德獨立思考社會及法律問題。“拉爾夫,你今天在學校裡學到了什麼?你學會了如何相信,還是學會了怎麼思考?”每當小納德放學回來,老納德都會這樣問他。

小納德14歲時便開始閱讀《國會議事錄》,對林肯·斯蒂芬斯《城市的恥辱》等揭露社會問題及政治醜聞的作品頗感興趣。小納德還與父親經常討論黨派鬥爭、種族歧視、難民問題等。

1951年,納德被普林斯頓大學錄取,進入伍德羅· 威爾遜公共和國際關係學院學習法律,開始追尋自己律師夢想。

但一入學,這位帶著老納德叛逆基因的孩子,就與普林斯頓學生格格不入。作為老牌常青藤名校,“白鞋主義”風靡校園——學生們喜歡穿著白襯衫、卡其褲、白麂皮鞋以示時尚及學霸標籤。為了嘲諷他們,小納德有一次穿著浴袍和拖鞋去上課。

在普林斯頓,他遠離同學、娛樂及消遣,一頭扎進圖書館,經常看書至深夜,以至於管理員乾脆給了他一把鑰匙。

一天,在去圖書館的路上,納德發現路邊死了幾隻鳥。於是,他提著死鳥走進普林斯頓日報辦公室,對著編輯們說,鳥兒可能死於校園樹木噴灑的殺蟲劑 DDT,希望你們能研究一下DDT是否安全。編輯們嘲笑他說,普林斯頓化學教授是全美最出色的化學家,他們比你更清楚DDT是否安全。

不過,納德堅持認為死鳥與DDT大有關聯,回去寫了一篇文章發給日報,但文章被日報棄稿。10年後,雷切爾·卡森的《寂靜的春天》轟動全美,書中闡述了 DDT 對動物和環境的危害。在卡森推動下,美國政府於1972 年宣佈禁用納德曾經懷疑的 DDT。

納德的懷疑精神與獨立思考,預示著他將在這條道上“越走越黑”。

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後,納德順利進入哈佛大學法學院。

在普林斯頓讀書期間,納德有了搭便車旅行的愛好。他在路上同各式各樣的人交談,詢問他們的工作,聽他們的抱怨。納德在路上見到很多車禍現場,從那時候起他開始關注汽車安全問題。

1955 年,納德從普林斯頓大學畢業後,順利地進入哈佛大學法學院繼續深造。但是,他並不喜歡這個人人都羨慕的常青藤名校。

“哈佛法學院”,他後來回憶說:“從來不提自我犧牲這個問題。一點也不提!……偶像是霍爾姆斯、卡多佐和勒尼德·漢德。他們才是英雄,那種冷漠的、露骨的、受到權力機構賞識的人。鬼知道律師為什麼應該是這樣的。”

納德對哈佛法學院及師生狹隘的知識主義和道德上的利益主義感到失望。他說,在那裡所有人都想著怎麼用法律賺錢,而不關心社會不公、公民權利、政治問題以及環境變化。他嘲諷哈佛是“高價工具的工廠”,服務於權貴勢力。顯然,納德與常青藤的精緻利己主義者與“白鞋主義者”不是一路人。

在哈佛法學院,納德經常逃課外出。他去了墨西哥山區做人類學考察;去了印第安原著居民區,當地人的貧困讓他感到震驚。他最喜歡做的事情便是搭乘便車獨自旅行。在一次旅途中,納德目睹了一個異常慘烈的車禍現場——一個小孩的頭被手套箱的門砍下來。

這個畫面一直刻印在納德腦海中。從此,他開始關注汽車安全問題。

當時媒體及大多數學者都將車禍視為極為普通的意外或不當駕駛的後果。但是,納德在旅途中的所見以及固有的懷疑直覺告訴他,汽車裡面必有玄機。

於是,他返校後跑到附近的麻省理工學院研究汽車技術,瞭解汽車運行的設計原理以及安全規則。不久,他將研究成果發表在《哈佛法學記錄》(納德為該報記者)上,標題為《美國汽車:為死亡而設計》。

這或許是第一篇從汽車設計上尋找事故原因的文章,但在當時沒有引起大家的重視。1959年,已畢業的納德再次在《民族》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關於汽車安全的文章,題為《你買不到安全的汽車》。

這篇文章指出,美國汽車製造對安全問題熟視無睹,而將大部分經費花在外觀時尚設計上。每年五百萬起車禍、四萬人死亡、十一萬人終身殘疾、一百五十萬人受傷,都無法改變這一事實。反過來,廠商在安全設計上的忽視及節省,才是釀成眾多慘劇的關鍵。

納德大聲疾呼,促使一部分人開始清醒,但他過於勢單力薄。

大學畢業後幾年,納德一直處於半工半遊的狀態。他先在哈特福德當私人律師,後跟隨記者團去古巴採訪了菲德爾·卡斯特羅,然後去北歐考察監察員制度,再到蘇聯、南美各國遊歷。他依靠寫稿為生,為《The American Magazine》、《基督科學箴言報》和《新共和》提供遊歷見聞及採訪稿件。

1962年3月15日,總統約翰·肯尼迪在國會發表了《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諮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有權獲得安全保障;有權獲得正確資料;有權自由決定選擇;有權提出消費意見。——1983年,國際消費者協會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肯尼迪總統的消費者“四項權利”對當時的納德來說是一種莫大的鼓勵。

1964 年初,納德結束旅程,提著一隻手提箱來到華盛頓,開始他的“消費維權”人生……

“每個車主都該感謝他”

此前,《你買不到安全的汽車》以及相關係列文章,引起了聯邦政府勞工部部長助理莫伊尼漢的關注。莫伊尼漢請納德來白宮擔任汽車安全政策相關的顧問。

剛到白宮,他就與出版社簽署了一份3000美元的出版合同,決心寫一本關於汽車安全的書以喚醒美國汽車消費者。

為此,他化身為“間諜”,偷偷進入底特律工廠,與汽車工程師、一線工人交談,瞭解底特律幾家大型汽車廠商在安全設計方面的投入及規則。

在取得豐富的一手資料後,納德開始動手寫作,但書稿幾近完稿時卻被他落在出租車上遺失了,納德只能重寫。

1965年11月,這份來自不易的研究成果——《任何速度都不安全:美國汽車設計埋下的危險》公開出版,開始掀起一場改變人類消費歷史的權益運動。

納德在書第一頁寫著獻給“Frederick Hughes Condon”——他是一位納德的哈佛同學,在一次車禍後癱瘓。這本書,使用了主標題“任何速度都不安全”,直截了當地指出當時美國汽車消費者的誤區——速度導致車禍;副標題“美國汽車設計埋下的危險”則揭露了美國汽車廠商在產品設計上的安全隱患及缺陷,同時過於追求汽車外觀設計。

納德在書中第一章便拿通用汽車開刀,批判當時最為風靡的一款車型——通用汽車的科威爾(Corvair)——科威爾推出後便成為大眾甲殼蟲的強勁對手,並榮登《時代》雜誌封面,還獲得《Motor Trend》雜誌 1960 年的“年度車”稱號。

但是,這款車在設計上存在缺陷——懸掛系統的缺陷會使車子劇烈打滑並導致翻車。事實上,通用汽車的工程師早已發現這些問題。但是,公司領導拒絕解決這些安全隱患,原因是每輛車的改進需要花費15 美元。

納德批評通用汽車這種枉顧性命而追求利潤的做法,是“20世紀工業最嚴重的不負責行為”他告訴車主,汽車廠商將車禍歸咎於“坐在方向盤後面的瘋子”,而根本原因則是通用汽車領導們完全知曉的車身設計缺陷。

納德還在書中使用了專業的“二次碰撞”的概念——車輛第一次撞擊後乘客與車輛內部的撞擊。他認為,“二次碰撞”造成的傷害往往比第一次撞擊更嚴重,主要責任在汽車安全設計方面的缺陷。

當時,通用汽車是全球最大的汽車廠商,控制著美國汽車市場的半壁江山。縱然納德頂著白宮勞工部顧問的頭銜,也難以挑戰如日中天的通用,他這本書開始也沒引起多少人關注。

但是,這本書出版前後,有一百多位科威爾車主將通用告上法庭,這讓通用高層頭疼不已。這本書猶如火上澆油,不少車主擔心汽車隱患,紛紛找上門來。被納德指名道姓地罵不說,還惹出一大堆麻煩,財大氣粗的通用大佬氣不過,準備教訓一下這個小夥子。

通用汽車使用了他們慣用的惡毒伎倆:僱傭偵探跟蹤、監視、調查納德,試圖抓住他的“小尾巴”,讓其閉嘴。納德的家庭住址、活動時間、家人、朋友、興趣愛好、行動習慣、信用記錄等等,都被他們掌握。

他們調查了三個月,發現納德沒有汙點或明顯的弱點,他們還在波士頓一家保險公司裡翻出他的信用記錄,但一無所獲。

在調查無果後,納德開始接到各種恐嚇電話:“老弟,你為什麼不滾回康涅狄格?”,“你為什麼這麼做?這樣你會輸得很慘。”這些騷擾行為一度讓納德深感不安,甚至擔心人身及家人安全。好在,納德從小跟著老納德練就了“膽似鐵打骨如金剛”般的堅強品質。

在恐嚇無果後,他們開始使用“仙人跳”——這一男人最容易上鉤的把戲。一次,納德在購物,一個性感的女士走來向他求助,請求納德去她公寓幫忙搬東西。納德拒絕後反監視該女子,發現自己差點進了“桃色陷阱”。另一次,在一家藥店,一位女士邀請納德去她公寓討論外交關係,納德拒絕後,對方提出討論亞歷山大·漢密爾頓亦可(應該討論《萬曆十五年》)。

顯然,通用汽車沒有花大價錢請“狄仁傑和元芳”這類的高人,他們找了一群豬一樣的隊友。這群蹩腳的偵探,誤將華盛頓郵報的一位記者當成了納德,並對其多次騷擾。這位記者得知事因之後,遂即聯繫納德,並將通用汽車“僱傭私家偵探調查納德”的醜聞公之於眾。

輿論一片譁然,事情愈演愈烈。最終,參議員裡比科夫領導的一個委員會要求通用汽車總裁詹姆斯·洛希到國會,當面解釋這起卑劣的調查及騷擾事件。洛希總裁在眾多議員及全美記者面前承認了這一系列調查事件。

國會“訓話”之後,汽車安全問題快速地成為全美輿論、公眾、車主以及議員共同關注的焦點,納德及其《任何速度都不安全》一夜成名。

律師出身的納德深刻地明白,要想讓鬥爭成功不流於一時的輿論熱鬧(嘴爽),就必須通過法律的途徑將汽車安全問題立法,形成固定的約束性機制。

於是,納德採用先易後難的辦法,他聯合華盛頓參議員沃倫·馬格努森推動了一項立法——要求汽車廠商加大汽車安全方面的投入。他發現,在1964年,通用汽車只拿出100萬美元用於對車禍原因的研究,而當年公司利潤高達17億美元。該法律迫使底特律汽車廠商投入更多的資金用於汽車安全問題的研究——這是美國曆史上,政府首次干預汽車廠商的投資選擇。

初戰告捷後,納德快馬加鞭地推動他的偉大計劃——為汽車安全立法。

納德說服了艾奧瓦州的首席檢察官勞倫斯·斯卡利斯於1966年1月舉行了關於汽車安全問題的聽證會。這次聽證會引起了全國性的關注,壓制了汽車製造商對汽車安全管制的反抗。

兩個月後,即1966年3月,裡比科夫召開聽證會,會上通用汽車洛希總裁向納德道歉,而關於汽車安全的認知則越辯越明。會後,全美高速公路和交通安全管理局成立。

1966年9月,美國國會通過了《國家交通及機動車安全法》——第一部缺陷汽車召回法案。

該法最核心的內容是“缺陷汽車召回”,即汽車廠商若發現投放到市場上的汽車存在設計或製造方面的缺陷,可能導致安全及環保問題,必須上報政府,並提出召回申請。

至此,人類歷史上第一個產品召回制度誕生,納德也被稱為“汽車召回制度之父”。

納德還積極普及汽車安全知識及法律,美國公眾很快接受了納德關於“汽車設計缺陷存在安全隱患”的主張。在他推動下,一系列關於汽車及交通安全的法規及制度相繼出臺。

各項法律出臺後,美國多個交通安全部門成立。1970年,這些部門合併為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其職責主要是預防車禍、減少死傷。納德協助NHTSA制定了ABS、安全帶、安全氣囊、汽車消防等我們今天熟知的安全標準。

1969年5月,美國媒體抨擊歐洲和日本汽車製造商私自召回缺陷汽車產品進行維修,在日本引發極大的關注,引發了對缺陷汽車召回修理是否應公佈於眾的辯論。8月,日本運輸省修改了《機動車型式制定規則》,效仿美國製定了汽車召回制度。

1970年,歐洲經濟復興,汽車產量增加到1000萬輛,各國陸續執行汽車召回制度。英國在1979年後頒佈了汽車召回法規《機動車安全缺陷法》,開始實行汽車召回制度。1984年,法國通過《消費法》規定了法國消費品的召回和產品責任事項,汽車召回也屬於其中之一。德國是實施汽車召回較早的國家,由德國聯邦機動車管理局(KBA)管理德國各大汽車廠商,其中包括奔馳汽車。

2000年,美國通過了新的交通安全法規,對隱瞞缺陷以及相關事項的廠家負責人的懲罰由5年徒刑加重到15年。2004年,中國開始執行汽車召回制度。

當年,亨利·福特二世抱怨說新的汽車安全標準:“不合理、武斷、技術上不可行……如果我們不能達標只好關門了。”但到 1977 年,福特承認:“要是沒有一條聯邦法律,我們的汽車是不會有現在已有的安全性能的。”

如今,納德這個名字,已與汽車召回制度及汽車安全緊緊地聯繫在一起。納德憑藉一己之力,單槍匹馬地戰勝了全美力量最強大的工業組織,成為美國消費者心中的鬥士。

1969年12月12日,拉爾夫·納德登上時代週刊,一時風光無限。時代週刊調侃他為“最難纏的消費者”,向全世界宣告:“每個車主都該感謝他”。

“難纏的消費者”,是發達市場經濟體的標誌,也是經濟進步的動力。

納德發表《任何速度都不安全》時31歲,比我們的“奔馳維權女孩”大一歲。二人同樣是碩士,同樣備受壓力遭遇威脅,但一人登上時代週刊,另一人只能坐在奔馳蓋上登上頭條,實在令人唏噓。為何出現兩種不同的結局,值得深思。

維權鬥爭不易,這位美麗頑強的西安女孩,你是了不起的“納德戰士”!

“納德戰士”

在汽車安全領域取得成功後,名聲大噪的納德繼續向消費侵權及安全領域發起“堂吉訶德式”的進攻,並且碩果累累。

1967年,納德在《新共和》上發表了兩篇批評肉類包裝的文章,幾個月之後規範屠宰業的《肉類衛生法》得以通過。

顯然,納德已經成為“消費者保護神”。1968 年 1 月納德被包裝成騎士形象登上《新聞週刊》封面。“騎士”的目光投到哪裡,哪裡就湧現消費安全的曙光。

接下來幾年,他推動了《天然氣管線安全法》、《控制輻射保障健康安全法》、《家禽產品衛生法》、《聯邦煤礦健康與安全法》等法案出臺。

到了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納德已然成為了一種“現象”,一個時代進步的代名詞,一股消費主權思潮的引領者。當時,一群人加入了納德團隊,與他並肩作戰,人們稱這一團隊為“納德戰士”。

最初,“納德戰士”只有七人——他們都是高校的自願者。在狹小的辦公室裡面,“納德戰士”瘋狂工作,何止“996”簡直是“12*12”,披星趕月般地發佈了第一份重量級的報告。

這份報告劍指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報告認為,這個原本負責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機構“已被大企業的代理人操縱,不受政府和公民監督的影響”。

這是一份釜底抽薪般的問責報告,將美國消費者權益受損歸咎於FTC的不作為。這個報告引發社會及國會的廣泛關注,國會因此調查FTC,後者遭到重大整改。

第一個報告成功後,越來越多的人申請加入“納德戰士”團隊。1969年夏天,在基金會的支持下,納德成立了一個名叫“應對法律研究中心”的機構。媒體稱之為“政治運動指揮部和大學生兄弟會的混合體”。

納德招募了幾十個名調查員,組成多個“納德戰士”小組,分別對空氣和水汙染、食品安全、大企業侵權以及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州際商業委員會(ICC)。

1970年,“納德戰士”發佈了一份長達292頁的食品及藥品報告——《化學大餐》。這是一份非常專業的報告,由17名法律、醫學、化工背景的“納德騎士”共同完成。光名字就讓人毛骨悚然,報告揭露了食品藥品領域的化學違禁品濫用現象,大力批判FDA失職瀆職、腐敗無能,淪為食品藥品巨頭的牟利工具。

今天的FDA是最為嚴格的監管部門,美國的食品和藥品安全係數相當高,民眾可以買到放心藥,吃上放心食品,免於三聚氰胺、地溝油的侵害。這很大程度上要歸功於這份報告。

同年,“納德戰士”發佈《消失的空氣》,次年再續火力發佈《水的荒原》。這兩份報告,如當年柴靜的《穹頂之下》,引起了美國社會對環境汙染的廣泛擔憂。報告還直接指出了美國環保部門的不作為、不負責。

另外,《老年:最後的隔離》揭露關於老人院裡有損尊嚴和欺詐行為;《播種風》揭露關於農作物使用殺蟲劑之危害;《土地的政治》揭露開發商和投機商恣意掠奪加利福尼亞州土地;《瘋狂機構》揭露社區精神病保健中心法墮落成了一個管理不善、無視法令官僚機構。

“納德騎士”每次出擊皆大獲全勝,他們強調“閃電戰法”,一擊致命,快速地推動美國一些領域的消費及安全立法。

1970年,3萬多學生申請加入“納德戰士”,他們期望“以筆為劍”,通過撰寫報告、走訪調查改變社會現狀及公眾生存狀況。他們夢想成為“改變國家”的人。“我想哈佛法學院三分之一的學生都申請了。”當時中心主任哈里森·韋爾福德回憶。最終,納德從三萬多名申請者中招募了200名“納德戰士”。

1972 年,在納德的領導下,“納德騎士”已發佈了 17 本報告,單是前四五本就賣出了 45 萬份。納德將所得版稅全部用於消費者運動。

納德發動的反聯邦保密運動,促進了1974年《信息自由法》的修訂——此後,全球任何一個國家的公民都可以免費查閱美國政府100多家機構的公開信息。

令人感到意外的是,“納德騎士”以及廣大追隨者,多數都是社會上層人士,而非“無政府主義者”或低收入者。這些接受過高等教育的社會精英,正在挑戰他們父輩固守的利益陣地。

之後的幾十年,納德直接或間接地創立了超過 50 個組織,推動了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環保部、消費者安全委員會等成立,促使至少幾十種與消費和人身安全相關的法律通過,出版了數十本書籍。

“納德騎士”的報告,證據充分、內容詳盡、邏輯清晰、解決方案明確,每一篇無懈可擊,就像嚴謹的“法律文書”,成為人類消費權益進步史上不朽的“篇章”。後來,納德的《任何速度都不安全》被美國國會圖書館列入“塑造美國的圖書”。

在納德之前,消費權益只是一個模糊的概念,政府也沒找到太多理由干預企業經營,以保護消費者權益。二戰之後,美國經濟進入繁榮週期,迎來了消費大時代,高品質的需求推動消費主權覺醒。納德成為了站在時代風口上,捍衛消費主權的領軍人,“納德戰士”推動了消費文明。

在“納德戰士”的推動下,快速而密集的立法促使經濟學家發現,在市場與政府之外,還有第三隻手,那就是“公共選擇”。布坎南、哈耶克、阿羅等一批經濟學家都將目光轉移到公共力量之上,訴諸於公共決策及憲章,來約束“無形之手”私權和“有形之手”公權的過度擴張。

1971年 6 月《時尚先生》雜誌刊登了一篇封面文章,呼籲聲望正盛的納德參加總統選舉,但納德予以回絕。但是25年後,即1995年,納德與克林頓共同競選總統,結果納德完敗。

2000年,納德再次參選,這次他贏得了2.7%的選票,同樣無緣總統寶座。但他這為數不多的選票卻改變了大選的結果。當年共和黨的小布什與民主黨的戈爾勢均力敵,身為民主黨的納德分走了戈爾的選票,最終導致戈爾以微弱的劣勢惜敗小布什。

民主黨人以及昔日戰友對其大加指責,這位昔日的“維權鬥士”被人厭棄,成為總統大選的“攪局者”、“最糟糕的配角”。四年後,納德又來參選“攪局”。年事已高的前總統卡特公開表示:“拉爾夫,回去重新檢查那些汽車尾部的質量吧,別再像4年前那樣給民主黨人入主白宮攪局了。”

納德一共參加了五次總統選舉皆大敗而歸。其實,納德非常清楚自己不可能成功,因為他不接受大企業捐贈,相反他對接受大企業捐助的候選人嗤之以鼻。納德屢敗依然屢戰的原因是“他們(美國政治家)有沒有勇氣站起來反對大公司的權力,為普通美國人謀福利。”

近半個世紀,納德譭譽參半,有人抨擊他為“惡棍”、“政治投機家”、“維權獨裁者”、“譁眾取寵的演員”;但喜歡他的人卻將其與“開國者”相提並論——“美國曆史上前所未有的人”,“兼具亞伯拉罕·林肯和《聖經》中殺死巨人歌利亞的英雄大衛的優秀品質”,《大西洋月刊》將納德列入“最有影響力的 100 位美國人”之列。

在公開場合,納德總是一副嚴肅、刻板、深沉的表情。私底下的納德,一副五六十年代的老式著裝,過著極度儉樸、單調、孤僻的生活。他沒有房子,沒有結婚,沒有孩子,沒有汽車,沒有像樣的家電,只有一臺黑白電視機,長期租住在華盛頓的一間公寓裡,從不接受追隨者送禮(一度隱瞞生日與住處)。他依靠著作、演講以及理財獲取的大部分收益,都投入到了消費者權益運動之中。

威廉·曼徹斯特在《光榮與夢想》中這樣描述他的內心:

“聽眾似乎把他看成是個演員。他們給他鼓掌好象是讚揚演出一樣。很少人感到自己必須參與其事,必須仿效他的榜樣,或聽從他的建議。使他感到極為痛苦的是,不管他們對他喝采聲多麼強烈,不管他們多麼經常說他們贊成他,但在這物質至上的黃金盛世,他們並非真正同他是一夥的。”

只有與世界為敵的理想主義者才能真正改變世界。但是,沒有多少人肯定這種理想的抗爭,“納德騎士”的信念、理想、正義,被“搭便車”的現實主義者扔到冷風中肆意嘲笑。

在1966年的聽證會上,參議員羅伯特·肯尼迪問納德:“為什麼這麼做?”

納德無奈地回答:“如果我從事防止虐待動物的活動,就沒有人會問我這個問題。”

多年以後,當有人問納德母親這個問題時,她答道:“更重要的問題是為什麼別人什麼也不做。”

後記

1990年7月,正值盛夏,剛剛過完 60 歲生日的商業部部長鬍平來到了湖北一家商場,高興地買了雙新皮鞋,然後穿著在當地走訪。次日,胡部長回京到家一脫鞋,竟然發現一隻鞋的後跟已掉了一塊。

這些年,我們經歷了三聚氰胺奶粉、福爾馬林鳳爪、滲水牛肉、地溝油快餐、化肥蛋糕、氨水豆芽……

我們以為,自己的身體都已百毒不侵。直到“奔馳維權女孩”坐在車蓋上無力地吶喊、抗爭,才恍然明白,我們的身體刀槍不入,但精神已然麻木。

“納德戰士”在哪裡?

參考文獻

【1】光榮與夢想:1932-1972年美國社會實錄,威廉·曼徹斯,海南出版社;

【2】中國 315 進化史:90 年代消費維權有多難, ZAKER熱點工作室;

【3】中國與美、日等發達國家汽車召回制度比較研究,陳嵐等,西部論壇;

【4】拉爾夫·納德,Shrugged,Academy of Achievement;

【5】每個美國車主都該感謝他,網易汽車觀察;

【6】消費者權益活動人士拉爾夫·納德,美國之音;

【7】商業倫理: 西方經典管理案例集,哈特利,商業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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