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電向商戶多收四毛四,東西湖中心廣場清退電費82萬元

一度电向商户多收四毛四,东西湖中心广场清退电费82万元

長江日報融媒體5月10日訊(記者金文兵)9日,武漢市市場監管局通報,東西湖中心廣場超過目錄電價收取電費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經市委作風巡查第八組、市市場監管局介入,該廣場已清退電費82萬餘元。

5月5日,長江日報融媒體發佈《一度電多收四毛四,電費降價政策紅利在這裡打了水漂》一文,對東西湖中心廣場捆綁收取電費的行為進行曝光。

該中心廣場向商鋪租戶收取電費時,開具了兩份收據,一份是按用電量,以0.8164元/千瓦時的電價所開具的電費收據,另一份是所謂的“電力維護費”(也稱“商業服務費”),兩項合計1.2元/千瓦時。

報道發佈後,市委作風巡查第八組迅速督導市市場監管局核查,依規處理。經查,東西湖中心廣場物業武漢盛世欣達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超目錄電價收取電費。

東西湖區市場監管局專班人員迅即約談該公司負責人,要求該公司立即組織清退。長江日報記者獲悉,截至5月8日23時,該公司已將違規收取電費全部清退到位,共向118家商戶退費821765.35元。

市場監管部門提醒市民,2019年4月1日起,湖北省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銷售電價已調至:不滿1千伏,0.7577元/千瓦時;1-10千伏,0.7377元/千瓦時;20-35千伏以下,0.7327元/千瓦時;35-110千伏以下,0.7177元/千瓦時。

市民朋友如發現收取電費超過目錄電價標準的,可撥打12315熱線電話以及新聞熱線:82333333,或在“長江網武漢城市留言板”留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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