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父”想給孩子最好的,竟用這種方式……

手繪 | “慈父”想給孩子最好的,竟用這種方式……

為哄孩子開心,曾經從事玩具行業的銷售員陸某竟選擇了去賣場偷樂高玩具,沒想到被前同事一眼認了出來。4月初,長寧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被告人陸某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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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竊途中遇故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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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陸某現年42歲,曾經從事玩具行業,後轉到食品行業做銷售員。因為自家孩子喜歡組裝玩具,陸某時常把玩具作為給孩子的獎勵。名牌組裝玩具價格高昂,陸某想要給孩子最好的,但又不想花費太多錢財,便產生了不勞而獲的念頭。

去年12月20日中午,陸某來到長寧區的某玩具賣場,趁店員不注意,將貨架上的50個小動物模型和4盒樂高牌玩具裝進自己的口袋和雙肩包裡。

事蹟敗露

手繪 | “慈父”想給孩子最好的,竟用這種方式……

走出賣場後,陸某打算坐公交去接孩子放學。這時,他遇到了過去在玩具行業共事過的熟人小丁,而小丁正是該玩具賣場供應商的業務員。陸某做賊心虛,與小丁簡單寒暄了幾句便藉故離開。等公交時,他匆匆將偷來的小動物模型和2盒樂高牌玩具扔進了附近的垃圾桶裡。之後,他還在公交車站徘徊張望了一陣子,確認沒有異常情況後才坐車離開。當晚,剩下的2盒“免費”玩具就成為了陸某送給孩子的禮物。

當天下午,賣場店員發現貨架上的玩具明顯減少,查看監控錄像後發現一名可疑男子。恰巧業務員小丁來到賣場,店員便向小丁反映了這一情況,小丁認出監控中的可疑男子正是前同事陸某,店員遂向警方報案。陸某被抓獲後,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查,陸某所盜竊的玩具售價達4300餘元。

法條鏈接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陸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同時,檢察機關提醒廣大家長,愛子心切是人之常情,但通過不法途徑來滿足自己的愛子之心,不僅無法向孩子傳達正確的價值觀,還會為此受到法律的懲罰。

文字 | 馮曦慧

手繪 | 簡 寧

轉自:上海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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