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父”想给孩子最好的,竟用这种方式……

手绘 | “慈父”想给孩子最好的,竟用这种方式……

为哄孩子开心,曾经从事玩具行业的销售员陆某竟选择了去卖场偷乐高玩具,没想到被前同事一眼认了出来。4月初,长宁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陆某依法提起公诉。

手绘 | “慈父”想给孩子最好的,竟用这种方式……

行窃途中遇故友

手绘 | “慈父”想给孩子最好的,竟用这种方式……

被告人陆某现年42岁,曾经从事玩具行业,后转到食品行业做销售员。因为自家孩子喜欢组装玩具,陆某时常把玩具作为给孩子的奖励。名牌组装玩具价格高昂,陆某想要给孩子最好的,但又不想花费太多钱财,便产生了不劳而获的念头。

去年12月20日中午,陆某来到长宁区的某玩具卖场,趁店员不注意,将货架上的50个小动物模型和4盒乐高牌玩具装进自己的口袋和双肩包里。

事迹败露

手绘 | “慈父”想给孩子最好的,竟用这种方式……

走出卖场后,陆某打算坐公交去接孩子放学。这时,他遇到了过去在玩具行业共事过的熟人小丁,而小丁正是该玩具卖场供应商的业务员。陆某做贼心虚,与小丁简单寒暄了几句便借故离开。等公交时,他匆匆将偷来的小动物模型和2盒乐高牌玩具扔进了附近的垃圾桶里。之后,他还在公交车站徘徊张望了一阵子,确认没有异常情况后才坐车离开。当晚,剩下的2盒“免费”玩具就成为了陆某送给孩子的礼物。

当天下午,卖场店员发现货架上的玩具明显减少,查看监控录像后发现一名可疑男子。恰巧业务员小丁来到卖场,店员便向小丁反映了这一情况,小丁认出监控中的可疑男子正是前同事陆某,店员遂向警方报案。陆某被抓获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陆某所盗窃的玩具售价达4300余元。

法条链接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检察机关提醒广大家长,爱子心切是人之常情,但通过不法途径来满足自己的爱子之心,不仅无法向孩子传达正确的价值观,还会为此受到法律的惩罚。

文字 | 冯曦慧

手绘 | 简 宁

转自:上海检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