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在行動】無證駕駛+肇事逃逸=失去自由

【交警在行动】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失去自由

【交警在行动】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失去自由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能開車嗎?

答案當然是:不行!

那肇事逃逸呢?那當然更不行了!

【交警在行动】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失去自由

但是,近日發了一起事故,不僅無證駕駛還肇事逃逸,一名30歲左右的女司機無證駕駛刮擦到停在路邊的車輛,心想沒人發現,於是選擇了逃逸。

【交警在行动】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失去自由

4月30日上午7時27分,交警事故中隊接到報警稱:“吉普小車在文居街法院南門停了一晚上,早上起來發現被刮擦,對方車輛逃逸。”值班民警吳軍接警後前往現場,對損壞的吉普車痕跡進行拍照取證,在勘查時發現離停車位置不遠處正好有一個監控照向此處,遂通知報警人讓其一同前往中隊監控室查看錄像。

【交警在行动】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失去自由

事故中隊監控室,視頻偵查員陪同報警人一起查看監控,經過1個多小時的耐心地查看,終於看到了吉普車被刮擦的全過程:4月30日凌晨1時21分,一輛從春秋北路剛剛右轉過來的黑色的奧迪小車,像是方向失控,直直撞到了停在路邊的吉普車,之後沒有停下,而是快速駛離了現場。吳軍在對奧迪車的車牌進行固定之後,通過工作發現,是姚某駕駛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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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行动】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失去自由

為了第一時間固定證據,查清事實,吳軍聯繫到姚某的父母,要求家屬做好配合工作,同時也連續通過電話、短信都方式聯繫姚某,講清法律政策,但是姚某似乎搞起了“人間蒸發”。但吳軍並未放棄追查,對姚某可能的落腳點進行排摸。5月8日,姚某終於鼓足勇氣,來到事故處理中隊,承認自己於4月30日凌晨因為接打電話未能控制好方向撞到了路邊車輛,凌晨以為沒人看到,也害怕無證駕駛被交警處罰就逃走了,害怕會連累到車主就找了個地方躲了起來,一直不敢去交警隊自首。當日,姚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0日,罰款2000元的處罰,並全額承擔了事故中的相關損失。

【交警在行动】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失去自由

交警提醒:

駕駛機動車上路需持有相對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行駛證及交強險憑證。若發生輕微車損交通事故的,可固定證據後移至旁邊不妨礙交通的地方,自行協商處理;如若有傷人等情節的應及時撥打報警或急救電話,第一時間搶救傷員並在原地等候交警處理。肇事者切不可駕車逃逸或棄車逃逸,否則不但保險公司拒賠,駕駛證記分,而且還會受到拘留、罰款的處罰,構成犯罪的,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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