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也是因為“愛”

2019年2月以來,禮泉法院訴訪分離制度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得到切實落實,法官的辦案區域和接待當事人來訪區域進行了物理隔離,既維護了法院機關的和諧穩定,也有效保護了來訪當事人和法官的人身安全。但5月10日上午,在禮泉法院三號接待室,禮泉法院民二庭法官張瑩卻在這裡開始了一場“特殊”的庭審——為殘疾人張某與王某開庭審理離婚糾紛案件。

原告張某因2014年患腦溢血後導致腿腳不便,生活一直由妻子王某照顧,由於腦溢血開顱術後張某已經從一個可以自理的正常人“退化”成了一個喪失語言能力的“孩子”。5年來,王某對張某從最簡單的音節教起,幫助張某恢復語言能力,還無微不至的幫助其進行康復訓練。經過5年的努力,張某現已經可以在家人的攙扶下慢慢走動,也可以清楚的表達自己的意思。

“你媳婦對你這麼好,為啥要離婚呢?”張瑩法官在瞭解實事後問張某。“沒啥,我就是跟她感情破裂了,就是要跟她離婚!”原告張某堅決的說。看到此景,被告王某悄悄的把張瑩法官叫到一邊,對張瑩法官細細的說起了丈夫張某的情況。原來兩人結婚時感情非常好,家裡的小生意也做的紅紅火火,但是自從張某得了這個病,家裡的經濟情況每況愈下,張某也常常因為自己的身體狀況而難過。“他是個要強的人,其實我們倆感情一直挺好的,不然我也不可能這麼盡心的照顧他這麼多年,他其實就是不想拖累我,張法官,你可千萬不要讓我們倆離婚啊!不然他這下半輩子誰照顧啊!”被告王某動情的說。張瑩法官聽完把兩人的兒子張曉某叫到一邊,確認了被告王某說的情況屬實後,對原告張某說:“你要是現在離婚將來誰照顧你呢?你這生活不便,孩子工作又忙,你要就自己的實際情況考慮一下,可不能一時衝動離婚啊!”“誰都能來照顧我,反正我就是不跟她過了!”張某說。張瑩法官想了想,對張某說:“這樣吧!要不你們回去還是再商量商量,即使你們真的要離婚,我們法院也要為你離婚後生活考慮,不能說一判了之,你媳婦照顧你這麼多年也不容易,應該說沒有誰比她更熟悉你的身體狀況了,你們回去商量好了誰照顧你,再做決定也不遲。”張瑩法官又勸說了一會兒張某,張某終於同意回去再想想,在兒子張曉某和妻子王某的攙扶下,一家人慢慢的走出了法院。張某回家後,張瑩法官還是放心不下,給張某和妻子王某分別打了電話,勸說他們要好好過日子,珍惜婚姻,珍惜彼此,儘量不要走到離婚這一步。

“重視保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儘可能為其參加訴訟活動提供方便,是人民法院的應盡職責。這次在接待室開庭,主要是考慮到原告行動不便,在庭審前我也分別向庭長和分管副院長作了彙報,得到了領導的批准。”張瑩法官說,“對於身體有殘疾的當事人,我們都要為他們多想想,在庭審的時候多問問,要為他們今後的生活多考慮,才能真正做到法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理。”在本次庭審中,張瑩法官用誠心、耐心和愛心,充分發揮調解能力,從當事人的角度切身實地的為其考慮生活問題,讓當事人切實感受到了司法陽光的溫暖。(記者郭朝霞 通訊員 張瑩 白軼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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