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就有義務同意她的話,不要分什麼對錯,只是態度問題!

愛一個人,就有義務同意她的話,不要分什麼對錯,只是態度問題!

最近情緒不好,也習慣於懟人,已經接二連三和別人吵架了。基本上除了我媽罵了我半天不聽話,感冒了死犟著不吃藥,也不看看自己的年紀外,別人嘟嘟囔囔說我不要和自己身體作對的人,都無一例外看到的是我的白眼。趙同學諱疾忌醫,似乎不認為咳嗽是什麼大病,這應該是女兒曲線告狀,找的她奶奶對我施壓,我狠狠地咬咬牙,打算下次和女兒視頻時和她吵一架,不過也知道那是必輸的一局,從來我和女兒爭辯某件事情,最終都是以失敗而告終,她只要落了下風就開始說英語,我直接暈菜。

“媽!我真沒事!我咳嗽幾聲你聽聽。”我試著用很清亮的聲音來證明自己的永遠健康。我媽“哼”了一聲,總結道:“寶寶不會騙我,你就不一樣了!整天嘴裡沒句實話。”

偶吐吐舌頭,這真是一物降一物,對我而言,我媽的話就是太后懿旨,我有義務同意她老人家的話,不是不能反駁,可我知道我媽的性格,在家裡習慣了說一是一,都是我爸爸慣出來的;而我媽對於我們家小趙同學則是言聽計從,這小傢伙也懂得中間竅門,凡有些事情見我頑固到底,就去找奶奶想辦法。好吧,這次我沒辦法不得不熬中藥,不過效果很好,只是早晚兩次,我的咳嗽基本就好了大半。

很認真地回想了一下過程,才覺得自己有點幼稚可笑,我這個人第一怕打針,第二則煩吃藥,尤其是一些熬製的中藥湯劑,都說苦口良藥,要真是苦倒好了,中藥有一種澀艮的反胃作用,不過再難喝也要下肚,我可不想讓咳嗽發展成為更嚴重的病!當然我媽說了,身為兒子,怎麼能出爾反爾呢。

聽話,對我來說是分人的,比如說我爸爸就往往讓我不服氣,因此他老人家的很多最高指示都被我陽奉陰違,好像更多的是責任而不是義務;而我媽的話必須要聽,可能覺得這樣才能讓我媽高興,這對我來說更多的是義務。其實聽話與否並不是生命的主旋律,我們很難事無鉅細的聽別人建議,都要自己獨當一面,可能我媽和我爸的區別也在這裡。我爸爸什麼都想管,什麼都想指點,可很顯然他的思維模式並不適應現在的主流社會,而我媽只對我的吃穿用度等等生活發表意見,因此她一定是對的,至少是有道理的,這也就是責任和義務的對立統一。

對於義務這個詞以前理解不深,尤其是像趙同學這般很有個性的人,很不謙虛的說自我感太強,總想越俎代庖,更多地強調責任和權力,而忽視了義務,這也就是被嘲諷為情商不穩定的重要因素。舉個簡單的例子,初次交女朋友時,嫉妒心特別強烈,在理科院校裡女孩子都是鳳毛麟角,即便是名花有主,也常有其他男同學湊近搭訕,這讓當時的我大有醋海風雲之感。表面上裝得雲淡風輕,很大方很不在乎,可是往往會在下邊小性子,動不動就找事和女朋友吵一架。

說起來我都很是臉紅,那個時候稚嫩的趙同學像一隻驕傲的公雞,不肯服軟更不會道歉,動不動就給人家甩攝氏零度以下的臉,幾近自我之能事,女友很耐心給我解釋,可我就是不聽,覺得自己沒有錯,常用自己帶點猥瑣的想法琢磨對方,真得是有點小人的樣子,很不大度。因此後來的分手也順理成章,直到現在,我仍把那個時候的我當做反面教員,給女兒灌輸不肯認輸、不願意服軟的男人絕對不能嫁,因為他心理不成熟,就像一團泥巴並未成形,這種人也不壞,可就是缺乏一種業務,未經淬火的鋼永遠不是好鋼!

人都是慢慢變化的,也許經歷過傷心欲絕的反思之後,我才懂得作為男朋友,作為丈夫、父親、兒子,都是有義務的,這才是真正懂得愛和責任,我們必須要義無反顧地同意對方的言辭,要學會維護這段感情,不要在自己愛的人面前逞強甚至是自我傷害。

愛一個人,就有義務同意他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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