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一家長校內刺死女兒男同學,供認不諱已被刑拘,校長已被停職檢查, 你怎麼看?

泉洪


我覺得這更應該算是偶然中的必然,而且可以斷言,沒有人想要這樣的事情發生,但是如果我們的家長、孩子、社會都不改變,那終究還是會讓這樣的怪圈往下循環!

每當發生一起所謂的熊孩子的被打或被殺事件的時候,網絡上總是異乎尋常的一邊倒,叫好之聲不絕於耳,評論區裡你總能看到諸如“打得好,總有人會收拾你”“如果欺負我的孩子,我敢保證他們全家人過不了今天晚上”之類的義憤填膺的話,熊孩子欺負人我們當然不能聽之任之,熊孩子吃點苦頭也確實是罪有應得!

但是我想說的是,如果這個社會都把尋求武力報復作為解決孩子爭端的唯一方式的時候,那麼你就真的會發現,遇到此類問題時,你沒得可選,你只能訴諸武力,因為網友說過“自己的孩子受欺負了,這爸爸死哪去了,太慫了”,這樣的語言,這樣的刺激,不斷激勵著你要為了孩子所謂的“豁出去”,好像在你看來是為民除害,是為自己的孩子做了一件大好事!然而真的是這樣嗎?有沒有想過我們都有孩子,如果草木皆兵的想法裹挾了我們解決問題的思路,當有一天我們的孩子也碰上了這樣過激的家長呢?怎麼辦?孩子沒了說什麼還有意義嗎?

而且我們必須搞清楚,這不是抗日戰爭時期的敵我關係,我們的身份也不是大義凜然的抗日民族英雄,具體的事情具體分析,如果把對方殺了就可以一勞永逸的解決問題了,那也真的是太幼稚了,你把別人的孩子殺了,那你從此鋃鐺入獄甚至要為此搭上一條命,這樣就值了?那我想問,你家孩子後面的路該怎麼走?後續誰來為他遮風擋雨?與其說是幫了孩子,不如說是害了孩子一輩子!所以說,這樣的慘案發生以後,沒有贏家,大家都是輸家,如果真的是為了孩子,那就不該走這條路!


為了證明我不是站著說話不腰疼,我想對於孩子之間的糾紛再說幾點看法:

一、首先,如果孩子之間是正常的孩子視角的爭吵與打鬧,完全沒有必要上綱上線!

比如男孩子比較皮,甚至上體育課為了搶個球都能打起來,這是孩子所處的年齡階段的特點決定的,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是孩子在為將來的社會角色進行適應,不管是贏了還是輸了,對孩子來講都是歷練,輸了可能孩子以後就會學會收斂鋒芒,或者他會明白以更好的方式進行交流,其實想想我們成人社會是不是也或明或暗的存在這種競爭呢?早接觸總歸對孩子來講是好事!

二、然後就是我們說到的熊孩子那一類,尤其那些以大欺小,總是愛欺負別人的孩子,我們碰到了該如何處理?

我想這遠非是家長僅憑一己之力就能徹底解決的,我們要學會溝通,跟對方家長溝通,跟學校溝通,最後還可以選擇報警,目前對於校園暴力,各地政府都有專門的舉報熱線,遇到這樣的事情,說實話學校領導、當地政府領導也會壓力很大,因為一旦出現問題,這都要牽扯問責的後果,所以只要有這樣的事情我們舉報了,不會沒有人管;

在採取了有效措施以後,我想打鐵還需自身硬,我們一定要多多的教育孩子:

首先是碰到類似的問題一定要給家長反饋,決不能藏著掖著,要讓孩子知道父母是他們永遠的避風港,要讓孩子毋庸置疑;

其次要讓孩子加強身體鍛鍊,強化練習,我們不欺負人,但是一旦有人想要欺負我們,最起碼強壯的身體也會讓對方忌憚幾分;

然後就是要注意教育孩子的方式,要允許孩子有自己的主見,不要一味的以學習的名義打壓孩子的銳氣,要讓孩子有直面挫折的勇氣,要敢於同那些熊孩子據理力爭!

如果所有的孩子都能這樣,我相信那些所謂的熊孩子也終將沒落和自討沒趣!

所以,活著是大事,只有活著一切才有可能,我們都是愛孩子的,我相信為了孩子,為人父母願意付出一切,但是在我們做決定之前一定想想清楚,你這樣做是對孩子好嗎?你這樣做真的是孩子願意看到的嗎?


葛老師教育新智匯


我是從事過校園食品的人,和學校、老師、學生打交道比較多,此事發生後,我也一直在關注各種報道,再結合我多年與學校打交道的感觸,此事的發生,男孩家長、班主任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女孩的家長不用說,在教室殺害10歲學生該極刑,那男孩家長、班主任該怎麼處罰。現在的有些學生好動,特別是小學生,他們在學校沒玩具,就喜歡把同學推一下,拍一下,把同學當玩具,還有就是把同學的學習用品,故意藏了或扔掉,他遇上厲害同學就不敢了,遇見內向老實的就養成習慣了。再說現在的有些老師,他們的價值觀和人品都有問題,他們能教出好學生嗎,處理問題更有偏袒性。此事還有幾個疑問,1、男孩到底欺負女孩多長時間了,2、女孩家長為什麼都辭職照顧女孩,3、女孩家到底是老師約去的,還是自己去的,在辦公室到底談了什麼,4、刀是怎麼來的。希望通過此事,家長和學校都該反思,我們的教育方式到底錯在哪,別讓血案再發生。


孫家核桃扁食


關於這個事件,我們需要從不同的人的角度分析,班主任角度:就目前所看到的新聞說是前一天晚上由於女孩父親在群裡發信息班主任才知道這個事件,班主任對於學生平時情況掌握不清,第二女孩父親言語激動,說明要在學校等,那麼老師跟家長就因建議不讓孩子上學,等事態解決好了再上學,第三沒有及時通報學校。讓學校解決。綜合就是老師對班級掌控不好,沒有預見女孩家長所做的事,對事態嚴重性把握不嚴!作為校長就是管理不善,平時對學校管理教育不足,導致出現這類事件!但大家忘了這個事件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在女孩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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