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違規裝修如何處罰及六個常見違規裝修案例,處理方法來了

違法裝修的處罰方法

違法裝修,且拒不停止違法行為或者逾期不採取排除危害措施,未涉及變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處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罰款;涉及違法變 動房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1、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10號)第三十九條的有關規定,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的,或者擅自改變住宅立面、在非承重外牆上開門、窗等違法行為的,由市、縣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2、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四十條的有關規定,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中涉及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設計方案擅自施工的的違法行為,由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3、違反《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查處的違法行為,如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和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的,或者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牆體的,由市、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罰。

六個常見違規裝修案例,處理方法來了

1、不在指定位置安裝空調

某小區不按物業公司的規定位置安裝空調,物業公司進行管理時,業主堅持要在自己選擇的位置安裝,空調公司的安裝人員也在一旁鼓動,助長了業主的不滿情緒。

此案問題有:

1.面對此種情況,物業服務企業應如何處理和業主的關係?

2.面對此種情況,物業服務企業應如何處理和空調公司安裝人員的關係?

分析參考

1.面對此種情況,物業服務企業應採用溝通說服的方法來引導業主,也可採用請其他業主和業委會共同說服的方法,來增加裝修業主的壓力,使其放棄自己的打算。如果處理無效,企業也可採取一些臨時的強制措施來制止。

2.空調公司安裝人員可採用分化的辦法來減少同業主之間的合力。物業服務企業可將空調公司的工作人員叫到一邊,進行告誡,如果執意違規,你們將進行小區管理黑名單,你們在本小區的做生意,將不會得到物業公司的支持,要求空調公司工作人員配合物業公司的工作。

物業管理牽涉到方方面面,我們在處理問題時要注意巧妙地借人之力、成我之事。

2、私自改變下水道

樓上業主顧某在房屋的儲藏室內擅自安裝了電動抽水馬桶、洗臉盆,改變了廢水下水立管的三通,致使樓下業主王某儲藏室內的儲櫃及物品受損。此案問題有:

1.顧某能否將儲藏室添裝為衛生間?

2.對顧某的行為應作如何處理?

分析參考

1.由於儲藏室未做防水處理,也未正常安裝排水設施,添裝為衛生間後存在漏水隱患,故不能將儲藏室添加為衛生間。

2.此案同前案一樣,《物權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據此規定可見,業主雖然對室內裝修具有自主決定權,但裝修之時,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此案業主的裝修行為,已經嚴重損害了樓下業主的合法權益,故應進行強力制止,樓下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都有權要求其拆除電動抽水馬桶、洗臉盆,按房屋的原始結構圖,將廢水的下水立管的下水管恢復原狀。如樓上顧某不予糾正,樓下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都有權向法院訴訟,要求顧某承擔民事責任。

3、陽臺廢水通入公共下水管

去年9月,許先生在自家陽臺上安裝了抽水馬桶和淋浴龍頭等設施。排水管、排糞管經過葉先生家住房的外牆通入公用下水管、排糞管。10月,物業管理部門向許先生髮出了限期拆除違章搭建的通知書,但許先生並未理睬。於是,葉先生告到法院。此案問題有:

分析參考

答:許先生裝修行為的確屬於違規行為。

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五條第二款規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活動,禁止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許先生裝修行為明顯的違規了此規定,故屬於違規行為。

同時。許先生擅自在陽臺上搭建衛生設施,對葉先生住房的安全存在影響,這侵犯了葉先生居住生活的民事權利,故屬於侵權行為。

4、拆除凸出式防盜窗

某天凌晨,業主範某忽然發現家中有小偷正在偷東西,他大喝一聲跳起來抓小偷,不料小偷立即逃到陽臺,像個“蜘蛛俠"似的跳到樓下的防盜窗上,再順利地跳到地上,便消失在夜幕中了。範某認為小偷就是攀爬防盜窗上來的,遂要求物業公司拆除這種凸出式防盜窗。本案的問題有:

針對業主提出的要求,物業服務企業應如果處理?

分析參考

1.對尚未安裝防盜窗的業主,在安裝防盜窗時提請其注意,不要安裝凸出式防盜窗,以避免後面產生的矛盾。

2.召開小區業主大會,對小區是否安裝對凸出式防盜窗進行表決。如果兩個1/2以上的業主,均不同意安裝,形成業主大會決議,並向小區全體業主公告。

3.根據業主大會決議,對已經安裝的業主向其發出通知,要求其自行拆除。

4.安裝業主如拒不拆除,物業服務企業可採用請業主委員會督促、請政府管理部門行政處罰或採用法院訴訟的方式來加以解決。

5、大梁裝反要求整改

某廣場一位業主在裝修時,向管理處多次提出更改頂層複式房室內的一根大梁。其理由是按常規該根梁應為正樑,但搞成了反梁,既佔用室內空間又影響美觀。並聲稱自己父親是位高級建築師,已計算出了有關參數、設計出了改梁圖紙。

對業主的這一要求,管理處根據《裝修管理規定》耐心進行解釋、說服,理所當然地加以和善的回絕。然而,這位業主就是聽不進去,態度十分固執。三番五次找都未得到應允,他乾脆動了硬的,"不管你們同不同意,我都要改"。雙方都不讓步,問題一下子僵在那裡了。

為了避免頂牛,管理處的工作人員坐在一起商討對策,並把商討出的辦法及時報告給物業公司和發展商的有關領導,上下統一口徑。然後約見這位業主,建議他寫出書面申請,報原設計單位審批。這位業主覺得管理處的建議合情合理,欣然同意。後來他諮詢了原設計單位,得知改梁既要拿一筆不小的變更設計費,又要等較長時間才能確定。經過比較,最終取消了改梁的想法。此案問題有:

通過此案的處理,對我們有何啟示?

分析參考

1.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第四款規定:

變動建築主體或者承重結構的,需提交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的設計方案。可見,業主變更大梁的決定權不在業主,也不在物業服務企業,而在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2.既然變更大梁的決定權在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企業可以要求業主按法規規定去做設計變更。如果申請變更成功,業主變更裝修是符合法規規定的,企業可以不必管理;如果申請變更不成功,企業就可以此為據阻止業主進行變更裝修。

物業服務企業除了借用自己的力量進行裝修管理之外,還要善於藉助法規的力量和政府相關部門的力量來進行管理。

業主違規裝修如何處罰及六個常見違規裝修案例,處理方法來了

6、私自衛生間開窗

住在16樓的業主王某,在自己室內衛生間的東牆開窗,將厚厚的外牆打穿。物業公司多次上門加以阻止,衛某不聽勸阻,認為是自己的物業就有權破牆開窗,因此繼續施工,致使16層到底層牆面被泥漿汙染。此案問題有:

1.業主的物業權責有哪些?

2.對此業主的違規行為可作如何處理?

分析參考

1.《物權法》第七十一條規定:業主對其建築物專有部分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業主行使權利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據此規定可見,業主雖然對室內裝修具有自主決定權,但裝修之時,不得危及建築物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此案業主的裝修行為,已經危及到了建築物的安全,也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故應進行強力制止。

2.對此業主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除採用告知、勸阻和報告的方式處理外,還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業主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或者法律、法規、管理規約,實施妨害物業服務與管理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承擔恢復原狀、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相應民事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的規定,拆除牆上窗戶,恢復原狀、清洗牆面汙染等事項,對違規業主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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