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他人身份證乘車,“老賴”被廈門鐵警查獲拘七日,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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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廈門老賴用別人的身份證乘火車,被鐵警查獲並拘留七日。就此事談下個人看法。

老賴賴賬,用別人身份證乘車,想來他不是本意想這樣做吧。不知道欠了多少帳,什麼原因欠的賬,有又是欠了誰的賬,如果是有錢不還的話,性質會比較惡劣,如果確實沒錢,或者是因為生意失敗欠錢了,怎麼樣都不應該,須儘量想辦法換錢才是正道,即使不能全部還完,跟借錢放方交代清楚,能還多少就先還多少,也是合理的。

不過,不管怎樣,別人借錢給你,你換不換得上都要給個說法,而不能一直矇蔽下去,而且還用別人的身份證做掩護乘車,這性質就完全不一樣了,有點像畏罪潛逃的行為,被抓住拘留7日也是在清理之中了,正所謂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是也,而且,儘管被拘留了,但欠別人的錢也照樣要還的!

以上為個人看法,歡迎大家一起交流溝通。


陽春三月桃花開


移交給地方政府處理,還清所有債務


你的王子我的公主L


有時候他的艱辛沒人能懂!或許他生意失敗,負債累累,還在苦苦掙扎中。就罰款算了,何必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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