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案件信息發佈】貴溪市人民檢察院對我市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

​​2019年3月15日,貴溪市人民檢察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開設賭場、非法買賣槍支、非法採礦、敲詐勒索、強迫交易、尋釁滋事、故意傷害、聚眾鬥毆、容留他人吸毒十個罪名,依法對以楊某甲為首的16人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提起公訴。這是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貴溪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該案系由江西省人民檢察院、鷹潭市人民檢察院掛牌督辦,省、市高度重視,並多次派員對案件進行督導。我院檢察長及時調度,成立了以分管副檢察長為組長的檢察官辦案組,多次提前介入,經多方聯動與共同努力,近日該案向貴溪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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