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給三萬彩禮是不是羞辱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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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給三萬彩禮是不是羞辱女方?

我認為不是羞辱女方,既然選擇這個男人準備結婚,那一定有一個從相識,相知,相戀和相愛的過程,在此過程當中你會從瞭解到他的人品、能力、脾氣稟性和經濟狀況……你一定是認可他了才能談婚論嫁,既然他姐姐結婚只要了三萬彩禮,說明他家不是把彩禮錢看得很重,重在兩個人婚後能否恩愛幸福,他也給你三萬彩禮也是同樣想法,按理來說你們雙方老人應該婚前一起協商一下關於彩禮之事,至於給多少,既讓女方心裡舒服又不讓男方為難而為上策,畢競結婚是人生的一件大事,和和美美甜甜蜜蜜最好,既然你愛他,他也愛你,給三萬彩禮也可以,不算羞辱女方,誰也不會羞辱和自已過一輩子的妻子,只要他愛你,有責任有擔當重感情,婚後幸福美滿,彩禮多少有什麼關係呢?彩禮給得多少不代表幸福指數的高低,只是一時的面子,真正過好日子是天長地久的,一輩子的相互付出,共同努力創造出美好的生活比什麼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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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

有二十萬的人很多,甚至五十萬、一百萬的人也不少,憑什麼你只值三萬,典型的看不起人!

遇到這樣的男人,算你倒黴,太摳門了,要是結了婚,一年想存幾萬塊私房錢肯定是沒戲了,就是給孩子買尿布怕都是沒得錢了,球本事沒得,連敲父母的竹槓也不會,真的是無可救藥。

現在的三萬塊錢,放在三十年前是什麼概念,頂多不過值三百,真的是太少了,還不如一分不要硬氣,不擺明是說不值錢嘛。

不結了,讓他滾蛋。

多給自己幾次機會,說不定能值五百萬。

其實自己值錢不值錢並不重要!夫榮妻貴才是硬道理。男人不值價,要再多的彩禮也不過是空了吹!男人有價值,一分彩禮不要也是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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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給三萬財禮是不是羞辱女方?

我並不這麼認為,你是不是還有其它附屬條件。例如象房子車子等,如果你有這些附屬條件。他格外又給你三萬財禮,在我看來這已經不少了。在你的那個地區究竟是多少錢財禮,這個我也不得而知。我認為財禮從古至今,只是一個形式而已。決不能把自已的婚姻當作商品一樣,任意提高價格。這不但是對自已的婚姻的不尊重,更主要的是對自己人格的極大汙辱。

關於財禮多和少,古往今來屬於民間形為。誰也不會在全國規定出一個統一的數字來,這就造成了各個地區在財禮的數量差距不平衡。

在我的家鄉的農村女青年,根本就不提什麼多少財禮。條件也非常實在為了能夠過上城裡人的生活,只要你能在城裡買房我就嫁給你。連車子和財禮都不要她們說的也有道理,只要我們夫妻同心協力賺錢。車子以後可以買,在這個條件影響下我們當地青年男女。百分之八九十以上男女在城裡:居住務工,有極少一部分因家庭條件不佳買不起房。所以孩子至今尚未脫單,我倒覺得這些年輕女性的要求條件也並不過分。也總比有些地方要求有房有車有存款,和高價財禮勝強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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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你在哪個地方了,如果說你是兩廣人,那這個彩禮說實話已經算比較高了,畢竟兩廣地區的彩禮錢是出了名的低,而且彩禮會基本上都會當做陪嫁還給男方,而且女方還有可能會搭上不少,兩廣的風俗習慣是嫁女不是賣女,所以彩禮多少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雙方願意,而且彩禮數字吉利就可以。

如果你是一些彩禮比較貴的地方,那三萬塊錢的彩禮的確按照當地的水平來看算是低了,畢竟有些地方是以彩禮多少來衡量婚姻的,以彩禮多少來看做面子的,對於高價彩禮比較普遍的地方來說,三萬塊錢的彩禮基本上是拿不出手的,所以說彩禮多少要看你在什麼樣的地方了,全國各地彩禮都不一樣,有高有低的,三萬要看放在什麼地方了。

當然有的家庭對自己的孩子的婚姻支持,彩禮也是按照自己當地風俗給,高彩禮的地方非常多,而彩禮高低其實跟當地的經濟沒有任何關係,並不是說有錢的地方彩禮就高,也不是說窮的地方彩禮就低,最主要是看一個地方對婚姻生活的理解的區別而已,有的地方是把婚姻理解成為了金錢交易,有的地方把婚姻看做成為親情感情的一種觀念,所以才顯示出來彩禮高低的不一樣。

彩禮在古代為聘禮,就是男方為了迎娶女方而表示對女方家的尊重,所以會帶上一些聘禮到女方家,而這些聘禮是男方自己根據自己家庭情況來給的,不是女方要求男方給多少,女方並沒有參與到給男方的定價裡面去,男方女方在婚姻禮儀上面尊重對方,不會過多的干預對方家庭在婚姻禮儀上面的事情,男方出聘禮多少是男方自己家庭情況量力而為,女方的陪嫁也是看自己的家庭情況來陪,這些都是相互不干涉的。

而現在不一樣了,許多地方雖然還在婚禮方面有一些傳統的延續,但是在很多方面已經把最好的給丟棄了,而是把一些延續下來的東西進行人為的改變,彩禮其實就是改變最大的方面,現在的彩禮主動權到了女方的手中,價錢高低都是女方自己去定,就好像賣商品物品一樣的定價,最後像買賣東西一樣砍價保價,不像婚姻非常的像在販賣某種東西。

婚姻不是買賣,彩禮多少是看一個家庭的條件來做決定,女方過多的去幹預男方的一些事情其實並不好,你可以要求男方家要有房子,畢竟結婚要有安身的地方,你可以要求男方有一定的經濟能力,畢竟結婚後的家庭生活需要開銷的地方很多,所以金錢必須也要有,但是彩禮這方面其實就有點是商品定價了,婚姻是婚姻不是買賣,彩禮本身在原始意義上來說只是一種禮儀上的尊重需要,並不是斂財的工具,現在彩禮要的越來越高,各方面的要求也是越來越多,但是在陪嫁回禮上反而越來越少,現在的離婚率也越來越高,彩禮高並不代表婚姻牢靠,只能給雙方造成更多的矛盾,量力而為才是最好的,給別人留一點後路不要往死裡去打劫。


無法超越的足跡


不管城市農村,現在的彩禮確實很高!

我是七年前結的婚,那時三線城市的彩禮不高也不低,高點的有要十萬的,最低也要給五萬。

我姐結婚時,因為爸媽對姐夫很滿意,姐夫家也並不是很有錢,就象徵性的要了一萬彩禮,首飾什麼的也都買的不多。一萬的彩禮對於其他親戚朋友來說實在不值得說出口,因為舅舅家很多女兒,出嫁的時候要的彩禮都在八萬十萬的!可是我爸媽最初的想法就是不要為難親家,家和萬事興。等到我結婚的時候,也是同樣,我爸媽也覺得不應該要彩禮,不應該區別對待兩個女婿,因為我老公家也不是什麼有錢人!這是我父母的想法和決定。

可是我是遠嫁,當時我爸媽對於遠嫁一直反對,可最終還是拗不過我!但是我結婚這麼多年來的心得:愛情終究抵不過柴米油鹽,等你生活在男方家裡,你就明白所謂的外人永遠都是你自己!遠嫁對於男方來說什麼都不是,可是對於自己和自己得爸媽來說確實莫大的傷害,試問一年能保證回去一次嗎?呵呵,早知如此,還不如當初多要點彩禮當私房錢,畢竟有錢才有安全感!!!或是給自己父母的一種補償。當然,自己的事還得自己斟酌,彩禮的多少和你以後幸不幸福也不能化作等號!以上只是我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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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過來沒有童真,是不是在羞辱男方?

現在的價值觀都在突出我們本體存在的意義!我很贊同這樣的價值觀!隨著改革開放的步伐,我國女性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這是社會的一種進步,畢竟人人平等嘛。可是什麼東西太過在意就會過頭。比如我國目前的情況,女性地位過高,還有眾多網上的推崇女性過分權利和奴化男性的段子與毒雞湯!

彩禮,隨著我們第一個國家政權夏朝之前就有了。出現的原因是,隨著人類進化的節奏演變而來。人類在原始時期,因為男人生理上的特點高大有力,所以擔任外出打獵尋找食物的重任,女性與男人婚配時女方是要看男方有沒有能力養得起女人,所以最好的證明方法就是拿出你的食物與物資來證明,漸漸地形成了彩禮一說。但是女人也遵守道德,從一而終,恪守婦道!

發現到隨後的朝代,除了個別朝代見外開放外,基本都是非常注重女人的品行。特別是童貞!女人都是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誰家姑娘未婚配之前在大街上盼頭露面甚至與其他男子嬉戲打鬧是會收到恥笑的。今後嫁不出去的!

所以這樣的女子基本沒有自食其力的能力,依舊是男方採用彩禮的形式展示自己自己的能力。

說說現在的開放年代。佛曰:終生平等!人人都可以出來養活自己,為了自己的目標奮鬥。不存在誰必須養誰一說,父母子女除外必須養的。女人依舊想要遵循古時的彩禮風俗,還不守婦道,結婚前各種睡,同居,墮胎,曖昧。然後玩累了找個老實人嫁了。

憑什麼?女人整天掛嘴上男女平等,請問這些表子,真的平等了嗎?

男人遵守了女人所說的彩禮風俗,女人做到守身如玉了嗎?我們為什麼用自己的努力換來一個人儘可夫的表子回來?

女人請深思!


Sachielice


尊重是發自內心的敬重,而不在於彩禮的多少。女方如果索要得太多,男方左借右借擠出來的錢,即使滿足了女方的要求,請問這是尊重嗎?我覺得這才是羞辱!

彼此相愛並不在彩禮多少,雙方滿意即使一萬更顯得真誠。如果不是出自內心的真誠互信,要得再多也不能保證這對婚姻能夠圓滿一生。

我孩子結婚時,親家並未向我們提出彩禮的要求,只是隨我們心意。我們象徵性的只給了兩萬八千,我們兩家都很開心。他們家並不認為這是對他們的羞辱,而我們更是從心裡敬重他們。

一對美好的姻緣靠的是彼此的真誠互信,而不是金錢物質的捆綁。孩子可能是隨意行駛的船,而家的主人是掌管這船的舵。舵正這船自然直矣!


禎石藏山


現在全國各地的彩禮有很大差別,結婚是人生一輩子的大事,也是兩個新人開始走向新家庭的開始,現在的年輕人大學畢業及研究生之後出來就已到結婚年齡了,基本都沒工作幾年就會面對婚姻的開始,對他們來說手頭基本都不寬裕。

多少彩禮合適,應該尊重當地風俗及雙方家庭條件的基礎來談,有的家庭困難,但是年輕人能量突出,要不了多久小家庭就會過上富裕的生活。

結婚本是一件開心幸福的事,有很多為了彩禮,酒宴,房,車,嫁妝~鬧得不愉快,甚至面臨婚期的時候鬧蹦!

這其中有很大原因都是為各自尋求利益,問題的根本是現在的離婚率太高,為今後的生活做鋪墊,婚後出軌的代價太小,有的為了家庭孩子選擇隱忍,自己過的糊塗傷心!



迴歸自然17742825177


不算羞辱,她又不是賣自己。雙方其實只需要愛,這就夠了,不要拿金錢來衡量愛情和婚姻?現在的人想法都不正確。用金錢來衡量愛情關係,是不對的。

有一種錯誤的說法,看男人愛不愛你!就看他舍不捨得為女人花錢?這是極端錯誤的論調。

嫖娼的男人哪一個不是用錢找嫖客的?這難道是為了“愛”嗎?

把婚姻愛情用錢衡量是不對的,他左借右借給你3萬塊錢的彩禮,難道這還不夠嗎?他如果真的有,捨得給你,給多少都不是羞辱。他如果沒有,給多少都是兩廂情願。

我曾經遇到一位女孩,她很愛她的男朋友,她堅定的告訴她媽媽:“媽,我們結婚你別管我男朋友要彩禮”。她媽媽是個很愛財的人,都痛快答應了。她們那個地方的習俗,男女結婚,一般女孩都管男方要30到50萬不等的彩禮。

這才是真愛!





關山楓葉


我不管別人是怎樣的評論,給女方三萬塊錢的彩禮不屬於汙侮辱她人!從愛寐的關係來說,真正的情感基礎不在乎金錢的多少。給你三十萬拴住你的心了嗎?不一定!要知道,將來的家庭屬於誰的?二老的財富又贈與誰?……?一連串的問號擺在面前,千萬要心知肚明。索它個底兒朝天有什麼好處?只有以後另有選擇的人,才可能有這樣的打算!找個人家嫁了吧?!隸屬正理,踏踏實實過日子總是本份。勤儉持家,細水長流,日積月累奮力拼搏,爭氣做到你有我也有……最後還是那句話:給女方三萬元彩禮不是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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