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將對這7個村徵收共17.55公頃土地

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了《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平遠縣2019年度第一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批覆》(粵府土審(01)〔2019〕74號),同意將平遠縣7個村的12.1216公頃集體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征地公告|梅州将对这7个村征收共17.55公顷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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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梅州将对这7个村征收共17.55公顷土地

根據文件內容,除了將差幹鎮加豐村長布經濟合作社、大柘鎮田興村豬神經濟合作社、仁居鎮飛龍村崗坊、新村經濟合作社、仁居鎮井下村上吉經濟合作社、仁居鎮仁居村南門經濟合作社、仁居鎮上遠村泥竹塘經濟合作社、仁居鎮上遠村川下經濟合作社、泗水鎮梅畲村梨樹崗、農會經濟合作社、泗水鎮梅畲村新屋、坑子背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耕地1.1542公頃、園地2.6025公頃、林地7.9745公頃、其他農用地0.3904公頃)轉為建設用地外,使用上述有關村集體建設用地0.8624公頃、未利用地4.5709公頃,以上合計17.5549公頃集體土地一併辦理徵收為國有土地手續。並另同意將位於平遠縣的國有農用地6.066公頃(耕地3.2288公頃、園地0.0727公頃、林地1.4257公頃、其他農用地1.3388公頃)轉為建設用地,並使用國有建設用地0.0176公頃。

上述土地總計23.6385公頃經完善相關手續後,將依照規劃安排作為平遠縣城鎮建設用地。

經依法批准的徵地信息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平遠縣城鎮建設用地。

二、徵收土地位置:差幹鎮加豐村,大柘鎮田興村,仁居鎮飛龍村、井下村、仁居村、上遠村,泗水鎮梅畲村(四至範圍詳見附圖)。

三、被徵地村及面積:差幹鎮加豐村,大柘鎮田興村,仁居鎮飛龍村、井下村、仁居村、上遠村,泗水鎮梅畲村的集體土地17.5549公頃。

征地公告|梅州将对这7个村征收共17.55公顷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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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01)〔2019〕74號文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公告期限自2019年5月10日起至2019年5月16日止(共7天)。

【全媒體記者】黃思華

【作者】 黃思華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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