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異房子判給母親的,但是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母親去世後房屋還有父親一份嗎?

陪伴我的孤獨


沒有。

1、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根據《物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 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導致物權設立、變更的,自法律文書生效時發生效力。

所以,法院離婚的判決書中對於房產所有權的判決歸屬是具有法律效力,是作為認定房屋產權的依據,雖然房產還沒過戶到母親名下,但不應影響房屋產權法歸屬,該房產經法院判決已經屬於母親的個人財產。

2、遺產繼承問題。

婚姻關係解除,雙方則不享有配偶的權利,也不用履行作為配偶的義務。根據《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母親去世,父親並不屬於她的繼承人,不享有繼承權母親遺產的權利,所以不能主張繼承分割遺產。母親的遺產由你們姐弟三人平均繼承(若母親的父母還在,外祖父母則也有繼承權)。

另外,雖然子女法撫養權經過法院判決分屬父親和母親,但是父母離婚不影響,也不改變父母與子女的權利及義務。作為子女仍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仍有繼承父母異常的權利。


葉律師


樓主提的問題是,父母離婚,房子是判給母親的,但是房產證是父親的名字,母親去世後,還有沒有父親的一份,首先,我就可以明確的告訴你, 該房產已經不屬於你父親的了,而是屬於母親個人擁有的房產。

無論在房產證上的確權更沒有更名,離婚法院的判決文件是永遠生效的,無論是依據婚姻法,物權法或者是繼承法,你父親都喪失了對該房產的一切權利。因為他們的配偶關係已經成為了過去式,所以現在可以說他們是兩個互不相識的陌路人。

根據物權法規定,財產的擁有者對自己的財產擁有絕對的使用權,買賣權,贈予權和處置權。根據婚姻法規定,父母雖然離了婚,但子女永遠是屬於雙方的,解除不了父子和母子之間的關係。

又根據繼承法規定,財產的擁有者一旦去世,財產就變成了遺產,臨死前留有遺囑,指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遵照遺囑執行。沒有留下遺囑就由父母,配偶,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平等繼承。

依據你所說的具體情況,母親要是沒有重新組成家庭,而且外祖父母也已經過世,你和兩個姐姐對母親的遺產擁有絕對的繼承權,三姐弟有權平等的繼承母親的遺產,該遺產與你的父親是沒有任何關係的。


老蔣閒言


沒有父親的份了

父母離婚的時候房子被判給了母親,即使沒有辦理過戶,房子的所有權也發生了轉移。

且遺產繼承中,第一順序繼承人的配偶一項,指的是死者死亡時仍處於婚姻存續關係中的配偶,母親過世時早已離異,父親無權享受配偶權利分得其遺產。

只要你是你母親的孩子,不管離異時撫養權歸哪一方,你都有權繼承母親的遺產。

因此該房產應該由你和兩個姐姐、外祖父母(如果母親過世時他們仍在世)平均分割繼承。


信凱律師事務所


沒有父親的份額了


河北唐山律師陳立強


因為離婚時你已被判給你爸,也就是說你與你媽已斷絕了贍養與被贍養關係,從判決書上可以說房子只能是你倆個姐姐繼承,與你父子沒一點關係


獨行俠671


沒有你父親的份額,但你有繼承權。父母母離婚後,房子由法院判給母親,房屋產權已經發生了轉移,由父母共有財產轉移為母親一人的財產。父母夫妻關係解除後,他們之間已沒有法律意義上的關係,沒繼承權。但是,儘管父母已離婚,你跟父親生活,你和母親的母子關係並未解除。根據《繼承法》,你和兩個姐姐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對母親的財產有同等的繼承權。也就是說,只要母親生前沒什麼遺屬,你有三分之一的產權。


GXC0107



ayang28163824


雖然房產證上是令尊的名字,但結合離婚協議(或判決書)房產就歸屬令堂,令堂離世後,房產由令堂的幾個“第一順序繼承人”來均分,這第一順序繼承人不含令尊(因為已經離婚了),但包括你和你兩個姐姐,還有靈堂的其他子女(如果有的話,都得算上),以及你外公外婆(如果還在世的話)


老房66774291


歸母親所有,憑判決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到不動產登記窗口申請物權轉移登記。

母親去世,憑有效遺囑到登記機構落實房產歸屬,無遺囑,第一順序繼承人子女享有等額繼承權。


1程前


判決書比房產證名字好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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