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傘撐不起,黑傘收不了

近年來國家嚴厲打擊黑惡組織,黑惡組織已經到了必須嚴打的階段,如此猖狂的黑惡組織又是怎樣如此在法制社會下得以生存和延續的了?

先看幾個大數字:從2001年到2005年,我國打掉了700多個黑社會組織,共查處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國家工作人員超過1000人。近兩年,這個數字還在增加。

如果抽象的數字難以形成具體的印象,下面列舉幾個創下“紀錄”的黑社會組織,就可以使我們體會到什麼叫毛骨悚然、不寒而慄:

最近披露的黑社會:“玉山幫”,在貴州甕安“6·28”群體性事件中,參與焚燒警車、毆打公安民警;

史上最牛黑社會:“唐山老大”楊樹寬,非法擁有各種槍支38支、警用規格催淚彈12枚、子彈1萬多發、軍用車輛4輛,其中包括“威風凜凜”的裝甲車;

“保護傘”級別最高的黑社會:“黑道霸主”劉湧,該犯罪團伙的“保護傘”,上至原瀋陽市市長慕綏新、原常務副市長馬向東,原瀋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原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下至瀋陽市各局局長及和平區的部分領導、警察。

官階最高的黑社會老大:“地下銀行行長”王石賓,原湖南永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兼任永州市打黑除惡領導小組組長,同時也是永州市最大的黑勢力團伙的“保護傘”和後臺老闆。

年紀最輕的少年黑社會:廣州“黑龍會”,除“老大”馮志希出生於1978年外,其他骨幹成員都是“80後”青少年,還網羅了60餘名“90後”的中小學生作為“馬仔”。

身邊最近的黑社會:陽江“滷味欽”、“錘頭笠”,2007年11月由公安部直接指揮的陽江大抓捕行動,至今說起,仍然讓人驚心動魄。

2014年5月23日,劉漢、劉維等36人黑社會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以及故意殺人罪等案件在湖北咸寧一審宣判。劉漢、劉維一審被判處死刑。2014年8月7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對劉漢、劉維的死刑判決,死刑判決將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複核。

白傘撐不起,黑傘收不了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通知》。至2020年底結束,為期三年。三年的掃黑除惡真能做到淨化嗎?先定三年目標當然也是可行。

有黑必有傘,沒有傘黑惡組織必定無法存在,也沒有生存空間,到底什麼是傘?“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

1,河南省洛寧縣興華鎮董寺村原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狄治民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2,湖南省綜治辦原主任周符波等人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3,廣東省惠州市公安局部分民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4,廣西壯族自治區永福縣政協原正處級幹部劉永祥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5,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電子商務中心原主任梁志剛等人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每一個黑惡勢力的組織必定有一把甚至很多把庇護的傘為其保駕護航,朗朗乾坤,很多老百姓受盡欺負卻投訴無門,山高皇帝遠,對於農村鄉鎮這些例子更是數不勝數,是什麼造就瞭如此現狀?是什麼造就了現狀的如此蔓延?底層就是基層,順藤才能摸瓜。作為農村法律更加不普及化的地方更需要得到關注淨化

一位學生舉報另一位學生,換來的只是老師簡單的說服教育,帶來的是別人的報復,敢伸張正義的越來越少。

筆者也遇到一些事,找過公安局,網上找過相關部門投訴,最後都沒有下文,投訴舉報之門永遠上著鎖,老百姓的權益應該得到保護,不要總是問老百姓證據,事情發生了,老百姓受到欺負了找到相關部門,蒐集證據不應該是相關部門的事?老百姓負責配合嗎?證據都弄好了請問要你們相關部門何用?

白傘不撐起來,黑傘永不會收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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