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晉都市報運城記者站訊:籍琳 通訊員 李東興) 無證駕駛本已違法,卻還要套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更是錯上加錯,5月10日,稷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查處時,依法查獲一起無證且駕駛套牌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日16時許,翟店中隊民警在翟店鎮人民路設卡開展交通違法整治,民警在對晉M1***5的北斗星小型轎車進行檢查時,駕駛人慌稱駕駛證丟了,還未來得及補辦,民警利用其身份證號碼通過公安綜合信息平臺查詢,沒有發現駕駛人高某中駕駛證任何信息,屬於無證駕駛。
檢查中,民警還發現駕駛人高某中提供不出車輛行駛證,經公安綜合信息平臺查詢,顯示晉M1***5號牌車輛原型是一輛灰色捷達小型轎車,而該車型是灰色北斗星小型轎車,存在明顯差距。駕駛人高某中交代了自己無證駕駛套牌車的交通違法事實。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法律法規,民警依法給予駕駛人高某中無證和套牌兩種交通違法行為合併罰款7000元的處罰,對其違法號牌的來源,正在進一步審查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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