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也能被繼承了嗎?


你家有沒有老一輩單位分的房子?老人不在了,單位的房子能不能繼承、誰繼承?請耐心看完本篇文章,答案就在下面。

公房也能被繼承了嗎?


什麼是公房?什麼是私房?

如果你打開百度搜索,輸入“公房”,百度百科會顯示“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事業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佔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處分權)歸國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兩類房均為使用權房。”

簡單說,房是不動產,無論公房私房,只要是不動產,就會存在不動產所有權證,俗稱產權證。所有權證的形式可能會因為年代和政策的關係存在差異,但不動產所有權證上,一定會記載所有權人是誰。比如你個人出資購買的商品房,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該商品房所有權證上登記的所有權人,是你。這就是妥妥的私房。比如你家祖輩的老房子,不動產所有權證上登記的所有權人是某個國有企業,而該國有企業並未向你家出售這棟房子、不動產所有權證上的所有權人也未進行變更,那麼這棟房子,屬於公房(公租房)。公房為什麼還讓你家住?因為房子的所有權人,給了你家某個人這棟房子的使用權(承租權)。

公房也能被繼承了嗎?


什麼是直管公房?什麼是自管公房?

再看看你家老房子,現在到底歸房管局管還是歸建房子的單位管。因為我們要區分你家的房子是國管公房還是自管公房,這非常重要!

按照百度百科的說法,直管公房是指由國家各級房地產管理部門管理的國有房產,自管公房是指由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自行經營的國有或集體所有的房產。但是在茫茫的歷史演變過程中,很多自管公房已經由國家接手,變成了直管公房,而直管公房最顯著的特徵,是一般由當地房管局負責管理。

我們區分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最主要的原因是:對於直管公房而言,有問題要去房屋當地房管局解決,而對於自管公房,有問題要去找房屋所屬的單位解決。

公房也能被繼承了嗎?


應當怎麼“繼承”直管公房?

老一輩以作為房屋承租權人的形式,獲得房屋的使用權,所以如果你想接替上一輩繼續獲得房屋的使用權,正確的方法不是直接延續並要求法院確認,正確的方式是將享有房屋承租權的人變更為你,獲得承租權才是獲得房屋使用權的鑰匙。

變更承租權人,最簡單有效的方法是拿著規定的材料去不動產所在地房管局或者房管所辦理啊。

想要“繼承”房屋的承租權,也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我國《合同法》對承租人變更的條件作了籠統的規定,即《合同法》二百三十四條,“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同時,各地都對公租房承租人變更的具體條件作出了相對細化的規定,各地之間存在細微差別。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公有住宅租賃合同》第七條約定:“租賃期限內,乙方(承租人)外遷或死亡,與乙方同一戶籍共同居住兩年以上又無其他住房的家庭成員願意繼續履行合同,其他家庭成員又無異議的,應由符合變更承租人條件的家庭成員向甲方(出租人)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審核後辦理更名手續,並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公房也能被繼承了嗎?


看看你家老房子,再看看你家當地的公租房管理規定,你是否能“繼承”你家使用的公房呢?如果OK,那麼恭喜你,請進入下一程序,準備材料。準備的材料當然是為證明你符合變更承租人的條件,所以根據各地對條件的規定不同,需要提供的材料也不盡相同。我們以北京市西城區為例,你需要提供:

1、承租申請人的書面更名申請,更名申請應註明房屋所在地點、雙方關係、更名原因及共居人居住情況。申請書必須由申請人簽字並按手印。

2、申請人與原承租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租賃合同;死亡更名的要有死亡證明(沒有死亡證明的,應由當地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外遷更名的攜帶戶口外遷證明;以上材料正本及複印件各一份。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

1、想要“繼承”公有住房,必須符合公有住房租賃承租人變更的條件,並不是單靠法定繼承或者遺囑就能成功,因為公有住房租賃,本質上是一種社會福利,是為保障無房的人民群眾有房可住;

2、不能忽略的是,絕大多數地區,都要求變更承租人需要家庭成員一致同意。

怎麼樣,你是不是已經清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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