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精”炮製16起訴訟,“懇求”儘快審理以了心事 4人1公司涉罪被公訴,13人被司法拘留或罰款

本報記者 高敏 通訊員 陳群力

從2017年6月開始,寧波奉化區法院陸續收到以奉化某建材公司為被告的訴訟案件16起。這些案件審理時,被告都對調解表現出極大“誠意”,但法官審查了其中8起討薪案件後發現了疑點。隨著案外人的舉報,事情真相也浮出水面——這16起案件都是被告精心炮製的,目的是為了獲得更為優先的受償權,來參與土地拍賣款的執行分配。

日前,奉化區法院對這批虛假訴訟系列案進行再審,有4人、1公司因涉嫌刑事犯罪被提起公訴,另外13名當事人被處以罰款和拘留的處罰。

被告和法官打起“感情牌”

第1起案件是2017年6月1日,原告韓某一提起的一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被告奉化某建材公司指派公司法定代表人童某二和哥哥童某一(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參與訴訟。

審理期間,被告先和法官打起了“感情牌”。童某一說,公司在其他法院的案子已進入執行程序,公司名下地產將被拍賣。除了拖欠這筆工程款外,公司還拖欠其他工程款和勞務費,這批案件很快也會訴至奉化區法院。“這些都是工人的血汗錢,希望法院能主持公道,儘快審理,及時參與地產拍賣款的分配,我也能了了一樁心事。”童某一言辭懇切,法官也覺得合情合理,在徵得原告同意後,法官決定進行調解。

隨後,原告韓某一提供了建設工程合同、工程預算合同、工程結算合同,這些合同的紙張都已泛黃。

調解過程並不順利。被告要求原告免除利息,原告堅決不肯,並說自己的錢都是借來的。雙方爭得面紅耳赤,調解一度中止,法官多次協調,才定下了最終的調解方案。

2017年6月7日和6月12日,奉化區法院又收到了以該公司為被告的5起勞務合同糾紛和1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案件。原告分別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勞務費和輔助工程款,因原告提供的證據“充分”,被告又均表示認可,雙方達成一致,案件均很快以調解的方式結案。

討工資的原告為啥不出庭?

由於原、被告的出色“表演”,法官並未對這批案子產生懷疑,直到兩個月後,法院再次收到8起要求被告支付拖欠工資款案件。

結合前期審理的關聯案件以及案件起訴的時間跨度,法官懷疑這8起案件可能涉嫌虛假訴訟,最終決定將案件納入重點審查範圍。

果然,法官發現了疑點,“工人在訴狀裡提到的工作內容,應該已經包含在前面幾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裡了,就算這些工作真實存在,工資標準也明顯過高。”

為查清真相,法官拒絕了原、被告要求庭前調解的請求,告知原告方和被告公司負責人必須開庭審理,並要求原告本人到庭接受法庭調查和詢問。

之後,原告方一直以無法安排統一時間參加庭審及其他各種原因為由意圖拖延案件正常庭審,但法官堅持按期開庭。

2017年11月10日,原告方向法院申請撤回上述8起案件的起訴。

由於相應證據不充分,對雙方虛假訴訟法官還僅僅是懷疑。在證據不充分的情況下,法官慎重考慮後裁定同意了原告的撤訴申請。

16起訴訟糾紛全是假的

原告撤訴後,來自案外人的舉報令事情有了實質性變化。檢察機關對以奉化某建材公司為被告的16起案件提出檢察建議或抗訴,其中涉及勞務合同糾紛5起、追索勞動報酬糾紛8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3起。

因情節嚴重,涉嫌刑事犯罪,檢察機關同時將上述案件移送公安,公安機關啟動偵查程序。目前,檢察機關已對其中的被告奉化某建材公司、實際控制人童某一、法定代表人童某二、原告韓某一及韓某二提起公訴,奉化區法院經審理後將依法作出判決。在對部分當事人啟動刑事追責的同時,對上述民事案件的糾錯程序也相應啟動。2019年6月4日和5日,奉化區法院對16起案件再審立案。

近日,法院進行了開庭審理,原審原告韓某一在庭審中交代,在第一起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中,自己並未承包涉案建設工程,該工程其實是被告方之前就找人做好的,為了分到被執行土地的拍賣款,被告方找來了韓某一配合演戲。

童某一承認,因公司名下的土地要被其他法院強制執行,為了阻止抵押權人優先受償其拖欠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所以指使韓某一等人以工程承辦人等身份提起訴訟,以獲得更為優先的受償權。

法院查明,這16起案件均為奉化某建材公司實際控制人童某一背後操控提起,所有案件均標的虛假、法律關係虛假、證據虛假。

法院作出再審的裁定和決定,對16起案件均裁定撤銷原審法律文書並駁回起訴。對尚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其餘13名原審原告,法院根據過錯程度和違法情節,對其中8名分別作出罰款2.5萬或3萬的決定,對另外5名分別作出罰款4.5萬並處拘留10日或罰款5萬並處拘留10日的決定。截至目前,已有7名當事人迫於壓力主動繳納了罰款,1名當事人主動到法院接受拘留。對於在規定期限內未主動接受處罰的,法院將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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