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縣交警大隊杏河中隊查獲一起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為

10月19日,志丹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杏河中隊值班民警接到群眾電話報警稱:“在志丹縣杏河鎮郝家溝路段有人酒後駕駛”。接到報案後值班民警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攔截檢查,經用呼氣試酒精檢測儀對駕駛員牛**檢測,兩次結果分別為:45.9mg/100ml 、59.5mg /100ml,屬飲酒後駕駛非營運機動車。後經進一步調查核實,駕駛人牛**有飲酒後駕駛未註冊登記的非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駕駛人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條、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根據《陝西省實施辦法》第八十八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九十條第一款之規定,對牛**的違法行為處壹仟貳佰元罰款,駕駛證一次性記24分,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王延峰 記者劉全亞)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