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被徵地的農民注意了,採用這些手段徵你的地都是違法的

有不少農村農戶向萬典律師電話反映,自家土地被徵收、被強佔、被毀壞,自家沒有分到補償,到處找人信訪也沒人管,面對這種情況,我們首先要看清楚,自家土地是否被合法徵收。如果有人採用以下幾種手段徵佔土地,那麼一定是違法的。

違法徵地的類型

一、非法佔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非法佔用土地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非法佔地行為最主要表現在“以租代徵”。

二、毀壞耕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條指出,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非法佔用基本農田

《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第三十條中提到,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從重給予處罰:

(一)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基本農田的;

(二)超過批准數量,非法佔用基本農田的;

(三)非法批准佔用基本農田的;

(四)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基本農田的。


​2019年被徵地的農民注意了,採用這些手段徵你的地都是違法的


四、非法買賣、轉讓土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擅自將農用地改為建設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原狀,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沒收在非法轉讓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可以並處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未批先徵、非法批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指出,無權批准徵用、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權限非法批准佔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准佔用、徵用土地的,其批准文件無效,對非法批准徵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非法批准徵用、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019年被徵地的農民注意了,採用這些手段徵你的地都是違法的


維權方式

如果農村百姓的土地被違法徵收,我們可以通過以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根據我國《行政複議法》第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七)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

(十二)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的。

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因此,如果遭遇非法徵地時,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以此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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