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遠: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惡案件

寧遠: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涉惡案件

湖南法院網訊 10月22日,寧遠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由寧遠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駱某元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持有彈藥罪,被告人駱某河等九人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9月以來,被告人駱某元、駱某河、駱某亮與被告人駱某祥、駱軍某、駱某生、駱順某、駱英某、駱某國、駱某德和駱某生(在逃)等人經常糾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實施了聚眾擾亂社會秩序三次以上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系惡勢力犯罪。

法庭審理經過法庭調查、法庭辯論、被告人最後陳述等階段,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均充分發表了意見。控辯雙方就被告人的具體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對案件的事實、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法庭辯論。法庭依法充分保障了訴訟參與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對沒有聘請律師的被告人,根據其個人意願通知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為其提供辯護。

由於涉案人數多、案情複雜,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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