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被合陽交警大隊城區一中隊查處

2019年10月22日,曾某無有效駕駛證駕駛陝E0A###白色小型轎車,行駛至合陽縣城關鎮印光大道天怡園小區門口時,被合陽縣交警大隊城區一中隊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酒精呼氣測試,結果是42mg/100ml,屬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經查,曾某於2014年7月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合陽縣交警大隊行政處罰,涉嫌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違法嫌疑人曾某將面臨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男子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被合陽交警大隊城區一中隊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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