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去男友父母家,晚上跟他一起睡合適嗎?

問出愛情答出感情


現如今的年輕男女談戀愛,未婚同居現象是非常普遍的,可以說是八九不離十吧。誰還會耿耿於懷,去計較和糾結那個問題呢?除非真的是榆木疙瘩不開竅。在許多人看來,這也是一種必須的試婚過程。如果在一起合拍,性生活也滿意,就會繼續下去。如果不是,就一拍兩散,分道揚鑣,各奔東西,重新去尋覓新歡。也許雙方都曾經談過多次戀愛,同居過多次,並不多覺得有多麼稀奇,多麼的難為情,多麼的不好意思。也算是輕車熟路,家常便飯了嘛。在一個性開放的時代裡,陳舊的貞操觀念早就落伍了,不合時宜,淡薄如水了。

也許你是初次去登男朋友的家門,其實你們早就戀愛同居了。在父母長輩的面前,還有有些不自在,有些害羞的。不能讓人看低了你,看扁了你,輕看了你。你不是一個很隨便,很放縱,很輕浮的女孩,說跟誰上床就跟誰上床。你到男朋友的父母家去,就相當於是正式確定關係,拜見他的父母,讓他們認識你,承認你,接納你,作為他們家的準兒媳,你的半隻腳已經踏入他們家的門檻了,就差婚禮的禮聘程序,操辦過程,還有那一張紙了。

不然你們就可以大大方方,堂而皇之地入洞房,同床共枕,鴛夢重溫了。在他的父母面前,你不敢造次,必須小心翼翼,保持女孩的矜持,不管你有多麼的愛你的男朋友。也許你確實是一個有原則,有底線的貞潔女孩,在婚前絕對不會把自己奉獻出去,失身於他。頃刻之間,讓自己在他和他父母的眼裡嚴重貶值,身價大減。那也是很不划算的。


滄海一滴


呵呵,對於大部分男方的父母來說,是願意女友和兒子一起睡的。這和初次到女方家完全的不同,有一個女孩講述了一個自己親身經歷的故事,就充分的證明了這一點。



女孩第一次去男友家,吃早飯的時候不小心把果汁灑在了衣服上,只要換了男友的衣服,而男友的媽媽很認識的幫女友洗了有果汁的衣服,並且說,“放心吧姑娘,一會就幹了,不幹晚上你就睡這”,女孩沒有辦法,心想也只能如此,可是後來,女孩發現男友的媽媽有好幾次往自己陽臺上的衣服潑水。這是多麼機智的媽媽呀。



作為男方的父母,會很自私的認為如果兒子和女友睡在了一起,就會留住女友的心,最起碼是不吃虧的,而且還很願意促成這件事情。兒子找到媳婦已經實屬不易,其它的以後慢慢再說吧。

但是大部分的女孩和父母想的不一樣,雖然她們也一樣住在一起,或者之前早就發生了關係,但是還是擔心男友的父母會對自己的印象不好,給人一種很隨便的感覺,我個人覺得此種擔心,真的是大可不必。


我是焱垚


我第一次去男朋友家,便跟男朋友同居了,情況是這樣的。

男朋友父母對我很認可,第一天他媽媽便對我說:“你們要是願意住農村,房子我給你們翻新;你們要是去城裡買樓,我給你們贊助10萬。”我並沒有當回事,心裡想著我還沒跟你兒子結婚呢,您老人家倒挺會用錢財籠絡人心。

北方的冬天農村特別寒冷,沒有暖氣,只能靠燒爐子供暖,老房子封閉性差,即便在屋裡待著還是挺冷。他父母便提前給我們開了一間酒店,讓我們晚上住酒店裡。我本來不願意,女孩子應該有基本的矜持,讓男孩子死纏亂打的追求,男孩子才會珍惜。我與男朋友談戀愛期間只限於牽手擁抱接吻之類,不敢越雷池半步。這下可好,竟然讓我們住一塊,情何以堪。人生地不熟的第一回來北方,除了認識男朋友,其他的人都不熟。讓我跟其他的人住一起吧,我更沒有安全感。就這樣,沒有其他選擇地,我跟男朋友住一個房間了。出於防衛心理,我們沒睡一張床上,他睡沙發,我睡床,沒有結婚絕不考慮失身的事,出事了求他為我負責就被動了,我倆就這麼靜悄悄的過了一個晚上。

第二天早上,男朋友他爸說:“今天正好工作日,你們倆把手續辦了吧。”我沒反應過來,男朋友解釋道:“我爸爸讓我們取結婚證。”因為我真的愛男朋友,也有心跟他結婚,當天下午我們就去民政局辦了手續。現在我們過得很幸福,婆家根本沒有因為我第一次來他家就跟他兒子住一塊看低我。


高原百合花2019


不合適。

為什麼不合適呢?先跟大家講一個朋友的經歷。

小菊準備跟男朋友結婚,所以趁著五一小長假跟對方回家見父母。兩個人的老家相隔了兩百多公里,說遠不遠,說近不近。

小菊帶男朋友見了自己父母之後,便跟著回了男方的老家。跟男朋友的父母在家裡吃了飯,相談甚歡,天了很晚了,沒有了回程的車,小菊準備去外面住賓館。

可是,男朋友不讓走,說家裡都有房間,為什麼要去外面住,還要花錢。男朋友說有房間,其實就是一間房。最後,小菊拗不過男朋友就留了下來,跟男朋友一起睡了。

當然,兩個人什麼都沒有做,因為農村的房子,大家懂的。

第二天,一早吃過早飯,兩個人跟父母告了別就回到了工作的地方。

接下來,就是下聘納禮的流程。談到彩禮的問題,男方的家長突然翻臉了,說反正都是一家人了,彩禮就意思一下好了。

話雖然是這麼說,可是真的從男方的家長口中聽到,心裡不是滋味。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開明的父母,但是也難保你不會遇見假開明的父母。這些父母始終看到的只有自己眼前的利益:

“你們可以一起睡啊,反正我兒子又不吃虧。”

“你都有孩子了,難道還能不嫁不成,至於彩禮我們想怎麼給就怎麼給。”

幾千年的傳統思想薰陶下,對女人貞潔的標尺其實一直都存在,只不過在現代隱形了,它存在於每一對父母的心中。

那些婚前就已經跟男朋友同居的女人,男朋友不會嫌棄你,因為多一個人照顧沒有什麼不好;男朋友的家人也不會有意見,因為自家的兒子多一個人照顧沒有什麼不好。

但是,在他們的心裡,跟男人同居後的女人都是貶值的。在接下來的程序裡,你便失去了話語權,因為你們儼然已經是一家人了。

所以,不管男方的父母對你們之間睡一起是持何種態度,都應該保持應有的得體。

什麼叫得體?在父母的心中就是你必須知道自己什麼身份適合做什麼事情。不讓別人說閒話,當然也不會讓自己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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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禪


第一次去男友家就睡一起,我想,是不太好。如果兩個人自由戀愛了很久,平時也很親密了,也要注意,不被男友父母看低!要是兩個人是大學同學,打工認識的,已在外面租房同居了,甚至都流過產了,就另當別論。還有,紹人介紹,和男友都不太熟悉,堅決不能住一塊,哪怕你多愛他,愛的快也失望的快,一不小心懷孕了,男友變心了,做流產疼痛的只有你自個。

工友告訴我她外甥大軍的婚戀史,和提問相符。大軍十八歲上技校,搞了一個女孩小樂,彼此很投緣。放假就帶回家了,那時兩人你儂我儂,一會也不想分開。孩子歲數小,控制不了自個,父母幫著看著,大軍和他爸睡,小樂和大軍媽睡。夜深人靜,星星都睡了。可大軍偷偷地從他的床上又摸過來了,爬到了小樂的床上,鑽進了被窩,摟著小樂,美美地睡了一覺。天亮了,大軍父母才發現了,防不勝防呀!

真是兒大不由娘,女大尋情郎。我的一個表侄女,自個是中人之姿,家庭也中等,偏要嫁一個矮醜窮的屌絲。表兄嫂全家人反對無效,氣得尋死覓活,可侄女一個心眼只愛窮小夥,直接打臉父母。第一次買了禮物,大包小包的,去看男友家。當晚,就住在了一塊了。不巧不成書,小夥子彈不虛發,還懷上寶寶了!不管怎樣,奉子成婚!男方父母不地道了,藉口懷孕了,只給了一萬,還是人家用一萬買了傢俱,電器,婚禮都沒辦,就領證結婚了。生了小孩,公婆也待答不理的,還洋崩了(得意)。

我的閨蜜也是吃了這個虧。經人介紹,相親了男友胖子,長得五大三粗的。閨蜜小靈人如其名,苗條清秀,討人喜歡。第一次去男友家,不但住一個屋裡,還樂不思家,直到小靈大姐急了,才離開了。胖子也是花了三瓜仁棗的,就娶進了門。結婚過日子了,才發現胖子的種種劣性。家暴賭博吸毒,小靈懷二回孕都被打流產,一次還是雙胞胎,差點大出血死了。忍無可忍,就起訴離婚!胖子放大招,敢離殺你,你全家!只有打死沒有嚇死,分居二年終於離婚了!

愛情是甜密的,婚姻是成長的。如果談戀情是棵樹,需要耐心,時間經營,才會結出甜蜜的果實。還不瞭解,交身容易,交心很難。為了自己,女人還是有禮有節,不管在男友家,還是自己家,不要輕易摟抱滾床單吧!把美好的時刻留在洞房,那才是幸福的回憶!





金色陽光溫暖




不支持,不反對,但我不會這樣做,會被男票爸媽看輕的。當年去見我前任爸媽,他家有客房我都是要求住酒店的,當然我也就是裝裝清高裝裝傲嬌,在這個知人知面不知心的社會里,學會裝×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我是一個從小不聽媽媽話的人,婚前性行為和婚前同居,我啥沒幹過,誰要說我觀念保守我跟誰急。蛋酥,觀念開放歸開放,不能打著觀念開放的旗子連教養和禮貌都不要了。


我跟樓上一個德行,但我們家是觀念hin開放的書香門第我會跟你們說?你那個晚輩父母是幹啥的?(我:三線城市做小規模餐飲生意的,也就是開了個早點鋪子)你看,這不就解釋清楚了。我們說一個人的家庭出身,就是包括了各種形而上和形而下的東西,按馬克思爺爺的說法,就是包括了各種的物質和意識,你這個朋友她家裡啊,女孩子的自重、矜持、知禮、修養意識可能比較薄弱,不過這不怪她,雖然讀到了碩士,但根基不行。我是一個家庭出身論者,你們不要打我。


 我也覺得這跟觀念開不開放其實沒多大關係,更多的是一個女孩子要自重!在父母家裡,不能這樣,女孩子,矜持!自重!不能自輕自賤!我去男票家裡住客房,他半夜也是會偷偷溜過來的,但我們起碼知道,有些事情是得“偷偷”才行。


 為啥男方父母不會喜歡,就是從這一點看到女孩子的家庭教育處於一個怎樣的level。這為甚麼重要,因為這個女人會是他們將來孫輩的親媽。想一下,親媽教出的孫女,到男朋友家裡也這麼不知禮數,被人看輕,一把年紀的也是要氣死了,所以說樓上的那些自稱能生兒子的你們不要高興太早哦。



弱弱地說其實男方父母也不一定有意見啊,畢竟,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也得男方的家庭條件和個人修養達到一定level吧。如果男方都沒意識到,那不就是“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麼。


桐家二少


我認為你這個問題可以視情況而定。

晚上跟他一起睡合適的情況

  1. 在去男友父母家之前,你已經和男朋友發生過關係,並列你們在外已經同居生活了。
  2. 你去男朋友父母家,男友父母很喜歡你,不反對你們在一起。
如果你當時的情況有以上兩點,那麼你晚上跟男友一起睡,是可以的,合適。


晚上跟男友一起睡不合適的情況

  1. 你和跟男朋友還沒有發生過關係,你們都還沒有完全瞭解對方。
  2. 去男友父母家,男方父母對你不滿意,或者說不怎麼喜歡你。
如果有以上兩點情況,那你們晚上就不適合一起睡。


我當時第一次帶我媳婦去我們家的時候,我爸媽很喜歡她,我媽吃飯的時候就是一直在給我媳婦夾菜,嘴裡一直說來多吃點,都沒停過。吃完飯我媽就拉著我媳婦聊天,後來睡覺的時候,我媽讓我媳婦跟我妹一起睡的,可能是和我媳婦聊天的時候,知道我和我媳婦那時還沒有發生關係吧!要不然她們那麼喜歡我媳婦,而且還一直催我結婚,肯定巴不得我們睡一起哦!


承諾抵不過陪伴


對於這個問題,作為結過婚的女人,我有一些自己的看法,順便也給那些還在談情說愛的小年輕一些建議!

記得我和我現在老公在談戀愛的時候,剛開始我非常拒絕去他家,因為不確定是否能和他共度一生,如果貿然去他家,被他家的三鄰五舍看到了,過後如果關係不成,人家會對我產生輕浮的想法,因為我本身是一個比較穩重的女孩子。後來通過一年的相處,覺得這個男人還行,值得託付終身,另外中間他也去過我家多次,被我的孃家人公認他確實是一個適合過日子的人。所以在後來,他邀請我去他家的時候,我終於同意了。

第一次去他家,我有點緊張,買了一些水果和牛奶。他的父母對我特別熱情,因為上班的緣故,我下午就走了。這裡面還有一個原因,就算不上班,我下午也要走,因為我母親曾交代我,千萬不要在結婚前在男朋友家裡過夜,這樣會被婆家人瞧不起,認為女孩子太過輕浮,不自重!對於父母話,我覺得有道理。走時我未來的婆婆給了我600元,說是見面禮,一點小心意,雖然我一再拒絕,但最後還是被強收下了。

說到這裡,我想說女孩子在未確定關係之前,去男朋友家玩可以,如果夜裡住的話,還是分開。或者單獨住,或者和他家裡的女性住。這樣對方都不尷尬。另外你還可以通過在他家裡玩,觀察他家裡的家庭關係如何,看他父親對他母親的態度,或者他對他的父母是否孝順等等。不要小看細節,因為以後過日子,不是天天都那麼浪漫,更多的是柴米油鹽累計起來的小細節。往往壓垮婚姻的最後一根稻草不是小三,而是你不能容忍的一個個不起眼的小事。所以防患於未然很重要!

最後祝談戀愛的女孩子擦亮自己的雙眼,找到自己的如意郎君。進入婚姻的,愛情美滿!

如果覺得我說的有道理的,麻煩留下你的笑臉,在此謝謝大家了!!


溫馨無語


可以說,現在婚前同居已經具有一定的普遍性,這是不是說第一次到男朋友家就能跟他同床而眠呢?我覺得那倒不一定!從我們村小明兩次處的對象來看,就很能說明問題:


他帶回的第一個對象是他小學同學小娟,他父母本來就不中意這門親事,加之小娟打扮得也太過妖豔,當晚就跟小明睡在一起,更招致他父母的反感,在父母的強烈反對下,最終小明與小娟以分手告終。

小明帶回的第二個對象小雅是個省城姑娘,長得文文靜靜的,實際第一次來小明父母家時早就同居了,小明媽一見這姑娘喜不自勝,便以房間不夠為由希望小雅與小明睡在一起,但小雅堅持分房睡。讓小明父母更加覺得小雅穩重且識大體。半年後,小雅與小明喜結連理。



雖然能否步入婚姻殿堂,與第一次到男友家是否同床而眠沒有必然聯繫,但分房而眠應該還是一個更好的選擇。


不曾輕狂


要看看你男朋友的父母是什麼樣的思想觀念的人,如果他們比較傳統,你們就不要睡在一起了。

我有個兒子,我是比較開明的母親,反正想想孩子們談戀愛基本上他們在外面應該早就有過親密關係了,回家來還裝什麼裝啊,那不是自欺欺人嘛,假得很,又彆扭,完全沒這個必要,不如讓他們大大方方在一起住吧,他們以後結不結婚,跟誰結婚不關我的事,只要女孩子自己想清楚就行了。

不過我兒子去女方家,我是教育他不要在女方家睡在一起的,睡沙發就好了。總之我覺得女孩子來我家,我以寬鬆方式善待,我兒子去女方家還是要講規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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