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官員被李世民誤殺 他後悔至極 制定一條影響千年的法律

李世民在玄武門果斷射殺大哥李建成和四弟李元吉,脅迫父親李淵讓位於他。是為唐太宗。

唐太宗是中國古代史上屈指可數的幾個好皇帝之一。他執政謹慎、待人寬厚,免除了隋朝以來的嚴刑峻法,代之以寬平的刑律,實施仁慈德政,中國人因此迎來了一段難得的平和、寬仁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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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讓人津津樂道的故事是:一年,到了年底,李世民按照慣例查看死刑犯名單時,突生惻隱之心,便將290名死刑犯全部放回去過年。同時約定,第二年秋後他們再回來受刑。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第二年秋後,這290名犯人竟然一個不少地按照約定回來了。

按照現在的觀點,這種叫“假釋”。不過,就算是現在,假釋的犯人也常有再犯新罪的人。290名犯人能夠遵守約定,的確讓人感慨。李世民也是感動得一塌糊塗,大筆一揮,下令將他們全部赦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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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李世民一生英明神武,也有犯糊塗的時候。

那是公元631年(貞觀五年)的事情了。這一年,相州出現了一個叫李好德的瘋子。此人行事瘋瘋癲癲,說話不經過大腦,常常講一些荒謬狂妄的話。李世民得知後,下詔治他的罪。

這時候,大理寺丞張蘊古報告李世民,稱:“好德癲病有徵,法不當坐。”

唐朝的法律,對於精神病犯人比較人性化,哪怕犯下謀反、謀大逆等重罪,也不會株連他們的家人。而且在審訊時,一般不對其拷訊。李世民聽了張蘊古的報告,便下旨對李好德進行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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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謂,“不作死就不會死。”張蘊古將李世民的處理意見告訴了李好德,還與他一起下棋玩耍,“仍引與博戲”。

沒想到,這事被治書侍御史權萬紀發現了。權萬紀李世民三子、吳王李恪的老師,敢於犯言直諫。他迅速彈劾了張蘊古,稱:“好德之兄厚德,為其刺史,情在阿縱,奏事不實。”是說李好德的兄長李厚德是一名刺史,張蘊古為他說話,是在庇護縱容,他在撒謊。

李世民最見不得有人撒謊了,當場大發脾氣,說:“吾常禁囚於獄內,蘊古與之弈棋,今復阿縱好德,是亂吾法也。”當即下令,將張蘊古給殺了,“令斬於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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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過多久,李世民就後悔了。他對房玄齡說:“公等食人之祿,須憂人之憂,事無鉅細,鹹當留意。今不問則不言,見事都不諫諍,何所輔弼?如蘊古身為法官,與囚博戲,漏洩朕言,此亦罪狀甚重。若據常律,未至極刑。朕當時盛怒,即令處置。公等竟無一言,所司又不覆奏,遂即決之,豈是道理。”

李世民自己覺察出,張蘊古雖然有罪,但罪不至死。自己一怒之下將他處死,房玄齡等人並沒有諫言,有關部門又不復核,導致悲劇釀就。在李世民看來,如果在判決死刑後,能有稱職的官員、複核機制進行糾錯,依然可以避免類似錯誤發生。

因此,李世民下詔:“凡有死刑,雖令即決,皆須五覆奏。”“守文定罪,或恐有冤。自今以後,門下省覆,有據法令合死而情可矜者,宜錄奏聞。”

這就是中國最早的死刑複核制度。在那以後,這項制度一直保留下來,流傳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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