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的臨時工還有希望等到同工同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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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的告訴你:不僅僅在事業單位,也不僅僅就是臨時工,而是在所有地方,非在編人員永遠都不可能和在編員工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


給題主舉兩個例子


1、街道非在編人員情況

我原先街道非在編人員主要有2類:聘用工和臨時工,主要以聘用工為主。聘用工多是靠關係進來的人員,有些是鄉鎮自主招進來的(人員都提前打過招呼,內定的),有些是領導從原單位帶過來的,有些是部門領導塞進來的。臨時工就是城管大隊幾個人,怎麼進來的我就不清楚了。


非在編人員的薪資待遇是由鄉鎮自行承擔的,原先街道有個國資公司,靠物業租金還能承擔這些人的開支;但從前年開始,國資公司攜帶公司旗下資產併入縣國資,街道財政負擔立馬就壓力暴增,每月領導最頭疼的問題就是非在編人員的工資怎麼解決。


因為這個原因,街道非在編人員工資一降再降。最早聘用工薪酬待遇按在編人員待遇的80%發放,臨時工待遇按在編人員待遇的60%發放;現在聘用工待遇只有在編人員的60%,臨時工只剩40%。


說白了,現在街道巴不得通過降低待遇的手段讓非在編人員自行辭職,已達到降低財政負擔的目的;可神奇的是,無論接道怎麼整,非在編人員楞是沒一個人辭職。


2、區非在編人員情況

我現在單位是副廳級的開發區,人員成份很複雜,總體編制和一般的縣區無異。

區裡非在編員工有:聘用工;合同工;臨時工。


聘用工:有個別現在已經成為部門副職領導,但他們的待遇相只有在編副職領導的80%;其他普通的聘用工待遇只有在編人員的50%。


合同工:這是個很神奇的工種,這類人當時是屬於區自主特招的人才,直接按照相關標準簽訂就業協議,協議上直接定好年收入,然後按照每年增幅幾個點的形式享受待遇。另外,每個人的協議收入都不相同,有些比在編人員少,有些又比在編人員多。


臨時工:勞務派遣。這類人最苦逼,每月就拿2000多工資,年底拿個幾千塊獎金。


總的來說:待遇方面,在編與非在編人員差距還是很大的,活都一樣幹,但是在職務晉升方面,非在編人員最多給箇中層副職崗位。另外,隨著機關單位、事業單位改革進入深水區,非在編人員很難逃脫被辭退的命運。


最後個人建議:體制內非在編人員,35週歲以內的抓緊考個編制;35以上的,抓緊學個手藝,多找幾條退路。


我是@事業單位搬磚狗,關於體制內的那些事,有什麼想了解的,歡迎提問、留言。

事業單位搬磚狗


臨時工,你就別想了,我這正式工都不能做到同工同酬,同一工作崗位,早來的工資底,後來的工資高,學歷一樣,工資幾年從沒漲過,後幾年招工肯定比前幾年招工工資抬高了,可前面的工人心裡不舒服啊,公司還不讓互相打聽工資待遇


貓姥姥


事業單位臨時工有合同工、公益崗、臨時性聘用人員和勞務派遣人員四種,前三種均為單位聘用人員,後者則由單位委託勞務派遣機構招聘人員,與用人單位沒有人事勞資關係。無論哪種性質的臨時工,目下都不可避免一個現實:沒有辦法和在編人員實現同工同酬。

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臨時聘用人員,主要目的是從事輔助性工作,因此地方財政都是按輔助性工種列支經費用於招錄臨時聘用人員,不可能像正式在編人員那樣給“人頭費”。像公益崗,其工資標準核定均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加上部分補助形成工資總額,一般都在兩千上下的水平,而類似崗位的事業在編人員,到手工資一般要比公益崗高一千多,這還不算五險一金以及年終績效的差距。

總的來說,在事業單位幹臨時工非長久之計,想進體制,最好還是考個編制,否則別妄想什麼同工同酬,出了事別背鍋就算不錯了。


80後小公


在短期內應該是沒有什麼可能的了。

目前機關事業單位中臨聘人員的數量已經不少,這部分人員雖然工作的內容和在編在崗人員沒有區別,但是工資收入上肯定是大大不如在編人員的,而其他獎金福利方面就看各個單位自己的規定了,但正常也會比在編人員更少,甚至有些單位臨聘人員根本享受不到獎金福利的待遇。

因此,對於臨聘人員來說,這份工作只能作為一個暫時的過渡。現在對於入編要求“逢進必考”,臨聘人員想要獲得在編人員的待遇,只能通過參加公務員或事業單位考試獲取編制。

雖然國家出臺《勞務派遣暫行規定》要求實行“同工同酬”,但是這個規定主要是針對企業的,機關事業單位並不受約束。而且即便是在編人員,也分為行政編制和事業編制,兩種編制的工資獎金都是有一定差別的,因此臨聘人員希望“同工同酬”,暫時只能是一個夢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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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雷電


很多事業單位都存在著臨時工作人員,臨時工作人員和正式員工的待遇差別,也有著很大的差距。有的事業單位臨時工作人員的工資只有正式員工的一半,這樣的差距讓很多人內心不平衡。幹著一樣的工作,就因為一個是正式員工,一個是臨時員工,待遇經相差這麼多。那麼,事業單位的臨時工還有希望等到同工同酬嗎?

首先要明確,臨時工作人員分為兩種,一種是勞務派遣工作人員,一種是與單位直接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合同的臨時工作人員。在這裡,勞務派遣工作人員嚴格意義上講,不屬於用人單位員工,更不會實行同工同酬的待遇。

其次,與單位直接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務合同的臨時工作人員,在短期內同工同酬的幾率也不大。因為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斷推進,很多事業單位都被撤銷從組,很多單位都面臨著人員飽和,編制超編的現象。在此時,臨時工作人員能保住崗位就算燒高香了,何談同工同酬。

總結以上兩點,事業單位臨時工作人員,在短期內,同工同酬的幾率不大。不過,隨著改革步伐的前進,相信國家一定會出臺針對臨時工作人員同崗不同薪,同工不同酬的局面。


好奇害死貓123496784


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你,事業單位的臨時工是沒有希望同工同酬了,甚至還要面臨著被解除合同的風險。



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分為兩種。 一種就是聘用人員,簽署的有合同,單位也交五險一金,總體來說工資還可以,但是比著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要少一些,差不多要少幾百的樣子,而且沒有類似物業費通訊費的補助,也沒有13個月工資,五險一金繳存的比例跟事業單位的也不一樣,比如有些地市交警隊的輔警、城建監察支隊的協管人員,都是這類的。這類聘用人員國家是不承認的,只是地方政府的執法部門人員較少,地方政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用這類人員,比如一個地市的交警隊在編人員就50人,但是這個城市的路口都好幾百呢,每個交警管一個路口還管不過來呢,所以只有招聘一些輔警,但是這些輔警是沒有編制的,你乾的不好,單位可以隨時把你辭退的。對於這類人員,國家雖然暫時還沒有出臺相關政策法規來規範這類人員的管理,但是,據我瞭解,有些省市比如廣西省已經在個別市開展試點工作,要撤銷這類不是正式在編的執法人員,所以這類人員的前程不容樂觀。

另一種就是某些事業單位由於工作任務繁重,在編人員人手不夠,就招聘一些臨時工,比如文印、衛生、後勤、駕駛等人員,這類人員的工資待遇肯定沒有在編人員高,當然也不可能同工同酬。據我瞭解,現在國家正在機構改革,精簡人員,節省經費開支,這類人員未來一定會被取締的,我認識一個在事業單位開車的臨時工,2014年已經被辭退了,所以形式不容樂觀呀。

現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基本是“逢進必考”,所以有條件的朋友還是抓緊努力學習考編制吧,臨時工有“臨時”兩個字,畢竟不是正式的,說句不好聽的,你如果工作乾的不好,隨時能解聘你。


公職人員那些事兒


這個問題想都不要想!

按照現有制度,只有通過考試,而且是國考、省考,或者是該部門的正規准入制度的考試,“正規”錄入,才能成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公務員,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這樣才能享受正式的工資、獎金和各類福利待遇。

個別好單位,由於特殊情況,或許有“參公”(參照公務員或者參照正式事業編制)的待遇。

無論是公務員,事業單位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都是有“編制”的,有編制也就代表你在編委、財政……等有檔案備檔的部門記錄在案,然後國家、地方財政才能給你發錢,才能給予其他待遇的保障(比如看病住院,財政才能報銷)!

所在單位的財權是不支持給予臨時工待遇的(錢),換句話來講,所有錢正常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每年審計部門要審計,財政得報預算。

事業單位聘用臨時工,要麼是計劃內,要麼是從別的地方“節省”出來聘用的。

計劃內,可能待遇會好點,畢竟有正規的政策、文件等作為支持。

計劃外,擠出來的錢,背地裡偷摸乾的,有些不穩定。


雯淼潤水


同工同酬是不可能的,你永遠等不到那一天。

首先,用工方式決定了經費來源渠道。在編人員的工資福利是由財政資金來保障的,而使用編外人員的所有經費開支,要由用人單位想辦法自籌解決的。不是所有的單位都有能力解決同工同酬帶來的經濟壓力。

其次,編內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並不是由單位自身決定的,而是由人社部門根據學歷、工齡、職稱、崗位、考核等情況核定的。人社部門是不會管編外人員這些東西的,所謂同工同酬根本無從談起 。

再次,現在的行政事業單位逢進必考,相對來說,入職機制是最公平的。如果編內編外人員同等待遇,那還要編制幹什麼?對辛苦考入編制的人員更不公平。

當然,不是說,編外人員的收入就一定要比編內人員低。如果你從事的是核心的、不可或缺的、非你莫能的崗位,你就有資本跟單位談待遇,否則,我們中國最不缺的就是普通勞動者,你不幹,換個人很容易。


三思而後行5053333


其實是可以的,而且目前也存在這種現象。目前事業單位改革還未完成,很多地方只是進行了分類,但財政撥款方式還是沒有變。用人方式也比較複雜。

首先看為什麼可以同工同酬,事業單位採取績效工資總量控制,每年向財政申報績效總量,那麼只要你單位有足夠收入,年度增長不超過限定的比例,編外人員是可以按人頭算進去的。

然後看是不是所有事業單位都能夠做到同工同酬?顯然不可能,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可以看作是行政機關,自己沒有收入,而且單位很多事物屬於公共事務,一些核心業務編外人員是不能或不適合從事的,編外人員只從事一些輔助性,前臺,接待等工作。因此,在這類單位工作人員會比照行政機關,身份分明,待遇差別明顯。

那麼,對於公益二類和生產經營類單位,目前改革的趨勢就是同工同酬。這類單位都或多或少有一定的經營壓力,如果只是拘泥於身份隔離,可能業績目標任務會難以實現,因此,工資待遇會更多和貢獻掛鉤。當然,領導層崗位還是面向編內人員開放,中層以下,競爭上崗。

改革,就是改觀念,改腦子。可能很多現在覺得不可能的事,其實已經在做了,如果身在其中,不妨未雨綢繆,讓自己在競爭中不落伍。


中寨老農


前兩天一位同事去世了,身份為置換身份勞務工,也就是原先是正式工,九十年代末期國企央企內部搞得強制買斷全部工齡和一半工齡的情況,現在人不到50歲,由於工作壓力大,大半年都是低保工資一千多塊錢,家庭四口人,八十多歲的老母親,身患癌症的妻子,還在上初中的女兒,簡直慘不忍睹啊,公司居然以不是公司正式工為理由拒絕合理撫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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