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极应付群众合理诉求!济南通报数起官僚主义问题等典型案例

消极应付群众合理诉求!济南通报数起官僚主义问题等典型案例

济南章丘区纪委监委通报,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部署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肃查处了一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区城乡交通运输局培训管理办公室党支部委员、副主任王群等2人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问题


2019年6月至7月期间,王群在处理群众周某某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电子档案丢失问题时,服务意识淡薄,对待群众合理诉求“坐等靠”,消极应付,造成不良影响。王群在2019年年初,因类似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后,仍不思悔改,短期内再次违纪,区纪委给予王群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区城乡交通运输局给予王群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区纪委给予其分管负责人,培训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主任赵恩岭党内警告处分。


2.刁镇张家闸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强等2人失察失职、乱作为问题


张家闸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强、原副书记兼会计张学强在2014年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工作不严不实,没有按户逐一进行登记,致使202户村民土地确权证与实际耕地位置登记不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刁镇党委给予王强全镇通报批评,给予张学强诫勉谈话处理。

济南商河县纪委监委通报,为深入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日,商河县纪委县监委对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通报。

一、白桥镇东杏村原党支部书记李久国骗取低保户、贫困户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非法占为己有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李久国担任白桥镇东杏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受镇政府委托代收本村村民医疗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李久国故意隐瞒事实,未将镇政府有关免缴政策告知其他村委会成员及村民,仍通知本村全体村民前往其家中缴纳医疗保险金和养老保险金,骗取低保户、贫困户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共计人民币77260元,并存放在自己家中非法占为己有。根据以上犯罪事实,2018年7月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久国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2018年8月23日,李久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玉皇庙镇老王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建江违规为其亲属申报低保户并领取低保金问题。


2012年4月,王建江任老王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负责申报本村低保户的职务便利,未经听证,在明知其妻子张某、儿媳侯某、孙女王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况下,为其三人申报为低保户,每年对其三人进行续保,并在2016年县民政局要求上报村两委成员亲属身份证号码时,擅自更改张某身份证号码,以躲避民政部门核查。2012年4月至2018年2月,王建江以张某等三人的名义共计领取低保金2

7390元。2018年6月22日,王建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韩庙镇北高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云军违规为他人申请危房补助款问题。


2014年8月,周云军担任北高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负责北高家村危房改造户上报工作。周云军为村民周某填写危房改造户建(修)房申请表时,故意隐瞒周某有一子一女且儿子为公职人员的事实,在周某家庭人口一栏处填写1人。此后,在韩庙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危房改造户家庭和住房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时,周云军仍未向核查组人员告知真实情况,致使周某违规领取危房补助款14000元。2019年9月23日,周云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龙桑寺镇北王村党支部书记王文林违反工作纪律致使他人违规领取危房补助款问题。


2013年1月,王文林担任龙桑寺镇北王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上报本村危房改造户名单时,未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将本村一般贫困户王某按照低保户上报,导致王某违规按照低保户标准多领取了补助资金2000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019年9月23日,王文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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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时报、章丘区纪委监委、商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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