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沂源检察部门公布7起案情 一人一审获刑十年

淄川、沂源检察部门公布7起案情 一人一审获刑十年

​记者 马冠群 报道

晨报淄博10月24日讯 记者今天从淄博市检察部门获悉,淄川、沂源检察部门公布7起案情,其中多人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批准逮捕或被提起公诉。

根据案件公布情况,近日,淄川区商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汝根涉嫌贪污一案,由淄川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以涉嫌贪污罪对刘汝根作出逮捕决定。

近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邵宗杰、马世俊、董伟等十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淄川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程汉平受贿案提起公诉。

近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淄川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刘广会挪用资金案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对淄川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原沂源县财政局局长冯成德(正科级)受贿案依法提起公诉。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孙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经沂源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孙某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王某某涉嫌放火一案,经沂源县人民法院审结,被告人王某某犯放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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