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偷狗、毒狗的行為,你怎麼看?

我喺唐妹崽


偷狗毒狗的行為本來就是違法的,偷狗賊為了牟利,埋沒良心,不僅偷走作為對於愛寵人士來說是家庭成員的寵物狗狗,弄得家庭破碎。失去狗狗對於他們來說與失去孩子沒有什麼區別,特別是對於獨居老人和丁克家庭,偷狗轉售的行為在他們眼裡其實與拐賣兒童無異!而毒狗的行為情節更加惡劣,可以被判定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以人為本,必須人權高於狗權,不能人狗平權討論。狗本身的攻擊力強於人太多,所以狗不能在城市人群居處養。所以規則出來,自然就禁了。養狗事太多,浪費全部納稅人的錢,包括出警等,除了國家特允工作犬(其他狗也沒那能耐)應禁止城市養狗或者交納社會資源費至少每年三萬並每年增長,當年人超生還交社會費呢,而且狗咬人狗主無條件入刑,畢竟狂犬太危險涉及生命哪怕百分之一也給受傷人一生壓力而不是疫苗能解決的。等同危害公共安全。

人類是萬物之靈,狗是常陪伴在人左右的忠實隨從。一般來說,現在人已經不至於因為飢餓而去吃狗肉了。家養的狗狗會在主人難受時候安慰主人,開心時候陪著一起快樂。況且來說,偷竊已經是很惡劣的行為,更不必說通過這樣的方式剝奪了狗子的生命,和他人的愛寵,這更令人髮指。而且退一步來說,因毒狗而得來的狗肉經過加工,流露到市場上,也是帶毒的肉食,會嚴重影響人類自身的健康後患無窮


娛樂安利鵝


以前偷狗毒狗,大家都會譴責偷狗賊,現在為什麼很大一部分人支持呢?這是因為愛狗人士自己作的,狗咬人不賠償的,遛狗不牽繩的,狗叫擾民不管的,一個小區抬腳落腳就能踩到狗屎,電梯樓道騷味難聞,這都是引起普通大眾對養狗人厭惡的原因,在一看到哪個小區的狗被毒死了,都拍手稱快,我是不相信一個住在20層的養狗人,狗每次撒尿都會從20層牽下來遛,說到底那些被毒死的狗都是愛狗人士不負責任造成的,可笑的是愛狗人士還舔著逼臉叫喚,在我國狗患已經比交通事故還要多很多倍,現在各個城市都在開展整治養狗行動,這是文明的進步,這是敲響了愛狗人士的喪鐘!!!!!



取名就得七個字


說明不文明養狗現象嚴重,養大狗多,散放多,咬人多,亂拉屎尿多,已引起社區居民恐謊。這個市政府管理有直接責任,必須要求遛狗牽短繩,不允許在街道上亂拉屎尿,要及時收拾狗便,不允許養大狗,必須給狗打狂犬疫苗和其它疫苗,必須辦養狗證,不允許棄養,否則應給予重罰,並追究遺棄罪,造成嚴重後果的應判重刑。只有這樣,才能維護社會良好秩序,使人放心上街。人權永遠大於狗權,對於把狗當兒子的人是一種心理扭曲和變態行為,必須建立類似於戒毒中心的養狗心理輔導中心,強制進行心理輔導,並進行合格考試,考試及格方允許離開中心,以免危害社會,演變成黑社會性質的愛狗人士幫。對於參與鬧事,造成群體事件的,公安必須找出牽頭人,判處重刑,嚴厲懲處,絕不允許破壞社會治安,絕不允許公安放縱對群體事件的責任追究,否則追究公安人員責任。


東方韻666777888


下面我發表我個人看法。

我不喜歡偷狗跟毒狗的人,甚至可以說非常不喜歡,養狗的人,基本都把狗當成了家人,有些人因為自己的利益,想多賺錢,於是選擇了偷狗甚至毒狗,你是賺錢了,你是開心了,那那些失去狗的人,又過的怎麼樣呢?

漫天的找狗,每天都在傷心難過中,就像突然失去一個家人,真的讓人難受。

之前我家有隻母狗,因為懷孕還幾個月了,肚子比較大,人家以為我家狗比較肥,硬生生拿鑷子把我家狗,夾脖子窒息死了,再過不久,就生狗寶寶了,這樣對待一個孕狗,心裡真的不會不安嗎?

希望能看著偷狗這塊,不止是流浪狗,家養的,都偷,看那些截下來的偷狗,多少是寵物狗,哈士奇,金毛,德牧等等,甚至還有寵物貓。


達內風向標


小笑話,父親病危,女兒卻說狗得了犬瘟沒人照顧,為了狗不要父親了。養了一群狗,女兒病了也沒時間照顧,一心一意為狗活著。

小笑話,一個號稱聰明人的老頭帶著兩條狗遛狗,走到一河邊,兩狗打架,打著打著就打到了河裡。老頭兒看到狗下了河裡,怕被水淹死,不顧自己不會游泳的危險,毅然決然的跳下河裡去救狗。老頭兒精神可嘉,可惜做法愚蠢。不知道狗天生就會游泳,而自己卻不會游泳。結果可想而知,人死了,狗活著。

東西路,南北走,半道兒碰上個人咬狗,拿起狗來懟磚頭,磚頭咬了人一口,拿起磚頭打狗頭,狗頭銜著磚頭走,氣壞人家大笨頭。

歷數狗的三條罪狀:第一咬了人輕者住院治療花費大,重者得狂犬病或者死亡。第二狗吠嚇著老人或孩子,如有如有心臟病極易導致當場要命?第三狗糞到處都是,給環衛工人增加工作量,且破壞小區環境衛生。所以凡在居民區養狗者必須注意,除了餵食,其餘時間必須把狗的嘴和屁股全部封閉,否之,不得在小區遛狗。有不聽勸阻者,殺無赦。

注意,是殺狗,不是殺人!


文章機械


以人為本,必須人權高於狗權,不能人狗平權討論。狗本身的攻擊力強於人太多,所以狗不能在城市人群居處養。所以規則出來,自然就禁了。養狗事太多,浪費全部納稅人的錢,包括出警等,除了國家特允工作犬(其他狗也沒那能耐)應禁止城市養狗或者交納社會資源費至少每年三萬並每年增長,當年人超生還交社會費呢,而且狗咬人狗主無條件入刑,畢竟狂犬太危險涉及生命哪怕百分之一也給受傷人一生壓力而不是疫苗能解決的。等同危害公共安全。車開出問題車主還得負責呢何況動物。全民有獎監管,不牽狗繩戴狗套出門入電梯進公共場所未造成後果的每次罰200至1000,扣分,12分不許養狗,狗交國家相關動物管理中心(國家可以用罰款收來的費做此相關工作)


大道至簡123569


偷狗毒狗的行為本來就是違法的,偷狗賊為了牟利,埋沒良心,不僅偷走作為對於愛寵人士來說是家庭成員的寵物狗狗,弄得家庭破碎。失去狗狗對於他們來說與失去孩子沒有什麼區別,特別是對於獨居老人和丁克家庭,偷狗轉售的行為在他們眼裡其實與拐賣兒童無異!而毒狗的行為情節更加惡劣,可以被判定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毒狗販用能幾分鐘內毒死狗狗的高劑量高毒性藥物,或造成毒針,或灑在街頭,或包裹在香腸內四處投放。除了會毒死無辜的狗狗,也會對某些好奇心旺盛的兒童造成威脅,一不小心被遺棄的毒針扎到,或者接觸了地面上的毒液,或者是撿起了香腸吃進肚子,都會讓無邪的孩子中毒!另外,狗販會將被毒死的狗狗直接拿到批發市場售賣,而這些狗屍體大多會被處理,弄成狗肉,變成某些人飯桌上面的佳餚。而這些被毒死的屍體內毒素還沒完全清除,即使經過烹飪某些毒素還沒失效,就會將吃下狗肉的某些人也毒死在飯桌上!

所以!偷狗毒狗的狗販簡直喪心病狂!滅絕人性!枉顧無辜狗狗和他人性命!罪大惡極!

同時,沒有買賣就沒有殺害。狗狗作為人類最好的朋友,為什麼會被放上餐桌?狗肉文化雖然存在多時,但有時存在未必一定合理,某些落後的文化也是需要被遺忘和糾正。狗狗與家畜不同,不應該成為一道美味。如果越來越少人吃狗肉,供過於求,狗販也不會繼續如此猖狂去偷狗毒狗來去牟利。

最後,也希望政府能從法律層面嚴懲這種惡劣行為。

希望偷狗毒狗的事情能越來越少直至完全消失……


有寵


北上廣深有上千萬條狗!!每條狗每天至少吃5元錢的肉和大米飯,中國這幾個大城市每天就被狗吃掉5千萬!!!你說每天拿這5千萬給中國貧困地區的兒童吃飯給他們上學,每天就會解決中國幾百萬家庭的生活困難!!中國還是個發展中國家還有幾千萬也可以能上億貧困人口吃不飽飯!!所以所有中國人都沒有資格養狗!!!除非他每年交養狗稅1000-2000元!!!國家每年花若干億的養老金錢給這些狗日的養狗糟蹋糧食!!這些狗畜牲還亂拉屎撤尿還汙染環境!!而且有的還亂咬人得狂犬病!!!所以國家應該儘快出臺法律,儘快禁止一二三線城市養狗!!!!上海人一大怪,養狗子不肯養老子!!喜歡養貓子不想養兒子!!有些中年人啃老不幹活,整天牽著老子抱著兒子的兩腳動物就像個4腳畜牲一樣活著糟蹋人民的糧食!!!!

一個人沒事幹養畜牲狗整天圍著狗牲轉來轉去的,他就是養了狗畜牲幾十年最後還是一條畜牲動物!!讓狗亂咬人亂拉屎撤尿,最後連自己也變成了2腳的畜牲動物了!!!


生於除患死於安樂




把對犬類致命的藥物,塞進挖空的香腸,偷偷放在角落,躲在暗處,靜待上鉤——



不論如何解釋,這行為既不像是正大光明的抗議,也不像是正義凜然的執法。


聽上去多少有些歹毒。


可這樣的行為,已經被人實施,用來懲罰“遛狗不牽繩”的人。


實際上,已經有狗死於暗中藥殺了。


騰訊新聞曾報道,北京世紀壇附近已有多隻狗被藥死;


微博網友爆出自家寵物狗被毒死的照片;



連嶽公眾號曾發佈一篇分析此種“私力救濟”行為利害的文章,熱評中不少讀者留言表意:他們準備買藥了。


難以置信的是,還有部分公知發文教唆藥殺行為,以期“倒逼中國養狗文明”。


以暴制暴、倒逼文明——真的有效嗎?



劉邦攻入咸陽後,與民約法三章。


司馬遷記載《史記·高祖本紀》:“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欠債還錢,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在現代法律中,也有罪刑相當的原則。


假如欠債、傷人、盜竊,都要判死刑,那殺人之罪該如何判刑?


對於沒有牽引的遛狗行為,我們將狗藥殺;


那咬人的狗呢?該怎麼處理?


效仿古時的連坐,把這狗的狗爸、狗媽、狗崽子、狗親戚全部找出來,來個“誅狗九族”?


還是說,毒藥殺狗之後,再藥殺狗主人?


狗犯小罪就毒死,狗犯大罪該如何?



更可怕的是:暴力沒有邊界,暴力者永遠有著更暴力的想象——


有一篇公眾號文章,《所有沒栓的狗,都應該被當街、當眾、當場打死》。


他們不僅要殺,還要虐殺,甚至有人要“把狗的眼睛都挖出來”。


再“當街、當眾、當場打死”,向圍觀者展示他們殺戮的成果。


如此暴戾!


這些人是在伸張正義、民間執法嗎?


他們不過是披著“正義”與“執法”的外衣,滿足自己的虐殺欲罷了。


再看“遛狗不牽繩”的行為,其錯誤的根源在於犬主,為了懲罰犬主失責,而藥殺犬,更是錯得很幼稚。


犬主犯錯,應該懲罰犬主。


“一人做事一人當。”罪責自負,這是現代法律不言自明的基本原則。



少數人的極端仇恨,容易蔓生出枝芽,用情緒侵蝕圍觀者的理智,逐步長大,最終在群體中形成共有仇恨。


耶魯大學心理學教授保羅·布盧姆曾在《善惡之源》(The Origins of Good and Evil)這本書中解釋了“第三方懲罰”的概念。


第二方懲罰,是一方對一方直接施加懲罰;


第三方懲罰,是作為旁觀者的第三方,參與到社會懲罰中去。


這原本是社會規則形成的重要方式,是群體的利他行為,是載著人類文明向前發展的大船;


但當仇恨與暴力搭上這艘大船時,一切都不同了。


被汙染的第三方懲罰,帶來的是多數人對少數人的暴力,引發的是集體失智。


比如,一個人,藥物殺狗,是卑鄙;


一群人,為卑鄙點贊,那就是集體的惡行了。



網絡暴力殺死了一部分人的良知,這部分人再出去行殺害的罪。


恨狗者殺狗,是復仇;


<strong>

愛狗者又該如何復仇恨狗者呢?


在網絡之中,以暴力對抗暴力,只會讓暴力瘋狂發酵。


——“你今天敢毒我的狗,我明天就敢毒你的人!”


澎湃新聞曾經採訪過一名叫童飛的男子,他在6月18日晚,把咬傷自己兒子的泰迪摔死了。


他用暴力解決了問題:


把狗高舉過頭頂,摔在堅硬的水泥板上,再狠踢兩腳;泰迪流血而死。


之後,他被更深的暴力淹沒了:


他所經營的飯店遭到抵制;


他被人肉,電話每隔幾秒響一次,陌生人在電話另一頭罵完就掛;


他的妻子不堪其擾,割腕自殺……


<strong>

暴力只會換來暴力。


以暴制暴,最後會釀出更嚴重的暴力。



太多的事實證明:


真正解決問題的,是理性反思;及反思之後,重建的倫理法度。


這次唆使藥殺事件,也需要我們更多的理性思考。



事實上,事件之所以如此發酵,一是對於狂犬病的恐慌——畢竟是100%致死率的疾病;


二是不文明的養狗行為,這確實是社會長久存在的頑疾。


就第一點而言,網易新聞發現者欄目曾發佈一篇科普報道《被誤讀的狂犬病》:


“媒體的宣傳報道斷章取義,導致民眾對狂犬病恐慌。”


其中特別指明:


1、健康犬攜毒被誇大。

中國疾控中心聯合多家機構的研究,已經否認了"健康犬能傳播狂犬病毒“之說。

2、潛伏週期被誇大。

世界衛生組織的研究表明,狂犬病的潛伏週期多為2周到3個月,99%的病例在一年內發作。

3、疫苗注射被誇大。

只有在病狗死亡前幾天才是傳染期,被咬才有染病風險。十天觀察期間,如果病狗死去,則人可以補打狂犬病疫苗,而不是非要在被咬24小時之內。統計上看,絕大多數疫苗都是白打。


文中還提到:


<strong>

“應考慮到對動物進行免疫,才是根除狂犬病的最佳途徑。

<strong>

按照泰國、巴西等經驗看,只要能達到70%的免疫率,就能阻止狂犬病的傳播。”


事實上,絕大多數狂犬病發生在偏遠落後的農村地區。


藥殺都市不牽引寵物狗,對於控制狂犬病,沒有任何幫助。



法制晚報公眾號曾經整理報道了不同國家對於惡犬傷人的治理方式:


  • 比如在美國,“對於傷人的惡狗往往通過注射給予安樂死,而狗主人面臨坐牢和高額罰款”。

  • 在英國,“如果惡犬傷人,狗主人將面臨的最高刑罰增加到5年有期徒刑;如果惡犬傷人致死,狗主人將面臨最高14年的有期徒刑”。


在這些國家,有健全的追責法制與寵物登記制度,潛在的惡犬傷人可能性被大福降低。

而一旦傷害發生,也可以罪罰到位。


同時,發達國家往往有著健全的機制,防止人們棄養寵物,從源頭上減少流浪貓狗的數量。


比如在日本,“如果養狗人有不及時餵食喂水等虐待動物,或有遺棄動物的行為,要處以最高3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2萬元)罰款”;


高昂的棄養成本,也讓人們在養狗時有所顧慮,不敢輕易棄養寵物。



事實上,中國已經有地區在探索寵物狗管理的方法。


北京青年報曾經報道了濟南的“養狗計分制”——


<strong>

與駕駛證的計分制類似,按不同的違規行為扣分。


<strong>

扣滿12分的犬主,其犬隻將被暫時扣押,犬主必須參加學習與考試,合格後才能領回犬隻。


比如遛狗不牽繩的行為,連犯3次就會扣滿12分,犬隻被暫時扣押。


此篇報道的數據顯示:


“2017年,濟南市民對‘犬隻不拴繩’的投訴較2016年下降了43%,對犬隻傷人、犬吠擾民的投訴數較2016年下降了65%左右。”


成效顯著!


對比藥物毒殺,“養狗計分制”才是真正促進養狗文明進步的有效方式。



當然,在這個極端主義才能生存的網絡環境下,理性主義的自我反省,很容易就被口水淹沒了。


一萬句道理,一萬個數據,一萬個實踐,都不如一句“臥槽!”


人群的情緒,總是容易被少數人的暴虐點燃。


最後化為群體的所謂“正義”!


面對這種失智的“正義”,我們要做的第一步,就是自我保護:


1、如果外出遛狗,一定記得給愛犬拴上牽引繩,時刻保護它,別給惡人施暴的機會;


2、如果愛犬吃到“被挖空的毒香腸”,請第一時間送往寵物醫院,你只有1小時拯救它的生命;


3、如果愛犬不幸死亡,請訴諸法律的保護——公共場所投毒且造成他人財產與精神損失的行為,是犯罪。


對於那些妄圖“私力救濟”、以暴制暴的人,請明白:


藥物毒死的,是人心;


暴力逼出的,是人性。


--end--

作者:小軒不在(“周衝影像聲色”撰稿作者)


周衝的影像聲色


偷狗,應該譴責,並嚴厲打擊,但絕不贊成某些人大動私刑打偷狗賊,必須交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氣憤是回事,你要愛狗是回事,國家法律,作為一個正常公民必須遵守!否則,人人皆可以以自己氣憤喜好想幹什麼,幹什麼,我們的社會會亂成什麼樣子?那些成天拼命維護狗權,蔑視人權的東西,果真身處這樣的亂世社會當中,你也不見得討得了什麼好?會生活得好?!因為害人害己終歸會害到自己!至於毒狗,本人認為根本不能叫毒,毒狗是叫捉到你死狗,把毒藥塞進你死狗嘴裡,那叫毒!否則,憑什麼叫毒?你自己死狗要去吃地上毒物,自己不盡責,怨得了誰?死了活該!退一步講,某些奴才要叫是毒狗行為,就是嘛,但有一點請記住,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恨!你不養狗擾民害人,誰會無聊來毒狗?毒狗材料難道不花錢買嗎?指責別人之前,請先反思一下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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