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市查獲200多隻野生林蛙

近日,市林業和草原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對樺林鎮兩個疑似個體商販售賣林蛙的市場進行了突擊檢查,發現一名違法售賣野生黑龍江林蛙的個體商販,查獲違法售賣的黑龍江林蛙8公斤200餘隻。執法人員當場收繳黑龍江林蛙並於江邊放生,並對該商販依法進行了處罰。

早市查獲200多隻野生林蛙

當天,市林業和草原局、市森林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三部門組成的聯合檢查組,按照舉報線索對樺林鎮兩個早市分別進行檢查。在其中一個早市檢查時發現,一名張姓個體商販正在售賣黑龍江林蛙。

經調查,張某出示的《馴養繁殖許可證》有效期至2019年7月4日,已然失效過期3個多月,並不具備養殖資質,且提供不出這批黑龍江林蛙的合法來源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執法人員現場收繳了張某販賣的所有黑龍江林蛙,並對其依法進行處罰。隨後,執法人員將查獲的200餘隻黑龍江林蛙運至鐵嶺河大橋下的江邊放生。

早市查獲200多隻野生林蛙

據瞭解,我市林業部門將繼續堅決落實市政府關於野生林蛙保護工作要求,做好野生林蛙及國家、省重點野生動物保護工作,加大宣傳和查處力度,對重點區域加強巡護,安排相關人員進行重點監控,嚴格各類野生動物養殖許可證的管理和核發,對轄區內的林蛙養殖場點立即開展逐戶清查和全面清理整頓,規範養殖場管理,嚴厲打擊以養殖名義非法捕捉野生林蛙的行為,為保護林蛙等野生動物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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