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應該取消勞務派遣嗎?

不差錢3


對勞務派遣有最大約束力的是法律。自從2018年《勞動法》出臺後,人們都在研究勞務派遣未來的走向,實際上,《勞動法》能給我們的信息太少,人們期盼的更多的還是《勞動合同法》。

《勞動合同法》一出,未來十年的形勢基本塵埃落定了。

因為,《勞動法》側重於整體,而《勞動合同法》側重於細節。一般來講,每次修訂法律,都是《勞動法》先出,《勞動合同法》後出。鑑於2018年已經出臺了新勞動法,相信兩三年後,新的勞動合同法必將出臺。

可是,新的《勞動合同法》究竟怎麼改,會不會直接取消勞務派遣?

我們知道,勞務派遣作為一種遊戲規則,被惡意利用了無數次,在勞務派遣下,派遣工的年終獎、工齡工資、過節福利、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加班費、晉升渠道、甚至人格尊嚴等方面,都得不到保障。

不過,根據我的判斷,接下來的幾年即將出臺的新《勞動合同法》,很難直接宣佈取消勞務派遣。

但是,用人單位為了鑽法律的空子,採取脅迫和誘騙等方式,把連續的用工分割成斷續的勞動合同,讓勞動者簽訂自願放棄(原)勞動合同,以達到削減本身的勞動合同的含金量的目的,這是在修改《勞動合同法》時,立法者不得不考慮的一個問題:——

怎麼改,才能把這個漏洞補掉。如果不補掉這個漏洞,那麼這個問題將會愈演愈烈。



勞務派遣罪債累累,為什麼不直接取消?我認為有如下三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請神容易送神難,自從法律上開了勞務派遣這麼一個大口子,立刻就變成了企業的香饃饃,企業不顧勞務派遣用工總量的規定,大量採用派遣工,甚至派遣轉派遣,派遣轉外包,如果突然取消了,會導致部分企業的資金鍊斷裂,生存不下去了。這未必是一件好事。

第二,勞務派遣是一種用工關係,狹義上來講,也算是生產關係的分支。除非第四次工業革命如日中天的鋪於地上,要不然,取消勞務派遣不會被提上議程。

第三,從國內勞務派遣到海外的這部分人,並沒有獨立到國外務工的渠道。事實上他們也很難自己摸索出獨立到國外務工的方法,所以這部分人只能是依靠勞務派遣。


夢裡瀾濤


好消息,勞動法明確臨時工享受同工同酬,合同工的春天來啦!


大家在找工作的時候會發現,像國企、事業單位、機關單位這樣比較熱門的招聘都會招聘不少合同工、勞務派遣人員,這幾類人屬於“臨時工”,沒有編制,薪資待遇不如正式工,難有機會轉正。

勞務派遣作為補充用工方式,主要從事臨時性、輔助性和替代性工作崗位,和第三方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被派遣到某一單位。

一直以來,臨時工都處於一個尷尬的位置,和正式工乾的同樣的活待遇卻不同,臨時工同工同酬的問題引發熱議,亟待解決。

前段時間,新修訂的《勞動合同法》對這一現象提出了相關辦法,明確規定“臨時工”享有與用工單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權利,並賦予人社部門依法開展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行政許可的權利。

“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用工單位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用工單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倘若這一政策全面實施,就可以保障臨時工們的合法權力,享受公平公正的待遇。

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交流!


湖北中公事業部


我國改革開放四十年,各個方面取得的成效是巨大的,毋庸置疑。當初,在用人和分配製度改革方面明確提出,砸掉鐵飯碗,不吃大鍋飯,引入公平競爭機制,能者上庸者下,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競聘上崗,解放生產力,充分調動廣大勞動者的積極性和發揮其創造性,促進國家經濟發展,建設現代化的強國。應該說,這是用人和分配製度改革的初衷。回過頭來,看看改革的路程儘管艱難曲折,但是,還是一步一個腳印,朝著確定的方向走來。

改革就是要改變不合理的,落後的,影響和阻礙社會進步的東西,並且,在實踐中不斷探索順應時代潮流,符合發展規律的新模式和新方法。當然,新事物的出現都有一個從不完善到完善,從不成熟到成熟,從不適應到適應的過程。但是,如果發現問題,不能及時糾正和制止,反而尋找各種原因,使其繼續蔓延和危害社會,這樣做會影響改革的成果,阻礙發展的速度,後果是及其嚴重的,更是與當前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背道而馳的。

近年來,出現了一個奇特的,令人不解的用工方式,有人說它是從國外引進的洋垃圾,也有人稱它為改革路上的絆腳石,還有人認為它是狼狽為奸的產物。儘管叫法不同,可是有一點是一致的,就是立即將其取消,因為,它的危害性極大,不只是危害了一批人,乃至一代人,如不立即取消甚至會危及幾代人,它就是人們深惡痛絕的,千萬人齊聲喊打的,在一片叫罵聲中賴以存活的“勞務派遣”。提到勞務派遣,有人咬牙,有人痛罵,有人流淚,有人害怕,咬牙是被毀了一生,痛罵是書白讀苦白吃,流淚是前途被毀理想破滅,害怕是招工時千萬提防別誤入其中。

由於受利益驅使,現在,勞務派遣“遍地開花”。那麼,勞務派遣究竟如派遣公司自己所說,是用工方式的一種補充,為社會就業難起到了緩解作用。還是人們的一致看法,即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逃避法律責任,對派遣人員是年輕時笑臉拉進來,年齡偏大後冷臉趕出去,辛苦勞累多少年,最後一切歸為零,再找工作年齡已大,只有含著淚水,帶著悔恨走回家。

人們給勞務派遣用人方式的危害,歸納為以下幾點。一是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勞動糾紛案件增多,給社會帶來不穩定因素;二是不受勞動法約束,為了勞務派遣公司利益,隨意辭退人,有意造成勞動者工作間斷,沒有連續工齡,以及讓其 少獲取勞動報酬,使今後的生活難上加難;三是不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合同,造成派遣人員遇到糾紛後,派遣公司、用人單位,以及其他相關部門三不管的局面;四是派遣人員在用人單位,不僅幹苦髒累的工作和同工不同酬,更重要的是不管多麼努力和付出,取得的成績無人認可,獲得的成果不被承認,沒有任何發展空間,永遠停留在起跑線上;五是事實證明,勞務派遣用工方式不適合我國國情,阻礙了用工制度改革步伐,不利於社會發展,加大了勞動者之間的差距,打消了勞動者的積極性,讓讀書無用論重新抬頭,讓勞務派遣人員永遠低人一等。

取消勞務派遣用工方式的呼聲,已引起全社會的共鳴,因此,為了維護法律尊嚴,為了鞏固改革開放的成果,為了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為了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必須立即取消勞務派遣。


手機用戶3983049239


勞動派遣真正的是剝削,赤裸裸的剝削,你每賺一分錢,勞務派遣公司就要從中收取費用,而且還不是一次性的,是細水長流。出事了企業甩鍋。勞務派遣公司解散。工人連個要告狀的對象都沒用,勞務派遣公司就是一皮包公司,除了人什麼也沒有,老闆的關係還在分分鐘又成立一個公司。最苦的還是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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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該不該取消?這要看市場需不需要?不能從它的背面看問題、要看其正面,存在就有存在的理由。有需有供,是存在必然。

勞務派遣的正面性:

(1)勞務派遣以批量、保姆式的向用人企業派遣勞動力迎合了企業的用工難題,企業樂意接受這種派遣形式的勞動力。是因為用起來方便,管理起來省心,企業免去為招工的審批、培訓、人事、後勤等一大堆麻煩。勞務派遣在一定程度上幫助企業解決了批量的用工難體題,闢免了招用、辭退的麻煩。

派遣工的組成:

(1)派遣工多為文化水平低或無一技之長的人員,他們在勞動力市場上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2)高級人才或有一技之長的人,不會也用不著加入到勞務派遣行例。

(3)保安服務公司就是一派遣形式存在和運營的,它的運營方式就是向用人單位以派遣形式派出勞動力,並收取一定數額費用。

(4)派遣工、企業用起來方便,可隨時增加或調換某一人員,無須考慮善後。

勞務派遣的負面性:

(1)勞務派遣業務沒有高大上的辦公場所,業務、十管理幾個人就能搞定,看起來就是一皮包。

(2)派遣人員組成複雜,管理分散,無聚合力,人員流動性大,無歸屬感,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是派遣工的天條。

(3)保安隊伍是龐大的,人員是複雜的。下崗職工、內退人員、年齡大、文化水平低,年輕人只能作為落腳點。

勞務派遣的營利點:

(1)勞務派遣單位的營利來自派遣工的抽點,這就是人們所說扒皮。扒皮一稱,是有一定道理的。高收費,低支出是勞務派遣業務的一大特點。就連國家規定的(社會基本保險)、是都不會繳納的,其福利更無從談起。

(勞動法)之規定:

法律明文規定了勞務派遣人員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指的是派遣工所在同企業的相同工種、相同崗位、相同的勞動強度或相同的工作量,同工、同酬。法律規定了強制執行的(社會基本保險)的繳納,無論是外企、國企、還是私企。勞務派遣發生不繳納(社保)和扒皮、搾取價值的現象、多發生在散戶身上,整建制、批量使用派遣工的企業,派遣工的(社會基本保險)是不會發生欠繳現象的。

勞務派遣該不該取消?

勞務派遣,是用工形式的一種補充,有需有供,存在是必然的。萬惡之源,不於在勞務派遣的本身,而在於為獲取利益的人,是人為的設置了扒皮、榨取、價值的這環節。萬惡的是人,而不是勞務派遣之本身。本人認為勞務派遣是不該取消的,應該的是加強監督管理。


來自老區的毛刺槐


1、瞭解歷史的人都知道在清末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澳門和香港等沿海城市都是靠給美洲輸送勞力起家的,而去往美洲的勞力死的死,傷的傷,過著如同戰俘營的生活,這就是最早的勞務派遣工,招工用豐厚的工資做幌子,讓勞動者過著非人的生活。

2、就在10多年前,日本進入老齡化社會,國內勞動力越來越稀缺,幹體力的勞動工作者越來越少,但這部分工作需要有人來做,而中國大陸有一部分人就做起了新時代的勞務輸出工作,起了一個好聽的名字:勞務派遣,一年收入接近20萬元人民幣,對中國來說收入可觀,但在高收入,高福利,高消費的日本來說(日本人均年收入40萬人民幣左右)工資是相當的低,這麼說吧,勞動者只能呆在工廠或農場裡每天工作,如果外出的話,那點工資是花不到月底的,所以勞動者只好過著背井離鄉,單調的生活,每天除了工作就是工作,三年期滿後帶著50萬(60萬-10萬,中介費和勞務派遣公司收取的費用包含培訓費和簽證費用要10萬,培訓和簽證的成本合計不超過5000元,大家看看勞務派遣公司掙多少錢?)回到了農村老家娶個媳婦生個娃,還能有點存款,也是不錯的選擇,這事是在2000年左右的時候。

3、進入20世紀10年代,勞務派遣的風颳到了國內央企和消防部門,據統計為降低用人成本央企和消防部門的勞務派遣人員已經接近員工總數的一半,這一比例在當年是嚴重違反《勞動法》的,2018年12月份被修改之前的《勞動法》規定勞務派遣人員不得超過員工總數的百分之十,2018年12月份修改的最新《勞動法》已經把有關勞務派遣的條款刪除,不知道國家是要為取消勞務派遣工而做呢還是...

4、勞務派遣工在國內的工資比日本還慘,只能佔到相關企業或單位員工平均工資的三分之一或更低的工資,甚至好多勞務派遣工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勞務派遣工的一些最基礎的勞動權益得不到保障,只要發生任何事情都和本單位無關,都由勞務派遣公司出面解決,可以為用人單位節省不少費用資金,但勞動者合法權益就被無情的變相的剝奪了。當然這還不是最慘的,最慘的是一般勞務派遣公司只會和用人單位簽訂短期合同,續簽的合同總的年限最長一般不超過9年,10年以上就是長期合同,勞動者幹滿9年後就會面臨下崗或轉崗,也就是說就得換單位,以前的年限福利都沒有了,但人生最黃金的年齡給了勞務派遣公司。勞務派遣大多數都是體力崗位,身體損害大,下崗後就只能從事一些簡單工作,可以說這人以後的勞動收入會越來越低,甚至掙不到錢,就更別說養家餬口了,最好勞動時間給了企業,企業負擔的勞動者權益缺少的可憐,

5、還有就是勞務派遣管理費,不好聽的說就是人頭費,第一年免費,以後只會越來越多,勞務派遣公司什麼活不幹就是抽錢,抽的是國家最基層老百姓的血汗錢,典型的人剝削人,是在開歷史倒車,與現有社會主義制度不符,我認為勞務派遣應該被取消,國家要堅決徹底迅速的取消,才能早日實現共產主義社會,才能早日實現按需分配,才能早日讓最基層老百姓不再受剝削!


揮戈亮劍


派遣公司作用:

1、為企業輸送勞動者,即企業通過勞務公司招工

2、為企業提供零時人員補充,工作不得超過試用期半年。若在企業工作超過一年,即與企業簽定勞動合同。為防勞務公司與企業聯合作弊,企業不能在同一崗位不間斷的更換勞務工,除非工作不勝任。

3、對已派遣人員在同一個工廠工作超一年,即轉為正式工。


pm979


勞務派遣就是對工人赤裸裸的剝削。工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用人單位認為你是外人,隨意欺負你,把最累最苦最不掙錢的活兒給你幹。派遣單位認為把你派到哪兒,你就是哪兒的人,不管不問,只管收錢。派遣工兩頭誰也靠不上。


狩獵殺戮者


勞務派遣可以說就是剝削階級,還有物業公司,保安公司,他們都要從勞動者頭上拿掉一部分錢!保安公司和物業公司更厲害,一個人頭要剋扣工資一千多!他們還不幫職工交納社會養老保險!這些單位比封建社會的地主剝削還厲害!


只想陪你笑1


應該取消。這是以榨取員工工資作為利潤的公司,這是幫助公司逃避責任的公司。對於工人來說百害而無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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