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違規補課頑疾,錦州這次“動真刀”


汪國民 本報記者 王超

一直以來,由於高考指揮棒影響著廣大學生家長的成才觀和就業觀,部分教師師德滑坡,校外培訓機構違規辦學等諸多原因,造成了中小學生學業負擔過重,不僅影響了中小學生身心健康,也給廣大學生家庭造成了過高的消費壓力,人民群眾反響強烈。

10月24日,一場大規模、深入性集中整治教育領域長期存在的群眾反映強烈的在職教師違規補課和校外培訓機構違法違規辦學問題的戰役全面打響,讓百姓大快人心,拍手稱讚。此次專項治理出臺了哪些政策法規?怎樣才能不打折扣地開展好這次專項治理行動?記者採訪了教育部門相關負責人。

這七種行為是違規補課

為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學在職教師違規補課的治理力度,我市出臺了《錦州市中小學在職教師違規補課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中所稱中小學校是指全市範圍內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等機構,中小學在職教師是指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和教研科研等機構的在職教師。

除正常課後服務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違規補課行為:一是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二是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三是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四是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有償補課或推薦、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特別是為所任課班級學生進行有償補課;五是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六是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七是在職中小學教師利用“小飯桌”“託輔中心”及教育諮詢機構等場所組織或參加有償補課。

對違規者絕不姑息絕不手軟

為了堅決查處中小學在職教師違規補課行為,錦州特別成立了市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辦公室,嚴格執法,敢於亮劍,中小學在職教師違規補課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辦法》進行處理,絕不姑息。

《辦法》規定,對發生上述違規補課行為前3款所述情形的中小學校,教育主管部門將給予學校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獎資格、撤銷榮譽稱號,學校年終考核不合格等處罰。

對發生4—7款違規行為所述情形的中小學在職教師,做如下處理:

初次違規被查實的,給予降低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行政職務的處分,調離教學工作崗位,並通過市級新聞媒體公開通報批評。受到降低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等級處分的,專業技術職務低聘一個層級,薪級工資相應降低6個等級;兩年內年度考核評定為不合格等次並取消一切評先評優資格,不得晉升薪級工資和申報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不得安排行政職務。試用期內的教師參與違規補課的,取消其錄用資格。黨員教師從事違規補課的,在給予行政處分後,依《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一律給予黨紀處分。

再次違規被查實的,由學校解除其聘用合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收繳其教師資格證,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對參與違規補課的特級教師、骨幹教師、學科帶頭人及取得優秀教師、模範教師等榮譽稱號的教師,在給予政紀、黨紀處分的同時,取消其所有學術類和綜合類榮譽稱號。

一年內,發生一起在職教師違規補課問題的學校,對書記、校長給予通報批評;發生兩起的,對書記、校長給予黨紀處分;發生三起的,對書記、校長給予免職或撤職處理。

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學校是治理教師違規補課的責任主體,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此次治理行動,各學校將嚴格落實教師書面承諾制度和學校自查自糾等制度,形成真抓實管的長效治理機制,並建立教師誠信檔案,將教師違規補課行為記入本人誠信檔案,並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暢通群眾反映問題的渠道,向社會公開治理教師違規補課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郵箱,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監督。對群眾和師生反映的教師違規補課問題,堅持有報必查,查實必究。對被查實進行違規補課者,不論其名氣、身份、背景,一律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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