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沒交夠,人死了,錢怎麼辦?

樂聖傑


很多人把社保認為是一種投資,認為當沒有享受到退休人去世了,最起碼應該將繳納的本金還回來吧?這可能是一廂情願的事情。


什麼是社保?

社保實際上是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在內的五大保險的統籌。尤其是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又分為職工基本養老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及城鄉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

社會保險的存在意義

保險的本意實際上就是風險共擔。通過籌集的保費,讓遇到約定損失後的人,得到補償。

這一點,任何人都理解。在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方面體現的淋漓盡致。

男同志,這輩子都不會去生孩子吧?但是一樣要繳納生育保險,不過是由用人單位承擔。

很多優秀的人才實際上是企業追求的對象,他們是不會失業的,但是你一樣要按照國家規定,和企業共同分擔失業保險。

工傷保險更不用說,每一個人都有可能因工受傷,工傷保險是最全面的保障,你不因工受傷是不會得到賠付的,可是絕大多數人這輩子都不會因工負傷。

不過,我們還有兩種特殊的保險,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醫療保險比上述三種保險更特殊一些。保險統籌方面,涵蓋了人人可能得病的住院或門診報銷,幾乎100%的人都會享受到醫療保險待遇,只不過享受多少的問題了。商業醫療保險會設置限定條件,而社會醫療保險不會。

(居民醫保)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是由個人籌集和國家補貼共同薪酬的統籌基金,2019年最低標準是個人繳費250元,國家補貼520元。一般當年收入、當年支出平衡,不會產生積蓄。如果你沒有得病,那麼就享受不到居民醫保待遇。居民醫保是覆蓋人數最多的保險,已經超過10億人。錢數不多,還有國家補貼,大家也沒有意見。

(職工醫保)參加職工醫療保險的人,繳納的費用是個人承擔繳費基數的2%,用人單位承擔政府要求的比例。不過,個人繳納的費用全部進入醫保個人賬戶,企業繳納的部分會根據當地要求劃入一定比例職工個人賬戶。


醫療保險也有退休,退休人員可以不用繳費,直接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也包括職工個人賬戶。如果參保人去世了,個人賬戶的部分實際上都作為個人財產,可以作為現金,由繼承人提出。企業繳納的統籌賬戶部分就跟個人無關了。

有一些靈活就業人員,通過自己承擔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方式參加了職工醫療保險。這種情況下他們可能就虧本比較大,畢竟除了當年的醫保報銷以外,還會累計醫保繳費年限,為退休做準備的。但是,除了個人賬戶之外的統籌賬戶,基本上錢都是當年收支平衡,沒有多少結餘的。因此,劃入統籌賬戶的錢不會退還。

養老保險

目前,大家爭議最大的實際上在養老保險方面,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在20%~24%,錢數非常多、負擔也非常重。很多人把養老保險認為是一種個人積蓄理財,覺得交了這麼多年的養老保險,去世了最起碼把本金退回來吧?

去世後的養老待遇非常複雜:

第一,可以返還的是養老金個人賬戶部分。養老賬戶個人部分一般是按照繳費基數的8%記入的。在企業參加養老保險,個人的繳費比例恰好是繳費基數的8%,也就是說企業參保繳費個人肯定不虧本。國家還有個人賬戶記賬利息,2016年以來的記賬利息高達7%~8%,其實還是很划算的,比理財要高。

不過,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需要自己承擔企業和個人部分,目前多數地區按照20%的比例繳納。因此,會有60%進入統籌賬戶不會返還,不過還有其他待遇,算是作為補償吧。

過去存在11%劃入的情況,但是個人繳費只有3%~4%,但那已經是歷史了。

第二,喪葬補助費。這個待遇實際上是早在1951年的《勞動保險條例》就有規定,後來辛苦了近70年的演變,各地的標準差異就有點大了。有的地方是兩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有的地方是三個月,山東省是1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這筆錢也是養老保險基金出。

第三,一次性救濟金。有的地方叫做撫卹金,也是源自於勞動保險條例。一般是6~12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或者職工本人工資,各地也是千差萬別。山東省是1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寧夏是20個月,河北省是20個月的省平養老金。如果是在職職工去世,山東省是15年以上全額髮放,15年以下按照比例發放。河北省是每一年發放一個月的省平養老金。

第四,供養親屬困難補助。山東和陝西有這樣的政策,其他地方好像沒怎麼見。一些地方已經和低保掛鉤了。山東省的2018年政策是根據地區分三個檔次430元,480元和530元。這部分錢絕大多數情況是由用人單位承擔,靈活就業人員是沒有的。



所以說,參保職工去世之後,各項待遇還是非常複雜的:個人賬戶的屬於自己,統籌賬戶的屬於國家,另外還有國家按規定給付的待遇,這就是全部。


暖心人社


放心,錢不會充公,家人是可以繼承的。

大家好,我是社保專家思之想之,社保沒交夠,但人意外死亡,社保錢該怎麼辦呢?

社保還沒交夠15年,在退休前就死亡了,對於家人來說,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不過也別忘了,個人賬戶裡的養老金餘額是可以依法繼承的。

如果死者是生前有工作單位,也就是通過單位繳納社保,個人繳費比例8%,那麼,他繳費的這些年,個人賬戶裡的錢,其實是屬於他自己的財產,所以是完全可以依法繼承的,這也是社保法的規定。

這筆錢呢?是一次性發放給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的繼承人。

之前很多文章說,這筆錢會一筆勾銷,也就是會被清零和充公,這其實是不準確的,是非常錯誤的,當然,單位繳費的那部分是不能繼承,單位繳費確實是充公,能繼承的只是個人的繳費。

對於個人靈活就業者參保人員來說,繳費比例20%,8%進入到個人賬戶,雖然說他是自己承擔全部的繳費,但是能夠繼承的也是個人賬戶裡的錢,也就是40%的錢是可以繼承的,其餘60%就要充公,給其他歲數長的人發放養老金。這也是體現了社會保險的這種風險共擔的一個原則。

所以,長壽健康是一個硬道理,還沒退休就去世,或者說退休後只領取了很短時間就去世,從領取養老金的角度來說,是很吃虧的,越長壽就越划算。

當然另外需要提醒的是,家人除了可以繼承個人賬戶餘額之外,還可以在60天內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這兩筆錢的標準,各地金額不一,有高有低,具體以當地的政策為準,一般是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死亡證明,與死者關係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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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保賬戶

社保分為兩個賬戶,一個是醫療保障賬戶,一個是養老金賬戶,分別用於解決我們的社會基礎醫療保障問題和退休養老生活問題;

養老金賬戶又可分為基礎統籌賬戶和個人儲蓄賬戶。

社保繳納期間,出現死亡的情況,那養老金賬戶裡個人賬戶的資金是可以被繼承的。如果退休後個人養老金部分被用完,壽命又比較長的,我們的統籌賬戶還可以在養老金領取上進行補償。

現在的社保卡,也是 一張金融儲蓄卡,一二線城市醫療消費都可以刷社保卡付費。而養老金領取,也是通過這種金融儲蓄卡,退休後通過這張卡領取退休養老金。這筆錢不會因為個人死亡而消失。

2 社保是收入再分配,與商保合同不同。

2我們的社保,本質上是一種社會收入的再分配,我們現在繳費用於已經退休的人群養老和醫療保障,等我們退休了也是這樣循環,而隨著老齡化社會到來,為了提高養老金的的規劃協調。

養老金開始走向統一協調和進行投資運營增值,比如我們的社保基金就可以通過理財增值的,而且未來延時退休也是很有可能的。養老金和醫療保障的福利可以說不斷的完善升級。

很多人都擔心未來社保虧空和老齡化社會到來,五億人養九億人的問題,其實是多慮了,社保是基礎社會福利保障制度,是有國家兜底的,隨著城市化的推進我們的醫療保障和養老保障也在不斷升級,福利提升,待遇提升。而且遵循多繳多得,少繳少得的基礎公平原則。

未來社保會逐步走向全國統籌規劃,而且進行投資運營管理,未來在退休制度上也有可能出現延遲退休的可能,今年社保基金最大的利好就是央企國企劃轉資金到社保基金的消息,未來這種劃轉有望全面展開,到時候40多家央企國企劃轉的資金高達10萬億。

3 社保可以領取哪些福利

我們的社保除了可以解決醫療消費和退休養老資金外,還有很多福利可以領取,而且在城市有 社保的,在購房,買車搖號等都能夠享有一定的福利。很多社保沒有繳納的,或者斷繳的會失去很多原本該享有的城市生活的便利。

如果出現社保所有人死亡的情況,社保所有人的賬戶會怎麼處理呢?可以拿到那些補償?

在社保法裡有明確規定,社保持有人死亡後社保都會享有法定繼承權,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

然後家人或者繼承人可以領取到三筆錢,第一筆就是個人養老賬戶裡的資金,餘額加利息收益,因為社保賬戶裡的個人資金是按照高於一般銀行儲蓄進行增值計算的,等於保障和理財同時進行。

第二筆錢社保所有人死亡後可以獲得一筆喪葬費,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標準,整體上喪葬費等補助都是不斷提升的。

第三筆錢撫卹金,社保所有人死亡後,期家屬或者繼承人還可以拿到一筆國家的撫卹金,不同地區不同標準。

如果出現家人去世,社保問題的處理需要提供相關資料去辦理繼承和領取相關費用,照章辦事就行,不需要擔心自己吃虧或者損失,我們的社保法都已經把所有的社保權益和制度規定寫進去了。目的就是保障我們的權益。


路人蟻


樓主您好,社保如果沒有交夠,人卻死了錢怎麼辦?如果遇到這種情況。那麼只能夠依法繼承個人社保賬戶當中的費用。因為我們在繳納社保的過程中,它是區分為兩個賬戶,一個賬戶是個人養老金賬戶,另外一個賬戶是統籌養老金賬戶,當然這個個人養老金賬戶裡面的錢是完全可以依法來繼承的。

個人賬戶養老金裡面的錢大概佔有交費總額的1/3左右,也就是說其中的1/3是可以正常繼承的,那麼剩餘的2/3進入到統籌賬戶裡面的錢就沒有辦法來繼承了,所以說自己僅僅只能拿回這個交費總額一小半的費用。除此之外還有一筆喪葬撫卹金,這個喪葬撫卹金各個地區的規定有所不同,可能大概是三個月左右的社會平均工資,也可能是10個月左右的社會平均工資。

所以說除了這兩筆錢之外,那麼基本上就再也沒有任何的退費了。那麼對於這個交費人還沒有享受到養老金就已經死亡的情形,當然是任何人都不願意看到的,但是這是也沒有辦法避免的一個結果,所以說我們只能夠通過正常的法律途徑來依法的繼承個人賬戶當中的餘額,這個是沒有問題的。


社保小達人


樓主你好,社保沒交夠,人死了錢怎麼辦?如果說遇到這種情況,那麼還沒有領取到養老金的,這種情況實際上個人賬戶可以依法繼承的,當然除了依法繼承個人賬戶之外,還可以領取到一筆喪葬撫卹費,那麼這兩筆費用都是可以依法來領取到的,但是相對來說比起自己的交費總額來,實際上應該來講還是不如自己交費總額多。

所以說遇到這樣的事情,真的是讓人感到惋惜,但是這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因為誰都無法預測生死,但是我相信依法來交納社保是我們每一個人所憧憬的願望,因為將來可以享受到一份養老金的待遇,但是如果說你不去交納這個養老保險,那麼也就意味著自己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時候,那麼就享受不到養老金的待遇,所以說這個繳納社保我覺得作為我們每一個人來講都是應該來正常交納的。

所以說遇到這樣的問題,那麼多多少少能夠給自己的子孫留下一點遺產吧,可以這樣講,因為畢竟個人賬戶部分的錢如果沒有領取的話,那麼這個個人賬戶部分的錢是可以全額繼承的。如果說自己個人賬戶當中的錢已經領完,大概是在70歲以上的人群,實際上個人賬戶當中就已經沒有錢了,那麼這個時候個人賬戶裡面的錢就沒有辦法來繼承了。


懂社保


我們都知道現在的社保已經不像以前一樣由個人選擇是否購買了,現在只要你是在工作單位上班,那麼不管你是機關事業上班也好,還是在企業上班也好,都是必須要購買社保的。對於這一政策,有一些人覺得很好,覺得如果生病了,好歹自己需要承受的醫療壓力會沒有那麼重。

而且在老年以後不僅可以享受到社保福利,還可以領取一定的養老金,不用太過於擔心自己的晚年生活。但是也有很多人對於這個政策感到很不滿,覺得如果沒有交夠年限的話,錢就沒有辦法拿回來了,只能是白白交一筆錢。那麼我們來科普一下,如果沒有交夠年限,比如說社保沒有繳滿十五年,只交了十四年就去世了,錢還能退回來嗎?

首先我們知道有工作單位的人,是分為兩個部分來繳費的。一個是公司需要繳納一部分錢,還有一個則是自己也需要繳納一部分錢,大概是公司繳納的三分之一。如果在交了十四年以後就不幸去世了,並且這個時候你還沒有從工作單位退休的話,那麼國家是允許繼承人將社保裡的錢領取出來的。但是可以取出來的錢只是員工個人繳納的那一部分錢,公司繳納的那一部分錢是不允許領取出來的。

還有就是現在很多人都不太怎麼願意在工作單位內上班了,認為沒有什麼發展,更願意自己拼搏。這些人裡面的一部分人為了給自己以後的生活提供一個保障,可能選擇了自己個人繳費來購買社保。而如果是這類人在交了十四年以後就去世了的話,那麼他這十四年以來繳納的所有錢,繼承人都是可以領取出來的。並且還會結算這些錢的利息。

因此如果社保沒有在退休之前交滿十五年的話,我們個人所繳納的錢還是可以退回來的。這也是政府比較人性化的一方面,畢竟人的未來存在太多的不確定因素。人們能創造無數的奇蹟,但是在某些時候卻也是極度渺小的。所以大家如果有能力購買社保的話,還是可以儘量購買社保的。畢竟這個也是對我們未來生活的一個保障,而且哪怕自己沒有辦法交夠年限,也不會造成太大的損失。


釣魚兄弟


養老保險多繳多得,一直存在很多爭議,因為每人的壽命預期不確定。

但是不用擔心,養老保險可以被繼承了!注意 ,一定要在生前指定法定繼承人。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參保人員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但是,參保在職人員和參保退休人員所繼承的額度算法不同。

如果參保在職人員死亡,個人賬戶繼承額為本人死亡時個人賬戶儲存額。如果是參保退休人員死亡,個人賬戶繼承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計算公式:

個人賬戶繼承額=本人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後個人賬戶利息-個人賬戶月養老金×已領取養老金的月數。


家加社保


個人賬戶餘額家屬去參保的社保局提取

另外可以領取喪葬費

《社會保險法》

第十四條 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記賬利率不得低於銀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徵利息稅。個人死亡的,個人賬戶餘額可以繼承。


daazhu1


根據規定參保人沒到領取養老金的年齡就去世了。沒退休就已經身故的,社保並沒有相應的賠償。只是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中個人繳費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係;身故前的醫療費用可以按規定報銷。帶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證明、社保卡,到參保地社保局申請退社保金,剛領幾個月,或者還沒領完養老金就去世的情況;還有參保人移居國外停止參保的情況。退休後身故,一次性退還給繼承人,同時終止養老保險關係。 可申請喪葬費和撫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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