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車一族越來越多
買車的時候除了要支付一筆“鉅額”車款
還要付一筆“額外”費用
那就是“交強險”!
交強險,一個強字,意思是強制
不是你想不買就不買
但有的人就是任性不買交強險
還“偽造”保單企圖矇騙過關
結果……被逮個正著!
日前,鄭先生前往福建省福安市駐行政服務中心車管窗口,代理一輛歸屬地為廣西的小型汽車轉入業務。民警在核對車輛紙質檔案時,發現其中強制保險單上半部分和下半部分字體不對。民警心中起疑,經過仔細比對了保險公司出的保單原件,發現其公章大小和字體也有所不同,經保險公司諮詢比對,確定當事人使用的保險單是偽造保險單,民警隨即聯繫了轄區派出所。
經審查,鄭先生為福安市某代辦公司的一名員工,其對保險單的真偽並不知情,車輛過戶業務是由福安市某二手車行的老闆許某某委託他代辦的,隨後,民警依法傳喚許某某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審理,許某某交待了其為了節省車輛過戶時的交強險費,於10月14日,在自己的車行裡掃描了一張合法的保險單,並利用製圖軟件對其內容進行了修改,企圖利用這張偽造的保險單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許某某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2條的相關規定,被處以其作出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目前,民警已將該線索移交轄區派出所進一步調查。
這樣使用偽造保險單的行為屢見不鮮,這些人大部分都是為了省錢貪圖小便宜,抱著僥倖心理企圖矇混過關,殊不知已經觸犯了法律。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也無法得到車險保障。
偽造保險主要有三種情況:
1、二手車經銷商購回車輛後短期內未銷售,當車輛年檢到期時,為節省費用故意購買假保險企圖矇混過關;
2、不法中介以能夠購買便宜保險為由欺騙機動車主,收取保險費用後交付假保險單;
3、部分車主為偷逃車船使用稅購買假保險單。
未交強制險會給車主帶來什麼損失?
一、如果車主沒有按照相關規定要求繳納交強險的話,一旦路上發生的事情,是無法按照交強險的標準對於第三者的傷亡進行賠償的,因而作為車主本人就需要支付這部分的費用了。
二、車主們沒有投保交強險,一旦上路被交警部門查處將會處以交強險保額兩倍的處罰。
警方提醒:
機動車上路行駛必須購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偽造和使用偽造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單均屬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可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交警部門也提醒廣大相關從業人員,切莫貪圖小利,因小失大。
交強險雖然是
車險中的“低保”
但不可不交,不能不交
更不能偽造假保單
為了不被罰款掏空錢包
也為了愛車的安全保障
一定要記得
及時投保交強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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